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57篇文章
< 1 2 2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数据交易安全刑事合规的“软法”治理及清单模式 被引量:3
1
作者 张勇 王杰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19,共10页
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参与数据交易活动的企业内外部各方主体进行的维护数据安全合规的治理活动。刑事治理是由各方主体参与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具有过程性。数据交易安全刑事合规是刑事治理的重要方面,可分为事前合规和事后合规两个... 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参与数据交易活动的企业内外部各方主体进行的维护数据安全合规的治理活动。刑事治理是由各方主体参与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具有过程性。数据交易安全刑事合规是刑事治理的重要方面,可分为事前合规和事后合规两个阶段。《信息安全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及配套清单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列举了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数据来源、数据产品可交易性等方面的合规要求。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清单具有“软法”性质,“软法”与“硬法”相结合,形成企业刑事合规的规范体系。刑法根据数据交易主体及行为场景的差异,以不同的罪刑规范保护数据交易行为所涉及的多元法益。数据犯罪的空白罪状具有定罪指引作用,也为企业合规的开展留下了空间。在实践中应注重数据安全关联罪名适用与刑行衔接,将企业刑事合规融入刑事司法过程并与行政监管相协调。同时,积极发挥企业合规清单的刑事治理机能,构建和完善激励机制、滤罪机制、评估机制,实现合规清单治理的出罪机能与治本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交易安全 刑事合规 “软法”治理 清单模式
下载PDF
自然人犯罪案件刑事合规的理论证成及其适用限度 被引量:2
2
作者 程雷 伍素贞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94-108,共15页
自然人犯罪案件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仅对自然人展开刑事追诉的案件。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合规仍然具有预防犯罪价值、社会公共利益价值,符合合作规制理论;刑事合规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干预具有正当性依据;对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减免亦... 自然人犯罪案件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仅对自然人展开刑事追诉的案件。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合规仍然具有预防犯罪价值、社会公共利益价值,符合合作规制理论;刑事合规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干预具有正当性依据;对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减免亦符合刑事法原理,因而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合规能得到理论证成。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的范围被明显限缩,对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合规亦有其现实理由。但上述做法只在企业对自然人犯罪具有犯罪学意义上的影响力且同意合规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且合规的实施必须遵循比例原则,自然人刑事责任减免亦须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自然人犯罪 正当性依据 比例原则
下载PDF
刑事合规的制度价值及其实现路径 被引量:1
3
作者 李本灿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85-102,共18页
通过制度史的考察不难发现,刑事合规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即作为直接目的的效率价值、作为终极目的的预防价值以及通过替代性惩罚实现的报应价值。以这三方面的制度价值为线索,梳理我国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不难发现,预防价值受到... 通过制度史的考察不难发现,刑事合规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即作为直接目的的效率价值、作为终极目的的预防价值以及通过替代性惩罚实现的报应价值。以这三方面的制度价值为线索,梳理我国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不难发现,预防价值受到“广泛不起诉”“专项合规”“合规监督考察形式化”等方面的多重折损,以自我报告为核心抓手的效率价值未受到重视,替代性惩罚严重弱化。结合我国的制度现实,未来应当重视合规制度的预防价值,也不能忽视效率价值以及通过替代性惩罚实现的报应价值。为了提升制度的预防价值,需要警惕对涉案企业及个人处罚的过度轻缓化和合规整改的形式化;为了提升制度的效率价值,认罪认罚应当是制度适用前提,同时提升自我报告在程序选择中的意义;为了强化制度的报应价值,即便认可合规互认机制,也应当保持在适当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效率价值 预防价值 自我报告
下载PDF
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十大问题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韩旭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2期67-82,共16页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中法院参与乃必然趋势,各地在理论准备不足、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进行改革探索,其困难和困惑自不待言,法官在参与该项工作时的消极态度即是明证。法院如何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其中的重...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中法院参与乃必然趋势,各地在理论准备不足、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进行改革探索,其困难和困惑自不待言,法官在参与该项工作时的消极态度即是明证。法院如何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其中的重点问题包括法院参与的理论基础、职能作用的发挥、法院开展合规审查考察期的确定、法院进行合规审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和适用的诉讼阶段、从宽幅度的把握、考察报告的证据属性、法院如何为申请进行合规审查的被拒企业及其责任人提供救济、刑事合规在法院审判中的刑法适用、容错机制的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必要性等十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可以为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 中立性 刑事合规 刑事诉讼法修改 程序完善
