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办学自主权 ,既不同于国家权力 ,也不同于私人权利。它是以学术权力为内核 ,以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外在形式的公共权力是学术权力与国家教育的结合。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区分为两种性质 ,一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是不平等的公法关系。政府与高校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公法关系 ,但不是上下级隶属关系 ,属外部行政关系。
出处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