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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及违反的程序性法律后果
1
作者 艾明 《西部法学评论》 2024年第1期33-46,共14页
禁止性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秩序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在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是否产生程序性法律后果不明确的场合,裁判者应重点分析该禁止性规定的性质。如果该规定属于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该规定的情形,裁判者应当考虑科以程序性... 禁止性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秩序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在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是否产生程序性法律后果不明确的场合,裁判者应重点分析该禁止性规定的性质。如果该规定属于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该规定的情形,裁判者应当考虑科以程序性法律后果。如果该规定仅属于单纯的管理性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该规定的情形,裁判者可不科以严厉的程序性法律后果,但这并不意味着违反者不会招致其他不利的实体性法律后果。在区分刑事程序法意义上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和管理性禁止性规定时,重点考察的因素有:禁止性规定规范的对象,禁止性规定规范的行为性质,禁止性规定的规范保护目的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禁止性规定 效力性规定 管理性规定 程序性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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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收养关系的解除及其法律后果
2
作者 李姗萍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0-114,共15页
《民法典》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规则基本上沿袭《收养法》,面对现实复杂情形仍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现行法关于被收养人成年后可与收养人合意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具有正当性。但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原则上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规则基本上沿袭《收养法》,面对现实复杂情形仍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现行法关于被收养人成年后可与收养人合意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具有正当性。但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原则上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存在局限性。在送养人根本违约导致收养关系事实上无法存续的场合,应当赋予收养人参照《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解除收养关系的权利。此外,当事人亦可主张基于重大事由的收养关系终止。但收养关系当事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也不得援引情事变更规则。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涉及身份及财产两个方面。就身份关系而言,成年的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之间的身份关系须协商确定,双方协商的形式不限于书面,只要存在能够证明恢复身份关系的事实即可。就财产关系而言,成年养子女应承担生活费给付义务,有虐待遗弃行为的还应额外承担抚养费补偿义务,二者可叠加适用。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承担抚养费适当补偿义务,养父母有重大过错者除外。在因送养人根本违约导致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后者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养关系 解除权 法律后果 身份关系 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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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染整企业环境违规的法律后果与补救措施
3
作者 王利群 《染整技术》 CAS 2024年第8期68-70,共3页
纺织染整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会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环境违规行为频发,不仅会对生态系统和公共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也会使自身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就纺织染整企业环境违规的法律后果与补救措施展开探讨,有助于推动企业实现... 纺织染整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会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环境违规行为频发,不仅会对生态系统和公共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也会使自身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就纺织染整企业环境违规的法律后果与补救措施展开探讨,有助于推动企业实现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纺织染整企业 环境违规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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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无效的法定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4
作者 肖继伟 《中国招标》 2024年第5期171-173,共3页
文章阐述了工程中标无效可能出现的情形,包括承包主体不适格、低于成本报价以及投标人违法行为导致中标无效等。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工程中标无效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声誉损害、诉讼风险以及对工程质量的潜在影响。最后,提出工程中... 文章阐述了工程中标无效可能出现的情形,包括承包主体不适格、低于成本报价以及投标人违法行为导致中标无效等。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工程中标无效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声誉损害、诉讼风险以及对工程质量的潜在影响。最后,提出工程中标规范路径提升策略,强调注重公平和诚信原则、整顿不正之风并树立司法公信力,以及坚守道德底线并兼顾商业与社会利益等,以期为规范工程中标路径提供有益借鉴,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合法、公正、透明,维护工程行业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标无效 招投标过程 法律后果 规范路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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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的法律定性和法律后果 被引量:30
5
