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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义绝制度的价值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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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燕 《黑龙江史志》 2023年第11期34-36,共3页
我国的离婚制度理论上奉行婚姻自由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却会受到许多限制,有悖于婚姻自由原则。这些限制无疑会影响婚姻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可以从我国古代的婚姻解除制度中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其中“义绝”制度,... 我国的离婚制度理论上奉行婚姻自由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却会受到许多限制,有悖于婚姻自由原则。这些限制无疑会影响婚姻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可以从我国古代的婚姻解除制度中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其中“义绝”制度,这种现代法律中没有规定的离婚制度,可能有助于我们准确地把握对离婚双方情况的判定,形成现代适用的更合理的离婚判定标准。而清代作为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此时中国封建社会形成的以君权为核心的政治、社会阶层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所以该时期的“义绝”制度和思想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婚姻解除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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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绝”之“义” 被引量:3
2
作者 任亚爱 张晓飞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08年第2期75-78,共4页
"义绝"制度是中国传统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义绝"之"义"是对古代婚姻基础条件的抽象概括,其本质是宗法的、伦理的,是"义"这一传统法基本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从立法技术层面来看... "义绝"制度是中国传统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义绝"之"义"是对古代婚姻基础条件的抽象概括,其本质是宗法的、伦理的,是"义"这一传统法基本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从立法技术层面来看,"义绝"制度不乏科学态度和理性精神,其所蕴涵之正向价值应当被现代立法所正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婚姻基础 宗法性 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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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的“义绝”制度及其法律后果 被引量:6
3
作者 刘玉堂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13-117,共5页
“义绝”即官府强制离婚。从唐律的规定来看,法律设立义绝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伦常和防范亲属相犯。唐律积极介入家庭之间的暴力,禁止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和暴力,违者一律予以处罚,对稳定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和社... “义绝”即官府强制离婚。从唐律的规定来看,法律设立义绝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伦常和防范亲属相犯。唐律积极介入家庭之间的暴力,禁止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和暴力,违者一律予以处罚,对稳定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有重大作用,对今天的整饬家庭暴力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但是,“义绝”制度的实施在当事人自身和父母子女关系方面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婚姻 义绝制度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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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国演义》中关羽“义绝”形象的塑造 被引量:1
4
作者 唐芬 《文化产业》 2018年第20期11-13,共3页
关公精神是现实世界中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之一。一千多年来,在关公信仰和关公精神的形成和传承过程中,'义'的观念始终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探讨《三国演义》中关羽'义绝'形象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缘由,并通过小说中具体的... 关公精神是现实世界中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之一。一千多年来,在关公信仰和关公精神的形成和传承过程中,'义'的观念始终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探讨《三国演义》中关羽'义绝'形象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缘由,并通过小说中具体的故事阐述了'义绝'形象的塑造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羽 义绝 蜀汉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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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家族、社会——古代义绝之当代思考
5
作者 杨方惠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2期61-68,共8页
