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信息公开制度的核也内容,也是现代公司财务理论、公司治理理论的核也内容之一.信息披露的宗旨在于将公司真实可靠的信息传递给公众,增强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并对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活动提供积极的助力作用.公司处于何种制度环境么中,对公司采用何种交易模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我国作为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由于外部市场规范度的欠缺而形成较高的交易成本,于是公司倾向于与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关系型交易.倚重这一交易模式的公司通常拥有较高的供应商集中度和客户集中度.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是否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产生影响呢?己有研究表明,对于依赖关系开展交易的各交易方,稳定长久的合作使得其建立起彼此认可的关系网络,并存在信息交流的私下途径,故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依赖高质量的公开信息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从而降低了其产生高质量公开信息的意愿;另一方面,公司出于迎舍供应商、客户的目的,利用盈余管理、税收规避等行为来粉饰财务报表,促使他们做出更多的关系专用型投资,从而获得更多的关系租金.综合以上研究成果,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这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可能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21期44-44,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