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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应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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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各地的实际出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也日益增强,从而生产力客观上要求建立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作者 李军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68-69,共2页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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