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的研究对象是“属总体人类的美”,这一美只能是个体的美的总和或思维性存在,必然在“主客观的统一”领域。根据辩证法的宇宙论,美的研究首先是语言学上对“美”的语词之用法的界定。以人对不同事物的判断所持的根据不同,美可谓是“人的气质性、品格性精神”显现在能够引起人的生理感觉快适的物质形式上。审美是人的由生理快适感觉与心理愉快感觉相融合而生成的“精神感觉”活动。美的事物之发生原因,一方面在主体的审美本身,另一方面在客体的不可论美丑的事物。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7期45-47,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