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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云南、贵州、安徽三省输配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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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云南、贵州、安徽三省2016—2018年输配电价。要求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水平,调整终端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新批复的输配电价自2016年3月15日起执行。
出处 《电力系统装备》 2016年第7期10-10,共1页 Electric Power System Equ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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