下载PDF
刑事合规的准入标准与激励规则
5
作者 熊亚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4-70,共17页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刑事合规激励对象泛化、不平等,罪刑失衡及自然人重罪合规不诉等有违刑事法治基本原理和规则的现象。该现象反映出了刑事合规的准入标准过宽与激励规则不明等问题。刑事合规准入应当限缩...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刑事合规激励对象泛化、不平等,罪刑失衡及自然人重罪合规不诉等有违刑事法治基本原理和规则的现象。该现象反映出了刑事合规的准入标准过宽与激励规则不明等问题。刑事合规准入应当限缩涉企犯罪案件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形式与实质要件相结合的审查标准。其中,形式要件包括准入条件与负面清单,实质要件包括以悔罪表现为核心的预防必要性考量与以社会贡献或发展前景为核心的社会公益考量。除涉企责任事故类过失犯罪外,不能对被害企业或者仅因普通员工实施了涉企犯罪就对未涉罪企业启动合规监管。为保障刑事合规连带激励的合法性、公平性与正当性,有必要对其适用设置必要性、罪责较轻及罪刑均衡等限制条件,且没有理由将非领导职务的直接责任人员排除在激励对象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激励 准入 不起诉 罪刑均衡
下载PDF
刑事合规的学理基础与实践展开——以德国法为中心
6
作者 江溯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4期92-108,共17页
过去十多年,由于德国一些著名公司的商业腐败丑闻事件,刑事合规成为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课题。德国通行的观点认为刑事合规是为了避免企业职员基于实施与企业相关的行为而负担刑事责任所必须采取的全部必要且被允许的措施。在实体法上,... 过去十多年,由于德国一些著名公司的商业腐败丑闻事件,刑事合规成为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课题。德国通行的观点认为刑事合规是为了避免企业职员基于实施与企业相关的行为而负担刑事责任所必须采取的全部必要且被允许的措施。在实体法上,德国尚不承认法人犯罪,因此德国刑事合规主要关注的是公司内部人员的责任与公司外部人员的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这两类人员的归责基础均有诸多探讨。在程序方面,德国刑事合规主要探讨公司内部规定、内部调查、吹哨人制度与合规之间的关系。德国刑事合规并不止于宏观层面的教义学探讨,而是在很多具体领域中有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环境刑法、刑事产品责任、腐败犯罪、网络刑法和数据保护刑法等领域。德国刑事合规的三个鲜明特色是教义学色彩浓厚、一体化的研究方法和应用领域的广泛性。虽然德国与我国的法律语境有所不同,但德国刑事合规的有益经验值得我国立法、司法和理论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计划 实体 程序
下载PDF
刑事合规制度中的实体法责任关系厘清
7
作者 李会彬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24年第4期97-106,173,174,共12页
从国内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来看,在刑事合规制度中,给予涉罪企业以宽缓处罚或者适用不起诉制度,一般以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为前提条件。因此,刑事合规制度实际上是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综合运用。从这三种实体法责任关系的... 从国内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来看,在刑事合规制度中,给予涉罪企业以宽缓处罚或者适用不起诉制度,一般以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为前提条件。因此,刑事合规制度实际上是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综合运用。从这三种实体法责任关系的本质来看,在单纯刑法学角度,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承担对刑事责任的责任刑和预防刑有所影响;在整体法秩序角度,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可以存在灵活的转化和调和空间。这一原理可以为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提供充足的实体法依据。具体到实践层面,不需要专门修改刑法以满足刑事合规制度的要求;在确定其案件范围时,对涉罪企业给予宽缓处罚,可以适用于包括重罪案件在内的所有案件,对涉罪企业适用不起诉,只能适用于轻罪案件;在具体适用时,应防止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向刑事责任的逆向转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刑事责任减免 实体法责任 关系厘清
下载PDF
重罪案件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三大实体法争议问题
8
作者 姜涛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0-99,F0003,共11页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平等原则,有放纵犯罪之嫌,并不可取。否定在重罪案件中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否定企业因在事前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排除其具有单位犯罪意志。若企业已经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单位之下的自然人借助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则不构成单位犯罪,只需追究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在事后刑事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即使对单位及单位之下的自然人从宽处罚,也不宜由此赋予企业刑事合规义务。对于企业反悔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做好企业刑事合规的“后半篇文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单位犯罪 刑事合规不起诉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刑事合规义务
