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行与企业,作为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体制转轨的特征的变化;同时,它们之间的产权融合也暗示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一、非债权约束与债权软约束改革以前,在传统的“三级管理,一级经营”银行体制下,银行具有双重非独立性,表现在:一是基层行不能独立地开展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的业务活动。二是总行不能独立地行使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与银行相比,财政构成了当时国有企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27-31,共5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