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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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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彻底变革甚至摈弃与原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法律体系。那么,建立和完善真正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法律体系(即本文所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应当以什么为其重要杠杆或基石呢?笔者认为,这一重要杠杆或基石就是公平与效率。
作者 杜飞进
出处 《北京商学院学报》 CSSCI 1993年第5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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