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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玩手机,遭遇伤害构成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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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班途中看手机撞伤,自负主要责任不构成工伤 [案例] 李女士虽年龄四十有六,但却仍像许多小姑娘一样爱玩手机,甚至还是一名铁杆“低头族”.2017年1月12日,李女士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照例一边玩手机一边前行.在经过红绿灯路口时,由于注意力全在手机上造成闯红灯,乃至对方来车被迫鸣号提醒、停车让行后,李女士仍一股脑儿撞了上去,导致自己花去7万余元医疗费,并落下10级伤残.
作者 颜梅生
出处 《公民导刊》 2017年第10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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