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绥远'为中华民国时期的一个省级行政区,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民国初年,北京政府沿用清朝行政制度,对归绥地区的行政系统,基本未作变动,只是在名称上作了些修改.民国元年(1912年),设'归绥道'观察使,以代替清朝的'归绥道'道台.民国二年,将'归绥道'改为'绥远特别行政区',设绥远将军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统辖原来归绥道的12厅和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以及土默特旗等地.民国三年,改绥远将军为绥远都统.民国十七年(1928年),绥远特别行政区改为绥远省.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6期147-14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