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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国家机关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将实施《制度》(试行)将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后,应立即向信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将有关调查材料交至市信息办,尽快采取应对措施,避免病毒等攻击给单位工作带来长期影响。
出处
《中国信息界》
2004年第06S期25-25,共1页
Information China
关键词
国家机关
政务信息
网络与信息
信息安全
分类号
TN [电子电信]
引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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