作者 成曼丽 王全兴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34-37,共4页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应当为其工作的年限。实践中,当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时,立法对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有多种选择。相应地,不同的选择方式导致对劳动...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应当为其工作的年限。实践中,当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时,立法对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有多种选择。相应地,不同的选择方式导致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以及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程度等都有所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后果 法律定性 服务期 技术开发工作 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 公司 副主任 张某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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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各类误诊误治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被引量:10
6
作者 刘占河 张万里 +1 位作者 许剑峰 孙志坚 《临床误诊误治》 2005年第1期1-2,共2页
在医疗实践中 ,因误诊误治所引发的诉讼案例呈增加趋势。根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无过错 ,误诊误治分为有过错的误诊误治和无过错的误诊误治两类 ,前者又分为故意性误诊误治、责任性误诊误治和技术性误诊误治 ,后者则分为在现有医学技... 在医疗实践中 ,因误诊误治所引发的诉讼案例呈增加趋势。根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无过错 ,误诊误治分为有过错的误诊误治和无过错的误诊误治两类 ,前者又分为故意性误诊误治、责任性误诊误治和技术性误诊误治 ,后者则分为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无法避免的误诊误治和由于患者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误诊误治。发生误诊误治后 ,需要结合给患者造成的实际损害、导致误诊误治的原因以及医疗机构事先所作的承诺三种情形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误诊误治 医疗机构 患者 医务人员 原因 医学技术 医疗实践 法律后果 过错 实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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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被引量:19
7
作者 竹文君 《学海》 2001年第6期117-120,共4页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下的特有现象。本文立足于民法学与劳动法学的基本原理 ,在结合有关规定及研究现状的基础上 ,对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的涵义、范围和法律后果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阐述 ,提出了法律意义上事实劳...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下的特有现象。本文立足于民法学与劳动法学的基本原理 ,在结合有关规定及研究现状的基础上 ,对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的涵义、范围和法律后果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阐述 ,提出了法律意义上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性涵义、范围以及与无效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 ,并就从根本上理顺我国的劳动关系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劳动关系 无效劳动合同 法律后果 法律认定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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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后果与责任 被引量:3
8
作者 许光耀 舒红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177-181,共5页
如何限制公司经理越权代表公司的行为,控制经理阶层权力的扩张,是现代公司法普遍关注的问题,它要求必须首先明确经理权的概念及其性质。作者在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观点之后,认为经理权是一种代理权,其实质在于经理对外代表... 如何限制公司经理越权代表公司的行为,控制经理阶层权力的扩张,是现代公司法普遍关注的问题,它要求必须首先明确经理权的概念及其性质。作者在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观点之后,认为经理权是一种代理权,其实质在于经理对外代表公司的代表权能。在此基础上,针对经理越权行为的各种情形,讨论其法律后果及经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内部对于经理权限的限制,对善意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公司应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如经理超越了法律对其权限的限制,则第三人不能以善意为由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文章最后还分析了中国相关立法的现状及其完善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理 越权代表行为 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 经理权 公司 公司法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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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的“义绝”制度及其法律后果 被引量:6
9
作者 刘玉堂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13-117,共5页
“义绝”即官府强制离婚。从唐律的规定来看,法律设立义绝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伦常和防范亲属相犯。唐律积极介入家庭之间的暴力,禁止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和暴力,违者一律予以处罚,对稳定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和社... “义绝”即官府强制离婚。从唐律的规定来看,法律设立义绝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伦常和防范亲属相犯。唐律积极介入家庭之间的暴力,禁止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和暴力,违者一律予以处罚,对稳定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有重大作用,对今天的整饬家庭暴力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但是,“义绝”制度的实施在当事人自身和父母子女关系方面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婚姻 义绝制度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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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行政行为的效力及法律后果论纲 被引量:1
