摘要
对外投资与吸收外商投资并重,是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构成了我国国际投资合作的完整格局。有鉴于海外投资的诸多方面均受法律调整,故对外投资同吸收外商投资一样,既是一种经济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因而进行海外投资活动,在讲究经济策略的同时尚须讲究法律策略。在某种意义上说,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因为任何经济活动都须沿着法律轨迹进行,任何经济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可靠的法律保障。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0期45-48,58,共5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