义绝作为中国古代法定离婚制度之一,指由于夫妻双方或两方家族一定范围内亲属实施了某类特定行为,官府认为已导致夫妻之间恩义断绝,因而判决夫妻强制离婚。其思想雏形滥觞于汉代,至唐时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正式入律,后经过历朝历代不断沿... 义绝作为中国古代法定离婚制度之一,指由于夫妻双方或两方家族一定范围内亲属实施了某类特定行为,官府认为已导致夫妻之间恩义断绝,因而判决夫妻强制离婚。其思想雏形滥觞于汉代,至唐时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正式入律,后经过历朝历代不断沿袭革新,直至清末修律始被废除。以义绝之嬗变历程为线索路径,在充分运用《唐律疏议》《元典章》《大清律辑注》等史料文献基础上,对这一制度的实质内涵与现实价值进行系统考察。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其中有关离婚的规定引起社会广泛讨论。通过解读古代之义绝,以期为当代之婚姻法平衡婚姻自由与道德人伦之间关系提供一种新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强制离婚 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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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义绝”?——《祭妹文》一处翻译释疑
6
作者 肖宪根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05年第9期35-35,共1页
袁枚《祭妹文》中有“汝之义绝高氏而归也”之句,由于权威的工具书如《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等均未收录“义绝”一词,这给我们理解词义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大部分的注释都将“义绝”译为“断绝关系”(如《古文鉴赏辞典》上海... 袁枚《祭妹文》中有“汝之义绝高氏而归也”之句,由于权威的工具书如《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等均未收录“义绝”一词,这给我们理解词义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大部分的注释都将“义绝”译为“断绝关系”(如《古文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这种译法是就字面上翻译,笔者认为不太准确。其实,“义绝”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离婚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祭妹文》 袁枚 义绝 翻译 中学 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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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人生与悲剧人性——我看《三国演义》中的“义绝”关羽
7
作者 朱亚君 《科技信息》 2006年第03S期6-6,共1页
作者认为民间市井之义是关羽悲剧人性的基石,是他悲剧人性的关节点:性格上的弱点(刚而自矜)造成他的人生悲剧达到顶峰。从两个方面论述关羽以他悲剧的人性谱写了他悲剧的人生。
关键词 义绝 关羽 悲剧人生 悲剧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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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妻” “义绝”与“和离”——谈语文教材所涉及的古代离婚形式
8
作者 康宏东 《课外语文(下)》 2012年第10期9-9,129,共1页
古代离婚形式除“出妻”、“义绝”外,还有一种“和离”,即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和离”的思想萌芽于汉代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有义则和,无义则离”的观念。正式写入律典,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其规... 古代离婚形式除“出妻”、“义绝”外,还有一种“和离”,即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和离”的思想萌芽于汉代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有义则和,无义则离”的观念。正式写入律典,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其规定:“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犯法)。”后代循唐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然而这种民主形式古代并不多见,目前教材也未涉及,不再赘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妻 义绝 和离 古代离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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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义绝”与原则权衡下的法律修正
9
作者 杜军强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7-28,共12页
清代涉“义绝”案例显示,“义绝”除作为婚姻强制解除的依据外,更是包含舍弃涉服制律例规范且支持“以凡论”律例适用的理由,据此法律修正式的司法适用得以实现。法律修正的实现需要反对法律规则适用的理由在与其支持理由的权衡中“胜出... 清代涉“义绝”案例显示,“义绝”除作为婚姻强制解除的依据外,更是包含舍弃涉服制律例规范且支持“以凡论”律例适用的理由,据此法律修正式的司法适用得以实现。法律修正的实现需要反对法律规则适用的理由在与其支持理由的权衡中“胜出”,因此“义绝”当为法律修正实现条件的满足,即引入的理由在与支持涉服制律例规范的理由进行权衡时“胜出”。在“义绝”的权衡中,“胜出”的理由以“恩”“义”为主要内容,具备法律原则的属性,且可与回溯所得相应涉服制律例规范的根本理由相印证,故可确立恩义原则。恩义原则作为情理原则具体化的下位原则,仅系情理原则的部分内容,可由此透视情理原则与以恩义原则为代表的具体原则间的体系化关联,并从原则的体系化角度对清律进行再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法律修正 原则 情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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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义绝制度 被引量:10
10
作者 崔兰琴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49-160,共12页
义绝制度是中国古代的强制离婚制度。义绝指夫妻之间出现了法定的伤害行为而导致的恩断义绝、必须离婚,否则处以刑罚。义绝的观念自汉时即已形成,在唐时正式进入法典,历经千余年的发展变化,至清末修律时正式废除。义绝制度是中国古代家... 义绝制度是中国古代的强制离婚制度。义绝指夫妻之间出现了法定的伤害行为而导致的恩断义绝、必须离婚,否则处以刑罚。义绝的观念自汉时即已形成,在唐时正式进入法典,历经千余年的发展变化,至清末修律时正式废除。义绝制度是中国古代家族社会中礼与法融合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变迁,义绝制度经历了从重视家族事务逐渐向重视个人事务演变的过程,这反映了古代婚姻法制内在的发展规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唐律 强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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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义绝”考略 被引量:6