10
作者 黄全 陈海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28-34,共7页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两者构成了行政行为的效力体系。严重且明显瑕疵行政行为不具有形式效力的理论与制度混淆了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发生的基础。形式效力是基于行政行为的形式而具有的效力,与行政行为内容中的瑕疵无...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两者构成了行政行为的效力体系。严重且明显瑕疵行政行为不具有形式效力的理论与制度混淆了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发生的基础。形式效力是基于行政行为的形式而具有的效力,与行政行为内容中的瑕疵无关,瑕疵行政行为都应具有形式效力。实质效力是基于行政行为内容的实质正当而具有的效力,不同的瑕疵将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行政行为的实质效力并导致该行为被撤销、确认无效与治愈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 形式效力 实质效力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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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的法律后果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何红锋 张春玲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53-157,共5页
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的法律后果有两种观点,丧失合同救济权利说和初步证据说。丧失合同救济权利说侧重于对出卖人的保护,与合同公平原则相悖;适于商事买卖,于民事买卖不妥;导致不真正义务的法律后果免除真正义务的法律后果;存在因信息不... 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的法律后果有两种观点,丧失合同救济权利说和初步证据说。丧失合同救济权利说侧重于对出卖人的保护,与合同公平原则相悖;适于商事买卖,于民事买卖不妥;导致不真正义务的法律后果免除真正义务的法律后果;存在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逆向选择的问题。初步证据说具有合理性,与《合同法》第158条第1、2款可反驳的法律推定本质相符,符合由"买者当心"向"卖者自负"的理念转变,利于瑕疵担保责任向违约责任的统合。立法修改建议为:买受人未于检验期间发现标的物瑕疵并通知出卖人,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的初步证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合同 标的物检验 法律后果 丧失合同救济权利 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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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退库之法律后果分析 被引量:3
12
作者 江国华 贺馨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73-84,共12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PPP项目的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决定定期清退、整改已入库的PPP项目。在PPP项目采购过程中,项目实施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的行为构成承诺,此时,项目实施机构与成交社会资本间成立预约。据此,项目在预约前退库的,社会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PPP项目的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决定定期清退、整改已入库的PPP项目。在PPP项目采购过程中,项目实施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的行为构成承诺,此时,项目实施机构与成交社会资本间成立预约。据此,项目在预约前退库的,社会资本可要求项目实施机构返还不当得利,项目在预约至缔约阶段退库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双阶理论下,前阶行政行为构成PPP合同之法律基础,因此,项目在缔约后退库的,应当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根据退库之原因要求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PP 项目退库 法律后果 双阶理论 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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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典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规定与借鉴意义 被引量:4
13
作者 何旺翔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20-123,共4页
德国民法典对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规定十分明确细致,对于我国今后民法典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起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应借鉴德国法的相关规定,赋予合同解除一体溯及力的法律效果,并严格区分合同解除后信赖利益损害赔偿与返还性债务关系中... 德国民法典对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规定十分明确细致,对于我国今后民法典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起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应借鉴德国法的相关规定,赋予合同解除一体溯及力的法律效果,并严格区分合同解除后信赖利益损害赔偿与返还性债务关系中损害赔偿以及价值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法律后果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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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宣告死亡及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被引量:2
14
作者 许冰梅 陆伟丰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9年第2期31-33,共3页
关键词 宣告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 死亡宣告 《民法通则》 自然死亡 司法解释 法律后果 利害关系人 婚姻关系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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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法律后果的立法定位 被引量:11
15
作者 王俊民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第2期6-11,共6页
我国刑诉法的再修改,明确规定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律后果,约束了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有效规范提出鉴定意见的举证责任,从而切实提高程序法的法律及司法权威。明确程序性违法导致诉讼行为或证据无效的... 我国刑诉法的再修改,明确规定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律后果,约束了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有效规范提出鉴定意见的举证责任,从而切实提高程序法的法律及司法权威。明确程序性违法导致诉讼行为或证据无效的法律后果,对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现实意义和诉讼价值。应注重明确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从而保证刑诉法依赖自身能量得到有效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庭作证 法律责任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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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论 被引量:4
