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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制度构建研究
1
作者 杜志红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5-20,共6页
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是夫妻一方有权知悉对方名下或者管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是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应有之义。目前全国十余个省市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但这些地方立法存在法律位阶低、适用范围有限、客体... 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是夫妻一方有权知悉对方名下或者管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是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应有之义。目前全国十余个省市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但这些地方立法存在法律位阶低、适用范围有限、客体范围狭窄、缺乏程序性保障等问题,有些还面临违背公平原则的责难。建议将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进行体系化制度构建。从构成要件来看,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主体为夫妻双方,客体为夫妻共有财产,内容包括询问权、查询权和调查取证权三个层面。最后针对法律的现状,提出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的立法、司法和配套制度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知情权 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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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直播打赏返还的实现路径
2
作者 刘海安 李竺阳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93-203,共11页
在用户配偶主张直播打赏返还的案件中,返还责任主体及返还依据都面临适用难题。主播作为打赏法律关系主体,能够成为打赏返还责任主体。返还基础是基于无权处分的不当得利,即用户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平台无权保有虚拟财产给付。无... 在用户配偶主张直播打赏返还的案件中,返还责任主体及返还依据都面临适用难题。主播作为打赏法律关系主体,能够成为打赏返还责任主体。返还基础是基于无权处分的不当得利,即用户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平台无权保有虚拟财产给付。无处分权的认定关键是确认打赏行为是否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打赏行为目的及打赏数额占比是认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考量因素。充值不退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用户配偶的返还请求。不当得利认定后,平台向主播负有返还责任,可以作为主播返还义务的履行辅助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打赏 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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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的司法适用困境与对策
3
作者 许晶晶 《镇江高专学报》 2024年第1期56-59,72,共5页
在离婚诉讼中,为夫妻双方增设申报共同财产义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夫妻共同财产举证难的问题,有利于提高财产分割的效率和公平度。基于各地法院的实践,从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适用范围、明确法院在申报程序中的职权范围、合理分配... 在离婚诉讼中,为夫妻双方增设申报共同财产义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夫妻共同财产举证难的问题,有利于提高财产分割的效率和公平度。基于各地法院的实践,从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适用范围、明确法院在申报程序中的职权范围、合理分配共同财产的证明责任、细化不履行申报义务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探索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的实施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诉讼 夫妻共同财产 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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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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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斌 《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 2008年第5期21-22,共2页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继承方面双方有着较大的分歧。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经...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继承方面双方有着较大的分歧。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经验又作出了关于适用《婚姻法》的两个司法解释,更加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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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损害赔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冲突和协调 被引量:23
5
作者 范李瑛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258-262,共5页
对受害人提出的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法律是否应当支持,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实务界也出现了不同的判决。我国《婚姻法》虽然只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而未规定婚内损害赔偿,但前者并不排斥后者,受害人可以选择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婚内损... 对受害人提出的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法律是否应当支持,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实务界也出现了不同的判决。我国《婚姻法》虽然只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而未规定婚内损害赔偿,但前者并不排斥后者,受害人可以选择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夫妻共同财产制对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可以通过非常财产制和债权凭证制度加以克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夫妻共同财产制均不构成否定受害人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内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 冲突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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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力资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探讨 被引量:7
6
作者 薛源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234-236,共3页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在家庭财产积累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否将人力资本纳入夫妻公共财产范围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直接关系到对人力资本增加做出贡献的一方能否得到充分补偿,关系到夫妻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以及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在家庭财产积累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否将人力资本纳入夫妻公共财产范围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直接关系到对人力资本增加做出贡献的一方能否得到充分补偿,关系到夫妻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以及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的实现。从人力资本的本质进行分析,人力资本具有财产属性,人力资本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加以分割。我国法律应当将此确立为原则并对分割方法作出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人力资本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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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冲突与协调——以《物权法》第29条与《婚姻法》第17条为中心 被引量:5
7
作者 刘耀东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5-42,共8页
《物权法》第29条的规范意旨是为了避免遗产权利处于无主状态,基于填补遗产权利真空所设。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承认或放弃继承期间所抛弃者,既非既得的财产所有权,亦非承认继承后的继承既得权,而是有转变为支配权的继承权可能的"... 《物权法》第29条的规范意旨是为了避免遗产权利处于无主状态,基于填补遗产权利真空所设。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承认或放弃继承期间所抛弃者,既非既得的财产所有权,亦非承认继承后的继承既得权,而是有转变为支配权的继承权可能的"形成权的继承权"。夫妻一方因继承、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应明确为个人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妻双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放弃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分割 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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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财产管理权 被引量:5