下载PDF
人民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模式构建
9
作者 石魏 严玉婷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09-123,共15页
检察院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主要关注审查起诉阶段的出罪机制,对审判阶段法院的协商矫正功能研究不足。域外法院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机制中的角色可归纳为分层参与模式、强势参与模式和弱化参与模式。参考域外经验,可采用刑事一体化理... 检察院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主要关注审查起诉阶段的出罪机制,对审判阶段法院的协商矫正功能研究不足。域外法院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机制中的角色可归纳为分层参与模式、强势参与模式和弱化参与模式。参考域外经验,可采用刑事一体化理论,构建以企业合规为核心的,涵盖前端预防功能为主和后端协商矫正为主的刑事合规、兼顾裁判和执行双层机制。法院在审前转处、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阶段结合刑事合规计划及整改情况,作出有针对性的裁判内容和弹性执行方式。同时,完善刑罚内容及种类,结合刑事裁判内容及执行情况,改造刑事裁判的方式、司法审查及裁判标准。整合实体与程序因素,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刑事出罪及量刑宽缓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刑事合规 法院参与 刑罚改革 弹性裁判
下载PDF
企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适用的检视与探索
10
作者 倪业群 成甜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第3期40-50,共11页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客体进入“安全与发展权”阶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安全体系中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适用企业知产刑事合规,有利于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秩序和企业利益,防范企业刑事风险、预防犯罪。为应对检察机关在...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客体进入“安全与发展权”阶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安全体系中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适用企业知产刑事合规,有利于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秩序和企业利益,防范企业刑事风险、预防犯罪。为应对检察机关在知产案件办理中综合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的阙如,完善企业知产犯罪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畅通刑事合规不起诉前后的行刑衔接,以能动司法持续监督涉案企业知产刑事合规公平合理运行。应在抽象的刑法学理论中找到相契合的逻辑依据,为涉知识产权案件企业刑事合规的完善适用提供理论支撑。进而支持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发挥知识产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采取企业和个人责任分离处理模式,以统一的知识产权案件合规监督评估机制等强化行刑双向衔接。文章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企业合规实践样态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指出现存的争议问题,找到企业合规刑事政策选择的理论支撑,并提出知识产权案件刑事合规的完善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刑事合规 知识产权 犯罪治理 行刑衔接
下载PDF
企业刑事合规的法经济学分析
11
作者 张强 叶婷 代佳航 《警学研究》 2024年第3期29-37,共9页
刑事合规作为企业犯罪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已成为当下学界研究的重点。法经济学作为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为分析企业刑事合规相关问题提供了全新视角。依据法经济学相关理论,刑事合规是企业犯罪治理从非合作博弈模式到合作博弈模式... 刑事合规作为企业犯罪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已成为当下学界研究的重点。法经济学作为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为分析企业刑事合规相关问题提供了全新视角。依据法经济学相关理论,刑事合规是企业犯罪治理从非合作博弈模式到合作博弈模式转向的必要媒介。合作博弈模式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运用及模型构建,对影响企业进行事前刑事合规、事后刑事合规以及刑事合规最佳点的各类因素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国家与企业双向互动的企业刑事合规优化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企业犯罪 法经济学
下载PDF
建设认证检测行业刑事合规制度探究
12
作者 孔令学 刘春钰 《质量与认证》 2024年第9期84-86,共3页
本文探讨了认证检测行业刑事合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梳理了该行业可能存在的刑事合规风险,并提出了合规建设方案,以期助力认证检测行业有序稳健发展。
关键词 管理 刑事合规 认证检测 实证研究
下载PDF
企业环境刑事合规的实践检视与制度构建——基于人民法院参与下的制度路径
13
作者 马一鸣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24年第2期1-6,共6页
