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创新创业债券①(以下简称'双创债')作为债市创新品种越来越受到市场关注.相比2012年推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2015 年推出的新三板公司债等品种,双创债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即通过债券市场支持高科技成长性企业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大双创债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2016年6月证监会成立了由债券部牵头,包括交易场所、证监局、承销机构等在内的双创债专项工作小组;又于2017年7月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包括发行主体范围、重点支持对象、发审制度安排、配套保障措施等内容(见表1).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9期55-57,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