11
作者 曾代伟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38-41,共4页
尽管从《元史》、《新元史》中未能检索出“义绝”一词 ,但涉及义绝的律条却并不鲜见 ;在《元典章》、《通制条格》等文献中更检得为数不少明确定性为义绝的事例、案例 ,及其所依据的诏制和条格 ,表明蒙元代有关义绝的法律制度 ,在沿袭... 尽管从《元史》、《新元史》中未能检索出“义绝”一词 ,但涉及义绝的律条却并不鲜见 ;在《元典章》、《通制条格》等文献中更检得为数不少明确定性为义绝的事例、案例 ,及其所依据的诏制和条格 ,表明蒙元代有关义绝的法律制度 ,在沿袭唐宋金律基础上 ,颇多创新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文献 法律考证 离婚原因 元代 中国 《汉书》 《元典章》 《通制条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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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上的“义绝”:基于学术史的考察与反思
12
作者 张群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第1期208-214,共7页
在中国古代婚姻法中,"义绝"是"七出"之外的法定离婚情形。但因为"七出"还受到"三不去"的限制,"义绝"却是无条件的必须离婚、违者甚至还要受到刑罚,因此一直受到学者的格外关注。但是... 在中国古代婚姻法中,"义绝"是"七出"之外的法定离婚情形。但因为"七出"还受到"三不去"的限制,"义绝"却是无条件的必须离婚、违者甚至还要受到刑罚,因此一直受到学者的格外关注。但是,自陈鹏《中国婚姻史稿》1990年出版之后,学者几乎没有再在资料搜集和制度考证上取得重大突破,反而是在资料的解读与阐释上,续有创获,如日本学者滋贺秀三首先提出,从唐律到明清律,"义绝"制度呈现出家族重要性降低、夫妻关系重要性上升、国家干预力减弱的变化;金眉从法学角度,认为"义绝"之"义"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中国古代法 夫妻关系 离婚制度 婚姻关系 感情破裂 清律 家庭暴力 曾代伟 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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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非血缘人伦秩序——以唐律所见义合与义绝为例
13
作者 高明士 《法律史译评》 2020年第1期-,共22页
前言:从唐律"十恶"之"不义"条说起传统社会的家庭结构,除基于血缘的亲属(含姻亲)外,尚有非依血缘而依"义"结合的所谓"义合"社群,包括君臣、官吏、夫妻、朋友、师生、僧道等。传统所谓五伦:父... 前言:从唐律"十恶"之"不义"条说起传统社会的家庭结构,除基于血缘的亲属(含姻亲)外,尚有非依血缘而依"义"结合的所谓"义合"社群,包括君臣、官吏、夫妻、朋友、师生、僧道等。传统所谓五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1其实是将血缘与非血缘族群要而言之。与"义合"相反的观念是"义绝",班固曰:"臣之事君以义合也。"2又曰:"(夫)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也。"3这是"义合""义绝"一词首次出现,前一例为君臣义合关系,后一例本在说明夫妻齐体,即使"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但因夫杀妻父母,已是废绝纲纪,罪大恶极,所以妻已与夫义绝,可以离去。在程序上,仍有待官府判决,属于强制离婚,此在唐律《户婚律》中已有明文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僧道 户婚律 义绝 血缘 君臣 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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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民族精神于裁判:以“义绝”的司法适用为例
14
作者 张杰 《贵州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79-83,共5页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司法的运行则是塑造民族精神的重要方式。由于“义”长期以来发挥着中华民族判断行为合理与否的作用,因此尽管传统法律中的“义绝”从立法上看只关涉婚姻关系,但“义绝”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却大大超出婚姻...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司法的运行则是塑造民族精神的重要方式。由于“义”长期以来发挥着中华民族判断行为合理与否的作用,因此尽管传统法律中的“义绝”从立法上看只关涉婚姻关系,但“义绝”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却大大超出婚姻关系并形成了“身份-道德/法律规范”的混合逻辑。其中“身份-法律规范”的逻辑与现代法治之精神相悖,但“身份-道德规范”的逻辑却依然存在于现代社会并影响着司法实践。透过个案可以看到,在机械适用法律规范将有违民族精神时,现代司法者同样可以凭借“义”的“身份-道德规范”逻辑判断当事人行为的合理性,并通过司法技术的运用实现裁判的合理性建构,最终使得个案与法律所内含的民族精神相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民族精神 身份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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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壮族丧葬礼仪中夫妻绝义的文化意蕴
15
作者 陆斐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41-45,共5页
壮族是我国南部一支古老的族群,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而丧葬礼仪更具有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在与其他族群互动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夫妻绝义仪式行动,它往往被赋予多重的文化内涵与社会意蕴,夫妻之间失去伴侣后的心中苦闷以及对未来的恐惧,... 壮族是我国南部一支古老的族群,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而丧葬礼仪更具有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在与其他族群互动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夫妻绝义仪式行动,它往往被赋予多重的文化内涵与社会意蕴,夫妻之间失去伴侣后的心中苦闷以及对未来的恐惧,构成了人类永恒的精神信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壮族 夫妻 文化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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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义绝”制度刍议
