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重型商用车市场销售量的大幅攀升,无论是企业还是车辆所有人对认证管理的认识程度都有了提高.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的重型商用车产品认证管理有了很多新发展,其中,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主要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汽车技术法规和欧盟的汽车技术质量的技术内容制定的,根据重型商用车的实际需要,在2011年,先后增加到了120项.本篇文章主要论述了美国自我认证制度和强制实施召回,欧洲型式认证制度和自愿召回,以及我国实行的强制认证制度,进而分析了我国重型商用车产品认证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
出处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2017年第18期53-53,共1页
Dual Use Technologies & 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