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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分税制改革试点理顺财政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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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对天津、辽宁、武汉等九个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这是我国财政体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所进行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出处 《财政》 1993年第5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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