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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人物传“盖棺定论”别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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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县地方志的人物传记录当地的名人,历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约“盖棺定论”,死后立传。立传的人物中,有党政军主要领导,也有工商、科教文医等各种有影响的英才。有些人物按职官等级可以树碑立传,但在人民群众中的口碑并不怎么好。极个别的人属于“
作者 胡光焱
出处 《广东史志.视窗》 2004年第3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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