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全面参与企业合规改革的要求,人民法院参与企业合规改革具有秉持民事、刑事、行政一体化理念的特点。鉴于此,环境法具有跨民事、刑事、行政的领域法属性以及环境侵权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 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全面参与企业合规改革的要求,人民法院参与企业合规改革具有秉持民事、刑事、行政一体化理念的特点。鉴于此,环境法具有跨民事、刑事、行政的领域法属性以及环境侵权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一系列诉讼制度基础。同时,企业刑事合规的预防性、恢复性、协商性等原则与环境法的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等具有内在契合性。现阶段企业合规改革主要以企业刑事合规为主,其主导机关为检察机关。文章在现阶段改革基础上,聚焦企业环境刑事合规这一具体领域,总结当前企业环境刑事合规在实践运行中的经验,同时检视其症结所在。就此进一步探讨企业环境刑事合规在人民法院参与视域下的延伸,并根据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架构中的职能定位进行企业环境刑事合规的模式重构,提出“法检协同合作”模式下的企业环境刑事合规制度构架,其主要包括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启动、审判阶段合规监管机制第三方引入、刑法激励措施拓宽等具体制度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环境刑事合规 法院参与 制度构建
下载PDF
企业数据刑事合规的建构路径及其具体展开——以数据安全法益为切入 被引量:3
14
作者 杨猛 李嘉硕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8-94,共7页
实现企业数据刑事合规的关键是厘清数据安全法益。通过透析《数据安全法》的规范目的,梳理出我国数据安全法益应当包含国家、公共以及个人法益三个维度,进而可搭建以三维数据安全法益为保护对象的企业数据合规路径。其前提在于需明确以... 实现企业数据刑事合规的关键是厘清数据安全法益。通过透析《数据安全法》的规范目的,梳理出我国数据安全法益应当包含国家、公共以及个人法益三个维度,进而可搭建以三维数据安全法益为保护对象的企业数据合规路径。其前提在于需明确以预防、事前和专项合规为主;以报应、事后、全面合规为辅的内在逻辑,方能排除以个人法益为中心的解释困境。基于此,企业数据刑事合规的具体路径应展开如下,即明确以三维法益为合规对象的基础性规则、确立以保护和利用并重为合规目标的制度性规则、同时秉持以自我规制和外部监管为核心的程序性规则,进而为企业数据刑事合规的建构提供全方位规范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数据安全 三维法益
下载PDF
论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 被引量:2
15
作者 董坤 张卓妮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78-93,共16页
不同诉讼阶段中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的表现及相关问题各有侧重,具体分为:法院如何审查以合规有效性为基础的量刑建议等实体问题,如何面对分案处理、撤回起诉和延长审限等程序问题,以及法院参与限度等基本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 不同诉讼阶段中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的表现及相关问题各有侧重,具体分为:法院如何审查以合规有效性为基础的量刑建议等实体问题,如何面对分案处理、撤回起诉和延长审限等程序问题,以及法院参与限度等基本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是,法院应以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为目标,作为事实裁判者适度穿透合规、作为工作协调者与检察机关联动推进合规。法院参与合规的具体路径如下:检法协作建立以服务审判为导向的、相对统一的合规启动、建设、评估与验收标准;法院参与合规验收工作,构建以合规考察书面报告为核心的多元证据审查体系,提高合规有效性实质审查能力;在现行法基础上审慎应对程序问题,确保法院参与合规科学、规范和高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刑事合规 法院 检法协作 有效性 考察书面报告
下载PDF
企业刑事合规的法院审查 被引量:1
16
作者 姜涛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1-59,共19页
企业刑事合规建设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需要审判机关的积极参与。企业刑事合规的法院审查具有重要法治意涵,不仅可以改变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中间热、两头冷”现象,而且可以更加有效预防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时,也有利于推... 企业刑事合规建设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需要审判机关的积极参与。企业刑事合规的法院审查具有重要法治意涵,不仅可以改变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中间热、两头冷”现象,而且可以更加有效预防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时,也有利于推进企业刑事合规司法审查的实质化。因企业刑事合规而不起诉、免除处罚、判处缓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等,属于刑法上的实体判断。对于实体问题,必须经由人民法院的实质审查才能得以确立。企业刑事合规的法院审查模式建构涉及程序与实体两个维度。在程序上,企业刑事合规法院审查有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之分,并在庭审程序上呈现出普通审理与合规审理两个阶段。法院在对企业刑事合规进行实质审查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案件类型及其轻重等考量因素,分别选择免除处罚、判处缓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结果。其中,法院因企业刑事合规而对被告人减轻处罚,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实体上,企业刑事合规的法院审查必须明确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并认真对待企业合规宽宥责任适用的除外类型,以严格维护刑法上的罪责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刑事合规 审理 企业宽宥责任 法院审查 实质审查
下载PDF
数字经济刑事合规风险的多维性分析及规制路径 被引量:1
17
作者 热娜古·阿帕尔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4年第2期77-90,共14页
