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2篇文章
< 1 2 5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网络平台私权力滥用的公法治理
1
作者 杨宏韬 邢益精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42-49,共8页
网络平台假借算法中立和服务协议的外衣大肆滥用私权力,给平台内用户的财产和隐私权益造成巨大损害。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往往只是把平台视为普通的私法主体,而忽视了平台的公共属性,平台用户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控措施欠缺程序正... 网络平台假借算法中立和服务协议的外衣大肆滥用私权力,给平台内用户的财产和隐私权益造成巨大损害。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往往只是把平台视为普通的私法主体,而忽视了平台的公共属性,平台用户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控措施欠缺程序正义、格式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平台行为不合理通常难获支持。面对私法调节的局限性,应该借鉴公法机制和公法原理赋能平台生态。有必要引入公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和比例原则规范平台私权力的运行;加重平台运营公司对自身管控行为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可以有效矫治平台用户在诉讼能力上的天然弱势;设置平台纠纷复议委员会有助于平台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行政 公法规制 平台私权力 服务协议 举证责任
下载PDF
超级数字平台私权力的生成、风险及规制——基于公私二象性视角
2
作者 李凌寒 冯彦龙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74-87,共14页
在以数字智能技术为驱动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公共性生产不再局限于政府等传统公共机构的参与,而是在主体与领域的扩展中形成了数字异化的态势,超级数字平台便是其中之一。以此为背景,基于开放共享的网络效应,超级数字平台的公共性逐渐形成... 在以数字智能技术为驱动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公共性生产不再局限于政府等传统公共机构的参与,而是在主体与领域的扩展中形成了数字异化的态势,超级数字平台便是其中之一。以此为背景,基于开放共享的网络效应,超级数字平台的公共性逐渐形成;基于服务依赖的权利让渡,超级数字平台逐渐获得话语权;基于技术优势的双重控制,超级数字平台的私权力得以生成与演进。对超级数字平台私权力进行解构发现,其可能产生算法技术的滥用、合同机制的失效、用户权利的忽视等对私主体的风险,从而引起私法保护核心的坍塌;也将导致政府监管难度增加、垄断地位形成、公共利益受损,进而对公权力产生影响,导致公法规制逻辑的紊乱。因此,应当尝试以公私主体关系为路径对超级数字平台私权力进行规制:一方面,通过格式合同的协同规制、侵权规则的更新解释、私力救济的条款重视等贯彻以私法为核心的意思自治。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私权力的责任与义务、监管数字内容与技术应用、保障协议规则的客观公平等再造公益保障的公法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级数字平台 私权力 公共性生产 二象性 数字治理
下载PDF
超级数字平台私权力的秩序挑战与规制方案——从数字生态的平台生产出发
3
作者 陈丽丽 冯彦龙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4-105,共12页
在目前的数字生态之中,一种以“数据-流量”为价值标度和支配逻辑,以平台(尤其是超级数字平台)为社会资本置换载体的数字行动模式正在悄然生成。超级数字平台因其多方面的优势地位承担着生产公共服务与个体服务的角色功能,并由此拥有了... 在目前的数字生态之中,一种以“数据-流量”为价值标度和支配逻辑,以平台(尤其是超级数字平台)为社会资本置换载体的数字行动模式正在悄然生成。超级数字平台因其多方面的优势地位承担着生产公共服务与个体服务的角色功能,并由此拥有了超越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私权力”。从超级数字平台私权力的现实特征来看,其基于共享生态而形成、有赖于数据处理而赋能并由技术优位得到强化。但从超级数字平台在数字生态中的不同生产功能与地位来看,其对旧有的权利与权力秩序产生了多重挑战。对此,需要规整、调和旧有的权利与权力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级数字平台 私权力 数字生态 平台生产 权力异化
下载PDF
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平台私权力的规制进路
4
作者 徐蕾 《电子商务评论》 2024年第4期259-264,共6页
互联网平台私权力的兴起有效抑制了内部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外部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监管的局限性。然而伴随而来的是私权滥用的风险。除了依赖市场竞争机制和既有的民法规范来约束平台的私权行使之外,融入公法的理念与... 互联网平台私权力的兴起有效抑制了内部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外部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监管的局限性。然而伴随而来的是私权滥用的风险。除了依赖市场竞争机制和既有的民法规范来约束平台的私权行使之外,融入公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对平台权力施以适度的调节与引导,显得尤为关键。平台在制定及执行规则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平台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平台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平台算法监管。