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城信社”)的性质决定它的经营宗旨、业务范围、服务对象、内外关系、社会功能和发展方向。目前,学术界和城信社工作者中对此又有歧议。因此,正确认识和科学表述诚信社的性质,不仅是一个需要认真解决的理论问题,也是合作社工作者面临的一个迫切的实践问题。判断一种经济组织的性质,首先应考察它的所有制结构,确定其所有制的性质。城信社是劳动者集资组建的,其股份由三部分构成。一是集体股。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47-48,共2页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