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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机构(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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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机构地区 天津卫生检疫局
出处 《口岸卫生控制》 1997年第1期9-10,共2页 Port Health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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