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收入体系研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2年1月1日逐步掀起到2016年5 月 1 日全面试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使占地方税收收入 30%左右的营业税变成了中央(75%)与地方(25%)共享的增值税,这陡然使地方主体税种消失,地方收入体系崩塌,地方财力大幅度萎缩.重新研究构建以主体税种支撑为核心的地方税收体系和积极探索新型地方收入体系,成为财税理论界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课题.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24期137-138,共2页
基金 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大庆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