16
作者 尹西明 《河南社会科学》 1999年第1期34-36,共3页
法律后果是法律规范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但理论界对此研究甚少,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立法也存在诸多欠科学的地方。认识法律后果的规范价值,审视法律后果的立法缺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后果的立法补救。
关键词 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 规范价值 立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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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违反安全港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引量:1
17
作者 辛林 邓丽娟 《航海技术》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68-70,共3页
租船合同下,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如果承租人对港口的选择拥有决定权,那么他就应负责该港的安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承租人的安全港义务。实践中承租人违反此项义务,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将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对此常有争议。此... 租船合同下,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如果承租人对港口的选择拥有决定权,那么他就应负责该港的安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承租人的安全港义务。实践中承租人违反此项义务,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将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对此常有争议。此文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对此做了较深入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租人 法律后果 安全港义务 违约 合同解除 损失赔偿 违反行为 合同法 租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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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瑕疵的表现形态及法律后果 被引量:2
18
作者 刘为民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6期42-47,共6页
票据瑕疵是票据法中一个重要问题 ,票据瑕疵既包括违法行为 ,也包括合法行为。票据伪造和变造是票据瑕疵的主要的两种表现形态 ,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伪造和变造的法律后果 ,不能按照民商法的原则去处理 ,因此 ,研究票据瑕疵问题是十分... 票据瑕疵是票据法中一个重要问题 ,票据瑕疵既包括违法行为 ,也包括合法行为。票据伪造和变造是票据瑕疵的主要的两种表现形态 ,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伪造和变造的法律后果 ,不能按照民商法的原则去处理 ,因此 ,研究票据瑕疵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 变造 法律后果 票据伪造 合法行为 民商法 票据法 问题 违法行为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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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行为法律后果之审视 被引量:3
19
作者 张启江 《时代法学》 2020年第5期53-64,共12页
在没有明确的惩罚性法律后果的情形下,集体土地征收行为更易脱离法定程序轨道,给征收补偿安置结果的公正公平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总结提炼司法实践中的征收程序违法类型,并结合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草案》的规定,... 在没有明确的惩罚性法律后果的情形下,集体土地征收行为更易脱离法定程序轨道,给征收补偿安置结果的公正公平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总结提炼司法实践中的征收程序违法类型,并结合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草案》的规定,分析后得出,只有通过立法来设置必要的惩罚性后果条款,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坚持结果和行为完整性并行的裁判标准,方可避免权利人的程序性权利遭到侵害,进而确保征收补偿安置的实体正义之车“轮”在征收程序正义之“轨”上合法运行而抵达公平公正的终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 程序违法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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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上约定行为义务违反的法律后果——以保险人免责和解除保险合同为中心 被引量:2
20
作者 武亦文 《南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3期70-92,共23页
我国《保险法》第51条在规范设置上的缺陷导致其无法作为保险法上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有效运行。相比之下,比较法上历经变革的约定行为义务制度被实践证明具有优越的风险防控机能。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保险风险控制体系,妥善协调保险对价... 我国《保险法》第51条在规范设置上的缺陷导致其无法作为保险法上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有效运行。相比之下,比较法上历经变革的约定行为义务制度被实践证明具有优越的风险防控机能。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保险风险控制体系,妥善协调保险对价平衡与保险消费者保护,有必要将《保险法》第51条改造成为符合我国规范及现实语境的约定行为义务制度,并对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予以体系化建构。其法律后果按照严重程度的递进包含四种类型:保险人要求投保人一方补正其违约行为;保险人请求增加保费;保险人对特定损失免责;保险人取得保险合同解除权。后两种法律后果的构成较为复杂、精细,应当根据投保人一方的主观状态、因果关系等要件确定解除权是否成立、保险人是否有权免责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免责。某项违约行为若同时满足对特定损失免责和取得保险合同解除权两种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保险人既可以同时主张两种法律后果,也可以仅主张其中一种法律后果,且主张免责无须以解除保险合同为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定行为义务 风险防控 《保险法》第51条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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