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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数据流动中的管辖权冲突及其协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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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康 赵宛如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66-76,共11页
在数字经济时代,为了实现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国家利益,各国借助数据立法单方扩张本国的域外管辖范围,因此司法管辖权与执法管辖权的行使面临与他国管辖权冲突的危险。云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与领土连接的弱化,冲击了传统管辖权理论在... 在数字经济时代,为了实现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国家利益,各国借助数据立法单方扩张本国的域外管辖范围,因此司法管辖权与执法管辖权的行使面临与他国管辖权冲突的危险。云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与领土连接的弱化,冲击了传统管辖权理论在数据领域的直接适用。据此,可以依据国家管辖权的具体权能,从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角度对数据流动中出现的管辖权冲突进行讨论。首先,数据立法模式上,数据全球化与数据本地化的分歧暗含着管辖权全面积极冲突的危险;其次,数据域外法权制约共识的松动与国家数据管辖能力的天然差异,决定了国际礼让原则与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数据管辖权冲突协调上的局限性;最后,在数据跨境执法问题上,数据流动导致的域内与域外界分困难造成了公约机制的适用困境,各国执法管辖权开始突破传统的域外行使规则,数据执法管辖权出现“长臂化”倾向。尽管目前已经出现了相关的学说以及国际实践,但这部分内容对数据流动中出现的管辖权冲突问题,并未进行全然回应或提出具体协调路径。因此,还需要充分顾及跨境数据流动本身的特性以进行调整,限制数据域外立法范围,并据此在坚持属地最高原则的基础上重塑数据属地管辖规则,同时推动各国积极构建跨境数据调取机制,为管辖权冲突提出有效的协调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数据流动 数据管辖权 管辖权冲突 域外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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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中的“长臂管辖权”:从民事诉讼到法律的不当域外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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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1期69-88,共20页
“长臂管辖权”指的是美国法院对域外非美国居民(公民)的管辖权,它是美国民事诉讼中的概念,不能等同于法律的不当域外适用。但是,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长臂管辖权是美国不当域外适用法律的关键性法律技术基础。一方面,美国行政机关通过... “长臂管辖权”指的是美国法院对域外非美国居民(公民)的管辖权,它是美国民事诉讼中的概念,不能等同于法律的不当域外适用。但是,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长臂管辖权是美国不当域外适用法律的关键性法律技术基础。一方面,美国行政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提起没收财产的对物诉讼以达到准刑事处罚的目的;另一方面,在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中,美国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确定案外非当事人的作证义务、配合扣押财产义务。美国的民事诉讼由于具有可单边性(适用缺席审判且送达方式灵活)、证明标准更低的特点,在法律上能够比刑事诉讼更加有效、简便地将美国的国家权力运用到本国领土以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域外管辖权 长臂管辖权 法的不当域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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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与扣船管辖权取得的冲突及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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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霁允 《世界海运》 2024年第5期44-50,56,共8页
国际海事管辖权冲突在实践中长期存在,其中就包括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权与扣船法院管辖权的国际冲突。设立基金的法院能够因设立基金而取得案件的实体管辖权,扣船法院则能够实现由扣船行为所依据的非实体管辖权向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实体管辖... 国际海事管辖权冲突在实践中长期存在,其中就包括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权与扣船法院管辖权的国际冲突。设立基金的法院能够因设立基金而取得案件的实体管辖权,扣船法院则能够实现由扣船行为所依据的非实体管辖权向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实体管辖权的转变。当两种行为发生在不同国家时,便产生国际海事管辖权的冲突,并由此带来船舶扣押行为与设立基金释放担保船舶要求的冲突。以“长赐”轮一案引出问题,分析现行公约下扣船管辖权与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权的发展趋势和立法态度,参考国际管辖权冲突常用的解决办法,探寻化解此种冲突的可能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商法 国际海事管辖权冲突 扣船法院管辖权 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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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的完善——以区分“管辖权问题”和“可受理性问题”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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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池漫郊 郑军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5期89-106,共18页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是指仲裁庭对其管辖权享有裁量权。尽管该原则在国际仲裁中广泛适用,却一直未获我国《仲裁法》的明确认可,并被视为我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的显著区别之一。我国正在修订《仲裁法》,有望在立法层面正式引入仲裁庭自裁管辖...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是指仲裁庭对其管辖权享有裁量权。