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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给建筑行业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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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自此,我国开始全国正式取消营业税.
作者 唐艳萍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21期167-1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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