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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PMA看中国药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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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法规政策的出台,药品监管政策逐步与国际接轨,加强了对专利的认可和保护,尤其是新药定义的修改可谓是我国药品政策改革的重要一步。这促使国外制药企业更愿意在中国注册新药。目前,诺和诺德、阿斯利康、礼来、施维雅、罗氏等跨国制药企业纷纷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
作者 王炳丽
出处 《医药世界》 2004年第5期30-31,共2页 Medicin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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