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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执法协同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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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卖品,因此其也受国家的统一领导与垂直管理,其行业发展体系则是专卖专营管理.但在对其生产经营的管理过程中,会经受多个部门的分环节监管,导致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虽然拥有对于专卖许可的管理职能,但是缺乏对于烟草监管的执法权,导致当前烟草市场的管理存在很大的困难.所以本文要对完善健全的烟草专卖执法协同机制进行探讨,促进烟草市场的更加稳健长久的发展.
作者 白涛
出处 《财讯》 2017年第30期164-1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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