16
作者 郭雨笛 《财经政法资讯》 2016年第2期14-22,共9页
“义绝”作为中国古代家族社会中礼法合一的产物,其体现了中国传统婚姻的特点。虽然时代变迁,其在现代的婚姻法律中已然了无踪迹,但是其包含的对人性的考量、对亲缘关系的尊重、对礼法的敬畏,是值得我们在今天更加开放的社会背景下... “义绝”作为中国古代家族社会中礼法合一的产物,其体现了中国传统婚姻的特点。虽然时代变迁,其在现代的婚姻法律中已然了无踪迹,但是其包含的对人性的考量、对亲缘关系的尊重、对礼法的敬畏,是值得我们在今天更加开放的社会背景下去体会思考的。基于此,本文以唐代的法律规定为主导,从“义绝”概念的起源发展,“义绝”制度的主要法律释义,“义绝”制度在唐以后的发展演变及原因等方面展开论述。分析探索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传统婚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绝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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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与“感情”——两种婚姻一般条件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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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亚爱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4-27,共4页
"义"与"感情"分别作为婚姻的一般条件利弊互见。"义"较之于"感情",在对婚姻本质的揭示上,更准确、客观一些。并且,"义绝"之"义"有效实现了婚姻制度与整个法律体系的贯通... "义"与"感情"分别作为婚姻的一般条件利弊互见。"义"较之于"感情",在对婚姻本质的揭示上,更准确、客观一些。并且,"义绝"之"义"有效实现了婚姻制度与整个法律体系的贯通和协调,在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指引方面,具有明显的正向立法价值。将"义"与"感情"作比较,不是试图从立法上用"义"来取代"感情",而是要进一步说明,法律作为一门科学具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性,无论是政治家、还是立法者,必须正视和尊重法律科学的规律性,以此来改进我们的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 义绝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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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关羽形象所表现出的忠义观念 被引量:4
18
作者 杨彭荔 《榆林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79-81,84,共4页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对“忠义”的颂扬,主要是通过成功塑造关羽这一被清人毛宗岗称为“义绝”的典型形象来实现的。关羽主要是尽忠义于某一个人,就是他“朋友而兄弟,兄弟而君臣”的刘备,还有较浓的知恩图报的思想,当关羽的忠与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对“忠义”的颂扬,主要是通过成功塑造关羽这一被清人毛宗岗称为“义绝”的典型形象来实现的。关羽主要是尽忠义于某一个人,就是他“朋友而兄弟,兄弟而君臣”的刘备,还有较浓的知恩图报的思想,当关羽的忠与义处于矛盾对立时,往往是朋友之义、兄弟之义高于一切的。所以,关羽的忠义被统治阶级利用来麻醉人民,使他效忠于统治者。而下层群众看重的则是关、张、刘三人“誓同生死,祸福共之”的义气,表现了人们要求摆脱世俗生活中“重利轻义”的偏见而追求真情实谊的美好愿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国演 关羽 义绝”形象 观念 人物形象 罗贯中 古典小说 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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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三国演义》对“义”的描写 被引量:1
19
作者 郝连琴 李孝堂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6期29-33,共5页
“义”是《三国演义》的重要思想,“义”是《三国演义》人物行动的准则之一。一些人(主要指各军事集团的首领)标榜自己讲义气,其目的不外是为了笼络部下,壮大自己的力量,扩大地盘,进而夺取全国的最高统治权利;一些人(主要指各军事集团... “义”是《三国演义》的重要思想,“义”是《三国演义》人物行动的准则之一。一些人(主要指各军事集团的首领)标榜自己讲义气,其目的不外是为了笼络部下,壮大自己的力量,扩大地盘,进而夺取全国的最高统治权利;一些人(主要指各军事集团的文臣武将)受“义”的支配,参加了汉末三国时期各军事集团的角逐斗争。在这些人之中,关羽受“义”的影响最深,关羽身上的义气最重,关羽是“义”的化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国演 三国时期 文臣武将 军事集团 华容道 葫芦口 刚而自矜 庞统 义绝 救困扶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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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关羽形象典型化演变及意义
20
作者 王光浒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991年第1期17-21,共5页
在中国的历史小说中,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少著名典型人物都来自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小说的题材却往往不是完全取自正史,而是较多地取自野史、传闻,甚至出自文人审美意识的补充、加工和创造。《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 在中国的历史小说中,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少著名典型人物都来自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小说的题材却往往不是完全取自正史,而是较多地取自野史、传闻,甚至出自文人审美意识的补充、加工和创造。《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等无一不是如此。因此,他们留给人们的美与丑的深刻印象不在历史人物的本来面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历史小说 三国演 审美意识 艺术典型 义绝 历史人物 忠君 罗贯中 刮骨疗毒 华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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