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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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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份制企业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产生的,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它打破了所有制界限,实行跨行业、跨部门经营,做到了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种新型所有制企业的产生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制度和体系,《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制定的。笔者长期从事基层会计工作,反复学习理解“新制度”,感触颇深。这里,谈谈对“新制度”特点的一些认识。一、“新制度”的明确性。“新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基本要素,组成了新的会计平衡公式。即:资产=负债+权益。它表明了企业的产权关系,确定了企业经营者的地位,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与国际公认的会计理论保持一致。
作者 陈寿朋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3年第4期22-23,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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