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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行“四元一体”复式预算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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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199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应当保持合理的比例和结构'。据此,目前在中央级和省级财政,试行的复式预算方案是:经常性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
出处 《财政》 1993年第3期53-56,共4页
关键词 复式预算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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