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传唤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执法活动 ,为了保证治安传唤适用的正确性 ,治安传唤的适用主体必须是法定主体 ,适用对象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嫌疑人。在实施过程中 ,强制传唤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要严格控制口头传唤的范围 ,同时传唤证的填写要准确、规范 ,另外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嫌疑人 ,也不能将治安传唤与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混用。
出处
《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Cadre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