尽管该原则在国际仲裁中广泛适用,却一直未获我国《仲裁法》的明确认可,并被视为我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的显著区别之一。我国正在修订《仲裁法》,有望在立法层面正式引入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制度。自裁管辖权的妥当行使与仲裁庭的管辖权问题和争议事项的可受理性问题密切相关,我国立法有必要明确区分“管辖权问题”和“可受理性问题”。我国可借鉴域外仲裁立法和实践的成熟经验,采用“定义加清单”的方式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规定,并通过相关案例给予裁判方法指引。这不仅有利于指引仲裁庭正确行使自裁管辖权和法院对仲裁庭的相关决定进行司法监督,也有助于将我国建设为国际仲裁优选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 仲裁法修订 管辖权问题 可受理性问题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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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法统筹视角下我国体育仲裁管辖权界的协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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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晖 段营营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9-49,共11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我国体育仲裁作出许多创新规定,深度推进我国体育纠纷治理,管辖权是其核心议题。因多头划界,体育仲裁管辖范围与周边解纷机制存在交叉。研究认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我国体育仲裁作出许多创新规定,深度推进我国体育纠纷治理,管辖权是其核心议题。因多头划界,体育仲裁管辖范围与周边解纷机制存在交叉。研究认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多法统筹视角下,解析我国体育仲裁管辖权界协调问题,并实现体育仲裁与周边解纷机制在管辖权上的“三重协调”:1)事际协调旨在厘定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与体育仲裁的管辖权界,核心是根据争议事项的法律性质和关系结构,明确三者的各别管辖和合并管辖范围;2)空间协调旨在厘定体育组织内部、国内与国际3种体育争端解决机制间的管辖权界,核心是确立专属管辖、先后位序与意思自治原则,准确实现管辖分流;3)程序协调旨在厘定调解、仲裁与诉讼3类体育解纷程序间的管辖权界,核心是明确可调解性、可仲裁性和可诉性三者之间的包含与监督关系。据此划定我国体育仲裁管辖权界,并在多法统筹视角下提出其与周边解纷机制的协调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管辖权 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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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辖权异议的规制——以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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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广良 巩凡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2-91,共10页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应予以规制。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我国司法机关可通过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快速审理对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予以训诫,甚至可以在管辖权异议未决时通过实体审理等方式遏制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建议《民事诉...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应予以规制。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我国司法机关可通过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快速审理对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予以训诫,甚至可以在管辖权异议未决时通过实体审理等方式遏制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建议《民事诉讼法》明确滥用管辖权异议的行为构成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依法应予以惩罚;同时规定受诉法院在案件管辖权异议争议未决的情形下,对是否继续进行实体审理享有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权异议 滥用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 妨碍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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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困境、成因与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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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伯坤 李想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43-56,共14页
跨境网络犯罪是互联网结构要素跨越国境或边境的犯罪形式,使得犯罪的主体、行为、对象和结果等涉罪要素的载体处于不同的空间场,为确定刑事管辖权带来了复杂的现实境况,引起多国或多地区的管辖权冲突以及管辖权冲突规则难以协调等问题... 跨境网络犯罪是互联网结构要素跨越国境或边境的犯罪形式,使得犯罪的主体、行为、对象和结果等涉罪要素的载体处于不同的空间场,为确定刑事管辖权带来了复杂的现实境况,引起多国或多地区的管辖权冲突以及管辖权冲突规则难以协调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国各地区对保护管辖原则的理解僵化、刑事管辖权立法规范适用性不强、司法协作机制不完善所致。为此,中国应当重新解读并践行“双方可罚原则”,在鼓励“进取型管辖”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积极推行适用“行为-结果联系原则”来确定刑事管辖权,以防止出现立法保守下的司法被动局面或者为宣示司法主权的立法过度扩张态势。鉴于此,我国应当尽快与刑事管辖权冲突比较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缔结以惩治跨境网络犯罪为核心的国际条约、多边协定和司法协助规定,并在国内法中同步转化,以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和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对网络安全治理目标的实现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管辖权 跨境网络犯罪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双方可罚原则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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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管辖权:对新闻专业合法性论争的思想史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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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耘耕 胡翼青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228-236,共9页
