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知道文人是理论的撰述者,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他们掌控着理论的写作权力,或显或隐地将文人阶层的价值观和道德伦理观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力量植入理论的建构,又将具有某些特定文人品位潜质的艺术作品操纵为“经典”,起到“引领”的典范性作用,并使其他艺术的表演能够“紧守由它(们)经典化的性质”①,从而彰显雅正的正统文艺观,强化正统文艺观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出处
《中华戏曲》
CSSCI
2016年第2期316-328,共13页
基金
2012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表演艺术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2YSC014)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中国特色艺术理论建构与文化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5ZSTD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