既要激励平台创新与经济增长,也要防止权力滥用,保障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数字经济环境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The rise of private power on Internet platforms has effectively suppressed the negative externalities that may arise from internal business activities and, to a certain extent, alleviated the limitations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However, this is accompanied by the risk of abuse of private power. In addition to relying on market competition mechanisms and existing civil law norms to constrain the exercise of private power on platforms,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incorporate the concepts and value orientations of public law and to moderately regulate and guide platform power. In the process of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rules, platforms should clarify the platform accountability system, improve the platform content review mechanism, and strengthen platform algorithm supervision. It is necessary to encourage platform innov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prevent abuse of power,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ll market participants, and thus promote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e digital economy environment.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 私权力 平台责任 数字经济
下载PDF
数字社会背景下超级平台私权力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20
5
作者 马治国 占妮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15-131,共17页
超级平台作为社会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驱动传统社会向数字社会转型,并凭借技术和资源优势,形成了在线上市场中的强大控制力——平台私权力。指出超级平台私权力无序扩张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侵害用户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等... 超级平台作为社会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驱动传统社会向数字社会转型,并凭借技术和资源优势,形成了在线上市场中的强大控制力——平台私权力。指出超级平台私权力无序扩张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侵害用户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等,而厘清超级平台私权力的来源是采取针对性规制措施的关键。鉴于此,采用权力溯源的分析路径,明确了构成超级平台私权力的三个来源,即用户协议的权利让渡、政府公权力的默许或授权以及技术先占中的自我赋权;同时,依其权力来源的不同,从多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包括治理平台用户协议、明确平台权力边界以及规范平台技术应用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行平台用户协议规范模板、建立平台用户协议合规性评价标准体系、约束平台遵守法定权限、规制“平台内软法”及完善算法解释权等措施,以期进一步规制超级平台私权力的无序扩张,落实超级平台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社会 超级平台 平台治理与责任 平台私权力 算法规制
下载PDF
乡村治理视阈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一种私权力取向的研究路径 被引量:9
6
作者 蒋永甫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0-25,共6页
乡村治理离不开乡村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安排。农村土地财产权的不同制度安排产生不同的乡村治理的权威结构和治理模式。与土地农民集体财产权制度相适应的是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的公共权力治理模式,而农村改革以来的双层土地财产权制度... 乡村治理离不开乡村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安排。农村土地财产权的不同制度安排产生不同的乡村治理的权威结构和治理模式。与土地农民集体财产权制度相适应的是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的公共权力治理模式,而农村改革以来的双层土地财产权制度安排形成了"乡政村治"的分权式治理模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加清晰和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将为乡村治理提供私权力治理的新维度,以弥补单纯依靠公权力治理之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土地财产权 乡村治理 权力 私权力
下载PDF
公权力与私权力界限析 被引量:8
7
作者 李天昊 《重庆社会科学》 CSSCI 2017年第4期33-39,共7页
权力是基于特定身份的主体对他人享有的支配力和影响力,其要素包括权力主体、作用范围和来源形式,划分公权力与私权力的标准是权力主体要素。权力存在应然享有和实际行使两个主体,政权机关应然享有是判断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具体标准。公... 权力是基于特定身份的主体对他人享有的支配力和影响力,其要素包括权力主体、作用范围和来源形式,划分公权力与私权力的标准是权力主体要素。权力存在应然享有和实际行使两个主体,政权机关应然享有是判断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具体标准。公权力是政权机关应然享有的权力,即政权应然权力,两者在内部结构上高度一致,为旨在实现国民安全和幸福的必要国家管理权。公权力源于全体国民直接或间接授予,授权对象数量上的确定性是公权力的直观表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 私权力 政府行为
