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法点拨] 一、叙写真事,寄予感情 真实的事情,既可以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也可以是作者的所见所闻,还包括所想. 只要不偏离这'四此'——此时、此地、此人、此事,就可以视为'真'. 我们强调写真事并不是反对虚构,只是强调虚构的情节必须合乎实际,合乎事理,合乎自然. 如果我们在写作时,把发生在甲同学身上的事移到乙同学身上,这种'移花接木'的方式是可以的. 但要明确一点:题材'假冒伪劣',其蕴含或引发的情感常常是虚假的;题材真实自然,其情感也容易为人所认可.
出处
《青苹果》
2016年第11X期57-59,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