在数字经济语境下,网络平台与数据要素在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带来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增加了其陷入刑事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以企业参与数字经济的行为类型为切入点,探赜市场主体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数字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主要领域... 在数字经济语境下,网络平台与数据要素在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带来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增加了其陷入刑事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以企业参与数字经济的行为类型为切入点,探赜市场主体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数字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主要领域可能面临的刑事合规风险,从客体维度、空间维度、法益维度进行具体展开。为提升企业应对刑事合规风险的能力,应当在理论层面以激励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与系统性治理原则为指导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在实践层面建构保护数据安全、空间安全以及数字知识产权的具体机制,并通过建设刑事合规数字平台、强化监测预警机制与监督评估机制实现多维一体的企业数字经济刑事合规风险预防,助力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取得优势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据犯罪 刑事合规 数字
下载PDF
刑事合规视阈下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
18
作者 孙芊慧 栾莉 《许昌学院学报》 CAS 2024年第1期117-123,共7页
当前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为个人责任模式。在刑事合规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单位犯罪归责模式存在诸多实践困境,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不统一、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违反责任自负原则、单位犯罪的认定缺乏规范性标准。其原... 当前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为个人责任模式。在刑事合规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单位犯罪归责模式存在诸多实践困境,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不统一、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违反责任自负原则、单位犯罪的认定缺乏规范性标准。其原因是现行单位犯罪制度不适应以预防为主的政策导向、传统的单位犯罪归责原则未能摆脱替代责任或转嫁责任的桎梏、单位犯罪的归责路径为“自然人→单位”的逆向归责。对此,应当发挥刑事合规作为预防性刑事政策在单位归责中的出罪作用,从单位自身的组织性特征出发,坚持“组织体责任论”的归责原则,并将单位犯罪归责路径转变为“单位→自然人”的正向归责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组织责任模式 刑事合规
下载PDF
企业职务犯罪刑事合规中的监检衔接
19
作者 韩静仪 马松建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35-41,共7页
涉企职务犯罪刑事合规在改革实践中因公权力机关之间程序衔接不畅而收效甚微。其中,职务犯罪刑事合规的开展以监察机关在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为前提,有限的合规考察期、职务犯罪监察措施的出罪化运用等阻碍着检察机关后续开... 涉企职务犯罪刑事合规在改革实践中因公权力机关之间程序衔接不畅而收效甚微。其中,职务犯罪刑事合规的开展以监察机关在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为前提,有限的合规考察期、职务犯罪监察措施的出罪化运用等阻碍着检察机关后续开展刑事合规的职能发挥。立足于法律监督理论和组织责任中的法益可修复性,涉企职务犯罪刑事合规监检衔接具有相应的法理支撑。在《第三方意见》肯定监察机关具有对涉嫌行贿的企业适用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建议权基础上,可进一步延伸监察机关参与职务犯罪刑事合规的职权,并对检察机关的介入程序予以明确,以促进涉案企业建立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从而实现对职务犯罪的有效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犯罪 刑事合规 监检衔接 衔接路径
下载PDF
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构建
20
作者 付振强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79-84,共6页
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是刑事程序激励的最佳方式之一,但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适用范围混乱、企业合规协议有效性实现困难和关于不起诉运行方式定位不准确的问题。结合我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环境,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标准建立我... 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是刑事程序激励的最佳方式之一,但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适用范围混乱、企业合规协议有效性实现困难和关于不起诉运行方式定位不准确的问题。结合我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环境,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标准建立我国的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应当借鉴域外国家不起诉制度的有益经验,构建涉罪企业合规二元不起诉模式,准确把握企业合规的有效性的确认,以检察机关为核心力量,推动涉罪企业合规的开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不起诉 涉罪企业 程序激励 域外借鉴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