下载PDF
从网络安全服务看网络空间中的私权力 被引量:4
8
作者 周辉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21-128,共8页
本文从近些年来网络空间的几个典型商战案例出发,探析其中有关网络安全服务属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网络空间中从私权利到私权力的演变逻辑,并以私权力的合法性为视角提出私权力的规制路径。
关键词 权力 权利 私权力 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
下载PDF
平台责任与私权力 被引量:31
9
作者 周辉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第6期37-43,共7页
网络平台是网络空间"生态系统"中的基本单元、重要枢纽和关键节点。在网络平台的"生态"中,不同的私主体事实上处于不同的地位,进而形成了不同特征的法律关系。通过分析这些法律关系框架中的私权力现象,继而探讨私... 网络平台是网络空间"生态系统"中的基本单元、重要枢纽和关键节点。在网络平台的"生态"中,不同的私主体事实上处于不同的地位,进而形成了不同特征的法律关系。通过分析这些法律关系框架中的私权力现象,继而探讨私权力的规制机制,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平台责任的基础和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责任 私权力 网络平台 开放平台 法律关系
下载PDF
关于公权力和私权力及其条件的分析——兼谈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被引量:5
10
作者 杨思基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4-19,共6页
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指导,必须不断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实现劳动人民集体当家作主为改革目标,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民主和权力制衡政治制度。这就需要对权力的条件... 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指导,必须不断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实现劳动人民集体当家作主为改革目标,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民主和权力制衡政治制度。这就需要对权力的条件、责任、边界和界限以及公权力和私权力的条件、边界和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否则我们很难说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很难对各种权力的边界和相互关系规范出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科学原则的合理界限,也很难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论划清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 权力 私权力 社会主义
下载PDF
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论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的法律定位——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 被引量:1
11
作者 刁胜先 刘仲秋 李文豹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83-87,共5页
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具有权力、权利和自主属性,但不是公权力、私权利和大学自治权。所以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应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定位高校自治权,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高校管理权转化为高校自治权;(二)高校自治权应是一种... 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具有权力、权利和自主属性,但不是公权力、私权利和大学自治权。所以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应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定位高校自治权,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高校管理权转化为高校自治权;(二)高校自治权应是一种私权力,是具有社会权力属性的私权力,一种扩大的私权,也是国家权力的私法化;(三)以私权力为核心建构我国高校自治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管理权 高校自治权 私权力(社会权力)
下载PDF
论我国高校自治权:一种私权力的解读
12
作者 刁胜先 李丽 李婧希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3期77-80,共4页
在国家和社会的二元结构中,大学自治权是免于政府、教会或其他任何社会法人机构控制和干预的权力。这种自治权是一种社会权力,是一种融合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私权力。将高校自治权作为一种私权力的构建,自然就使国家和政府退出对高校的... 在国家和社会的二元结构中,大学自治权是免于政府、教会或其他任何社会法人机构控制和干预的权力。这种自治权是一种社会权力,是一种融合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私权力。将高校自治权作为一种私权力的构建,自然就使国家和政府退出对高校的过分干预和控制,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治权 私权力 社会权力
下载PDF
