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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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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认为,物业指已经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所属配套设施与场地。“物业管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新名词、新事物。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管理正日益成为关系民生的一个议题。经过4年多的酝酿,并最终采用公开征询社会意见的办法,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的一个标志。然而,半年多来各地出现的愈来愈多的物业管理纠纷,以及各地法院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时带有地方特色的处理结果,使《条例》的缺陷已然凸显。
作者 谢时中
出处 《福建法学》 2004年第2期48-5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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