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的国有企业民营化于1968年、1980年、1987年、1993年先后进行了4次。在这一过程中,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民营化政策,完成了民营化的转型,但与计划相比却相距甚远,实际上的评价只是“低潮”。1987年曾推进了将韩国电力公司与浦项制铁的股票以国民股形式出售的计划,但由于股市低迷等原因,实际结果并不令人满意。1993年,以有主经营转换为重点,实施了将58家国有企业民营化和10家国有企业兼并、合并的计划,但这一计划也由于当事人(既得利益者)和经济力集中等原因,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1996年至1997年引入了管理民营化的概念,虽然根据这一概念制订了与国有企业经营改造及民营化相关的法律制度,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出处
《经济学家茶座》
2004年第2期78-83,共6页
Teahouse for Econom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