数字私权力:宪法内涵、宪法挑战和宪制应对方略 被引量:19
13
作者 杨学科 《湖湘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6-98,共13页
私权力是基于私权力普遍存在的数字社会现实和公共领域对其广泛承认基础之上所产生的描述、阐释此类新型权力的基础概念。在宪法研究范畴内,它主要是指能对大多数公民的权利、自由产生严重的持续性影响的数字私权力,其以数字平台为其权... 私权力是基于私权力普遍存在的数字社会现实和公共领域对其广泛承认基础之上所产生的描述、阐释此类新型权力的基础概念。在宪法研究范畴内,它主要是指能对大多数公民的权利、自由产生严重的持续性影响的数字私权力,其以数字平台为其权力作用场域。数字私权力,存在支配优势和资源垄断、准监管角色、准国家状态的特征,对宪法理论的公私二分法、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民族国家理论都有破坏性影响。数字私权力的宪制应对是宪法学难题,也将是未来宪法理论皇冠上的明珠问题,对此回应应当聚焦到三点上:不仅要考虑践行难度较大的数字私权力入宪规制的问题,还要在司法实践方面,将数字私权力主体绑定到基本权利上,更要关注到数字领域自发的“宪治”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私权力 数字平台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 宪治
下载PDF
大数据杀熟背后的平台私权力及其法律矫正 被引量:6
14
作者 何昊洋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220-232,共13页
民事领域私权力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市场垄断,然而平台作为商业架构和组织模式的出现意外且快速地拓展了私权力的衍生空间。通过模仿国家提供市场、通信等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互联网商业平台在这一过程中以自我赋权的方式掌握了一种对... 民事领域私权力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市场垄断,然而平台作为商业架构和组织模式的出现意外且快速地拓展了私权力的衍生空间。通过模仿国家提供市场、通信等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互联网商业平台在这一过程中以自我赋权的方式掌握了一种对平台内市场的管理权。随着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的日益成熟,这一权力还因互联网商业平台的“市场—政府”属性获得了资源配置与规则制定的内涵。平台经营者不仅可以依靠大数据的实时监控与预测分析克服生产的盲目性,得到平台内市场投资的最优解;亦能利用信息科技实现对平台内市场低成本、高效率的治理。但不能忽略的是,私主体提供公共服务获得管理权的形式难以避免地令此类权力具有了显著的私属性,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同时会带给平台私权力侵犯用户权益的便利:平台经营者在或直接或隐蔽地收集大量用户数据后,借助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完成对个体用户的画像,最后利用算法模型实现对不同消费者的差异化定价,以此达成蚕食消费者剩余的目的。大数据杀熟的频繁发生,在加剧消费者隐私泄露风险的同时,剥夺了消费者剩余,降低了消费者对网络交易市场的信任,也违背了“共享”的发展理念,最终阻碍了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从现有规制方式来看,《反垄断法》不仅无力遏制中小平台的大数据杀熟行为,也难以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对大型平台的杀熟行为形成有效威慑;而面对掌握大量数据信息且理性程度远超人类个体的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法再平衡平台内消费者与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同时,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概念亦不能用以解释大数据杀熟行为。鉴此,需从抑制私权力的治理逻辑出发,采用白名单制度明确互联网商业平台的数据收集范围,赋权用户与平台内经营者以对抗平台私权力的行使,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并引入第三方监督,在遏制平台私权力恣意行使的同时保证我国数字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商业平台 私权力 大数据杀熟 消费者权益 法律矫正
下载PDF
网络平台私权力的失范与治理 被引量:4
15
作者 曲扬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7-95,共9页
网络平台已经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此同时,相关问题也进入公共讨论视野。网络平台私权力的失范问题尤其突出,干扰了公权力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也损害了用户、经营者等私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立足于“政府—平台”二元参与的治理... 网络平台已经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此同时,相关问题也进入公共讨论视野。网络平台私权力的失范问题尤其突出,干扰了公权力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也损害了用户、经营者等私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立足于“政府—平台”二元参与的治理模式在解决私权力失范问题时表现出不足。对平台私权力失范的成因与特点分析显示,政府治理在网络空间技术壁垒面前的“水土不服”与网络平台兼具公有性与私有性的矛盾,是私权力治理困难的症结。平台运行呈现出多主体参与的特点,因此对其治理也应该发挥各个主体的优势。用户是平台经济最广大、活跃的参与者,提升用户在平台治理中的地位与参与程度,建设多元主体、多方合作的治理模式,将为平台治理提供有益补充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 私权力 权力 网络治理 平台治理
下载PDF
风险视角下数字平台私权力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5
16
作者 贺溦 张旖华 邓沛东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5期105-117,共13页
