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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可以评议村委会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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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很有必要 1 王鸿任 近年来,一些地方乡镇人大创新性地拓宽监督范围,评议村委会工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地方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同时,该法还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产生、职责以及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力和工作职责范围.因此,村委会的工作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行.由此可见,乡镇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能促进法律落实,并无越权.
出处 《公民导刊》 2017年第10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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