8
作者 裴桦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42-147,共6页
夫妻共同财产管理权是维护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所必需的,我国未来的立法应当增设这一制度。管理权分为一般管理权和特别管理权,二者对财产的处分有所不同。管理权有三种行使模式,针对不同的情形应当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为实现管理制度的... 夫妻共同财产管理权是维护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所必需的,我国未来的立法应当增设这一制度。管理权分为一般管理权和特别管理权,二者对财产的处分有所不同。管理权有三种行使模式,针对不同的情形应当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为实现管理制度的立法目的,还应当明确管理人的义务和对非管理方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 管理模式 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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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及其完善 被引量:4
9
作者 蒋月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14-123,共10页
夫妻任何一方对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请求权,是源自婚姻身份关系派生的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夫妻作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利益既高度重合又有相当程度的分离。夫妻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之间的适度分离,除了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还可... 夫妻任何一方对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请求权,是源自婚姻身份关系派生的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夫妻作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利益既高度重合又有相当程度的分离。夫妻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之间的适度分离,除了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还可以在哪些情形下被允许,是个困难又微妙的问题。《民法典》第1066条吸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确立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为公平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和财产利益提供新的救济措施。但是,该分割请求权的适用范围略偏小,立法也未明确裁判分割的共同财产范围、主要考虑因素及法律后果,将可能导致该制度适用时遭遇困难。基于婚姻的复杂性,参考域外法相关规定,有必要增设夫妻一方患重大疾病的、夫妻连续分居3年以上、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夫妻一方宣告破产等情形为法定事由,从而适度扩大该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应明确提前分割完毕后,当事人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但另有约定除外;该分割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当事人已明确告知或第三人知情的除外。通过特定财产制度化解财产争议,以利于保全婚姻,体现《民法典》确立的"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之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期间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单方请求 法定事由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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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研究 被引量:4
10
作者 蒋月 陈璐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93-104,共12页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源于夫妻财产共同共有,配偶或者原配偶任何一方单方意思不会导致财产共有关系变更或消灭。夫妻分割共同共有财产请求权宜归属于请求权而非形成权。只有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时,配偶才有权请求分割。该请求权的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源于夫妻财产共同共有,配偶或者原配偶任何一方单方意思不会导致财产共有关系变更或消灭。夫妻分割共同共有财产请求权宜归属于请求权而非形成权。只有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时,配偶才有权请求分割。该请求权的行使,除例外情形,一般无关除斥期间。夫妻之间发生重大财产利益冲突时,保护个人财产权益和支持扶养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符合婚内分割的实质正当性。立法宜将夫妻一方负担巨额个人债务或者陷于破产等增设为婚内分割的法定事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的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有别,夫妻或原配偶双方均应遵守生效的共同财产分割结果,但该分割结果不约束不知情又不同意的第三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请求权 分割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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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3
11
作者 张爽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62-64,共3页
婚姻中的夫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夫妻财产关系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具有重要性和复杂性。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我国立法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法律制度,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具有... 婚姻中的夫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夫妻财产关系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具有重要性和复杂性。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我国立法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法律制度,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国婚姻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分散规定于家庭关系和离婚制度部分,且现有规定已经难以充分反映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难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的客观需要。适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关系进行专章法律规范的时机已经成熟,有必要对婚姻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全面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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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财产占有使用权 被引量:2
12
作者 裴桦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5期92-95,共4页
长期以来我国立法界和学术界多认为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由夫妻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权。其实共同共有同样是有份额的,夫妻双方应当均等行使占有使用权。当一方独占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采用两种救济方式:一是民法上... 长期以来我国立法界和学术界多认为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由夫妻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权。其实共同共有同样是有份额的,夫妻双方应当均等行使占有使用权。当一方独占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采用两种救济方式:一是民法上的救济方式——恢复占有使用权;二是婚姻法上的救济方式——采用非常财产制,进行婚内财产分割。但是这两种救济方式目前在我国都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解释《物权法》第97条进行婚内财产分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占有使用权 行使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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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的合同性质研究 被引量:5
13
作者 熊金才 孙焱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1期61-68,95,共9页