数字技术极化使得大型数字平台创制出具有准公性质的私权力,未经妥当规制将引发微观个体、宏观国家等层面的风险,表现为个体进入孤立无援的风险关系,个人隐私被过度收集和使用,以数据跨境为代表的跨国经济行为放大国家面临的网络安全风... 数字技术极化使得大型数字平台创制出具有准公性质的私权力,未经妥当规制将引发微观个体、宏观国家等层面的风险,表现为个体进入孤立无援的风险关系,个人隐私被过度收集和使用,以数据跨境为代表的跨国经济行为放大国家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等。从规制理论来看,作为规制对象的数字平台私权力兼具人源性与物源性特征,其演变具有动态性与系统性特征,这对作为规制手段的法律系统提出统一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注重个体主体地位、优化规制工具的要求。在实践中,欧盟与美国分别建立起以公共利益和实质规制效果为逻辑起点的私权力规制模式,其经验可资借鉴。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数字平台角色的不同,提出对不同层面风险规制完善建议,包括探索依场景的数据分类监管,加重平台隐私保护责任,将用户协议、算法技术等纳入公法规制轨道,“因业制宜”地制定数字行业监管规则,引入正当程序权力约束规则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私权力风险 数字治理 风险规制理论 数字平台规制
下载PDF
网络私权力的平台公法治理
17
作者 代文丽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59-71,共13页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促进了网络平台的崛起。平台作为新兴的公共治理组织,积累了技术资源、平台资源和数据资源等优势,并在法律的授权、委托以及用户协议下形成平台私权力,具体表现为资源配置权、规则制定权和行为管制权。然而,平台...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促进了网络平台的崛起。平台作为新兴的公共治理组织,积累了技术资源、平台资源和数据资源等优势,并在法律的授权、委托以及用户协议下形成平台私权力,具体表现为资源配置权、规则制定权和行为管制权。然而,平台却通过格式合同、技术手段等看似合法的方式损害用户权益。平台利益与个体权利之间存在张力,而司法救济多从私法角度对二者纠纷进行裁决,无法兼顾权利救济和平台经济良性发展。借鉴公权力的规制理论,通过引入公法原则、建立公权力适当干预机制、加强公法适用等路径,可以有效提升治理效果,以促进利益平衡与平台经济的协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 平台私权力 公法治理
下载PDF
公司管理权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力
18
作者 孙大午 《董事会》 2017年第1期88-89,共2页
公司的管理权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力?我们这里讨论的公权力当然不是国家层面的,而是企业团体层面的。我们问的是,公司的管理权应该属于企业团体,还是属于企业老板个人?有人会说,公司是我的,我就有权处置它,我把它捐了、把它卖掉、毁掉,都... 公司的管理权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力?我们这里讨论的公权力当然不是国家层面的,而是企业团体层面的。我们问的是,公司的管理权应该属于企业团体,还是属于企业老板个人?有人会说,公司是我的,我就有权处置它,我把它捐了、把它卖掉、毁掉,都随我高兴,我是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管理权来源于公司的所有权,股权属于谁,公司的管理权就属于谁。股东大会也是依据股份说话的,也就是按钱说话,一股一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权 私权力 企业法人财产 权力
下载PDF
社交平台私权力的公私二元规制 被引量:5
19
作者 王燕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9-106,共18页
社交平台在数字内容治理中形成了网域空间独特的私权力,并因私权力滥用亟待法律规制。宪法等公法对社交平台私权力的规制存在主体不适格的困境,民法等私法在社交平台私权力的规制中则易陷入服务无偿及外观意思自治的误区。对此,欧盟通... 社交平台在数字内容治理中形成了网域空间独特的私权力,并因私权力滥用亟待法律规制。宪法等公法对社交平台私权力的规制存在主体不适格的困境,民法等私法在社交平台私权力的规制中则易陷入服务无偿及外观意思自治的误区。对此,欧盟通过《欧盟数字服务法》对社交平台制定了信息披露、审慎内容审核、风险评估、完善救济措施等公法性义务以克制社交平台私权力执行的任意性,通过《欧盟不公平合同条款指令》等私法对社交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形式及实质合法性进行评价,并以公私合治为路径,增强社交平台私权力执行中的外部监督,以矫正用户谈判能力的不足。我国对社交平台的规制以网络非法内容控制为核心,缺乏私权力限制和用户权益保障的意识,有必要在公法中针对社交平台制定与之私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在私法中完善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实质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并优化公私合治路径提升社交平台私权力规制的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交平台 私权力 公法规制 法规制 合治
原文传递
网络平台私权力扩张背景下行政主体理论的完善
20
作者 杨宏韬 邢益精 《法学(汉斯)》 2024年第8期4850-4854,共5页
平台私权力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行政权力形态,对建构在国家行政权力基础上的传统行政主体理论构成了冲击。面对平台私权力扩张给传统理论带来的挑战,国内行政法学者提出了若干应对方案,目前成型的观点有新型主体学说和社会行政主体理论,... 平台私权力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行政权力形态,对建构在国家行政权力基础上的传统行政主体理论构成了冲击。面对平台私权力扩张给传统理论带来的挑战,国内行政法学者提出了若干应对方案,目前成型的观点有新型主体学说和社会行政主体理论,但诸多调试在与诉讼实践衔接层面都存在一定的张力。赋予网络平台“准行政主体”资格可以有效回应平台公司承负的规制主体义务;准行政主体作为履行公共职能的社会行政组织,应能独立承担公法上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行政 社会行政 准行政主体 平台私权力 公法责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2 5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