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生初写作文后,指导其修改习作,这是习作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习作教学建议”中提出:“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其“评价建议”中也提出:“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要考查学生对作文内容、文字表达的修改,也要关注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和方法。要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相互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写作水平。对于作文的评价还须关注学生汉字书写的情况。”由此说来,习作修改的指导尤为重要,通过修改,学生能逐步积累习作经验,领悟言语表达之“玄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