对于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打赏款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因相关法律对直播打赏的合同性质定位不明确,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部分法院认定直播打赏为网络消费行为,打赏人与直播平台构成网络消费合同;部分法院将直播打赏认定为赠与... 对于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打赏款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因相关法律对直播打赏的合同性质定位不明确,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部分法院认定直播打赏为网络消费行为,打赏人与直播平台构成网络消费合同;部分法院将直播打赏认定为赠与,打赏人与主播或平台之间构成赠与合同。究其根源,除法律对直播打赏合同性质定位不明外,主要原因是司法裁判未区分充值行为与打赏行为,导致直播打赏合同性质认定分歧、打赏款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责任主体裁判差异。司法裁判应当区分充值行为与打赏行为,用户充值时与平台构成网络消费合同,用户打赏则为行使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之具体形态,其与平台和主播之间均不成立新的合同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播打赏 网络消费合同 赠与合同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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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探讨--基于夫妻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股权分割 被引量:2
14
作者 卢文捷 《江汉学术》 2017年第6期26-34,共9页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股权分割,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然而,该司法解释机械照搬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忽视了夫妻以共同财...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股权分割,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然而,该司法解释机械照搬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忽视了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的不可分割性,混淆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股东转让股权的本质区别,是对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出资实乃夫妻共同出资行为的否认,严重侵害了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对此,公司法与婚姻法应当科学设计自然人股东离婚的股权分割制度,实现二者在立法上的有机衔接,以保障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婚姻法 夫妻共同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 股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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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务劳动的社会性别分析——兼谈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被引量:4
15
作者 谷景志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65-67,共3页
结合中国社会现状,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审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对夫妻的家庭角色和劳动分工进行分析,探究在夫妻平等光环下的性别盲点,提出确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真正体现夫妻社会性别平等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社会性别 家务劳动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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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被引量:6
16
作者 潘肖肖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8期54-55,61,共3页
在现今社会离婚率逐年递增的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好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处理好财产分割问题,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关键。
关键词 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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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研究——以2022年修订的妇女法第67条为中心 被引量:1
17
作者 蒋月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52-61,共10页
2022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增设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以适应夫妻共同财产日趋复杂和平衡当事人双方能力差异之需,也是节约司法资源和促进司法公平之举。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时,当事人双方客观... 2022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增设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以适应夫妻共同财产日趋复杂和平衡当事人双方能力差异之需,也是节约司法资源和促进司法公平之举。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时,当事人双方客观全面说明财产情况,本是平等共同所有权人应有之义务,以往全依赖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逻辑不甚合理。在离婚及涉及财产分割分配诉讼中,德国、美国也都有要求当事人说明家庭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相关机制。为进一步增进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的公平,提议法院加强依职权查证和委托调查,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统一明确该财产申报的范围和形式,及时处罚不实申报行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解释将该制度扩大适用于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诉讼 夫妻共同财产 申报义务 立法理由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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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无形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18
作者 曾晓林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240-242,共3页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不甚清晰,离婚财产分割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无形财产收益及家务劳动等无酬劳动收益认识不足,有必要将婚姻中的无形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这样才能保障夫妻合法财产权益,体现法律的平等与...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不甚清晰,离婚财产分割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无形财产收益及家务劳动等无酬劳动收益认识不足,有必要将婚姻中的无形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这样才能保障夫妻合法财产权益,体现法律的平等与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形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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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方法研究 被引量:2
19
作者 丛秀芬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21-122,共2页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夫妻在共同生活时会购买大量的财物。在离婚时,对这些种类、数量繁多的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就会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情,财产分割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夫妻在共同生活时会购买大量的财物。在离婚时,对这些种类、数量繁多的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就会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情,财产分割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划分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如何提高人们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处理的认识,是当前所要解决的主要的问题。只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才能够使因财产纠纷引起的离婚案件得到有效的解决,并且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生活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就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明确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处理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 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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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探讨——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视角 被引量:2
20
作者 盛艳燕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78-79,共2页
本文在投入产出理论的基础上,利用市场替代法和机会成本法对家务劳动进行定价,并提出在原有婚姻法的基础上补偿家务劳动的价值,分享人力资本收益的观点。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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