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改革是社会事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的部分.在《分类改革指导意见》中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根据职能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不能或不适合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其最终改革目标要求在2020年前建立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海事业单位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此背景下,价格认证机构必须策应改革要求,立足实现公共目标、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推动价格认证事业持续、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把工作职能转移到履行涉案、涉纪、涉税价格鉴证、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职能,服务政府、服务司法、服务系统、服务社会,最大可能地凸显价格认证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效益.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14期144-14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