随着自媒体在舆论场上话语权日盛,新闻专业合法性再次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合法性争论的核心是新闻专业是否还具有对信息传播事务的管辖权。回溯思想史,自普利策推动新闻专业在美国高校建制开始,新闻专业也遭遇过两次合法性危机:当公关... 随着自媒体在舆论场上话语权日盛,新闻专业合法性再次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合法性争论的核心是新闻专业是否还具有对信息传播事务的管辖权。回溯思想史,自普利策推动新闻专业在美国高校建制开始,新闻专业也遭遇过两次合法性危机:当公关、广告以及战时宣传挑战了新闻专业对信息传播客观事务的管辖权时,“客观性”和“大众传播学”建构了得以巩固专业合法性的主观知识体系。时至今日,新媒介技术的基础设施化更加彻底地“解域”了新闻专业的信息传播管辖权,却也给了新闻专业一个重新锚定其主观属性的机会。新闻专业重申管辖权的关键在于回归“公共性”这一新闻的主观属性。新闻专业应致力于在更加纷乱的信息传播场域中提供“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信息产品。因此,当代新闻专业需要对“公共性”这一核心主观属性作出更具时代解释力的知识说明,而新闻业则需要给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信息产品,这才是新闻专业重申管辖权的关键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专业 管辖权 客观性 解域 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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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修订背景下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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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思曈 韩晋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4年第2期63-69,共7页
针对法院、仲裁庭和仲裁机构在处理仲裁管辖权异议时的分工,以及仲裁庭是否享有自裁管辖权的问题,国际社会一直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争论。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赋予仲裁庭决定自身管辖权的权力,而是将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权赋予人民法... 针对法院、仲裁庭和仲裁机构在处理仲裁管辖权异议时的分工,以及仲裁庭是否享有自裁管辖权的问题,国际社会一直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争论。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赋予仲裁庭决定自身管辖权的权力,而是将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权赋予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且人民法院具有决定仲裁管辖权异议的优先权。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司法部起草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的制度构想。我国现行《仲裁法》未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是基于《仲裁法》颁布时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考量,而随着商事仲裁在我国的发展,为了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制度应当被立法者所采纳。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根植于我国的经济、政治与文化背景,因此,对于仲裁制度的发展与修改不应僵硬地移植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仲裁 自裁管辖权 司法审查 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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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臂管辖权”和“双重犯罪原则”的反制路径研究--以孟晚舟事件为例
10
作者 冯宇轩 王震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62-67,共6页
孟晚舟事件自美方对孟晚舟的指控伊始至孟晚舟最终回国为止的整体进程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抛开美方通过炮制该事件侵害我国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之政治考量不谈,亟待予以关注的应当是其中更为错综复杂的法律适用及程序选择问题。通过... 孟晚舟事件自美方对孟晚舟的指控伊始至孟晚舟最终回国为止的整体进程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抛开美方通过炮制该事件侵害我国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之政治考量不谈,亟待予以关注的应当是其中更为错综复杂的法律适用及程序选择问题。通过把握该事件的脉络走向旨在对其中所涉及的“人格混同”“长臂管辖权”和“双重犯罪原则”等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阐述,进而设法探索切实可行的反制路径以此应对产生的风险和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孟晚舟事件 人格混同 长臂管辖权 双重犯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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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管辖权冲突问题初探:基础问题与国际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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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子平 《金融监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22-39,共18页
金融业涵盖多个交易结构迥异的子部门,金融监管的政策目标亦随金融监管理念的发展不断扩充,使得各国金融领域均存在多个相互独立、宽严不一的法律监管框架,从而导致不同法律框架所授权的监管主体之间极易产生监管管辖权的积极与消极冲... 金融业涵盖多个交易结构迥异的子部门,金融监管的政策目标亦随金融监管理念的发展不断扩充,使得各国金融领域均存在多个相互独立、宽严不一的法律监管框架,从而导致不同法律框架所授权的监管主体之间极易产生监管管辖权的积极与消极冲突。由于监管分类的模糊性无法消除,金融创新加速涌现,以及市场主体监管套利与监管主体监管竞争的冲动难以杜绝,不同金融监管主体之间的监管管辖权冲突几乎无法避免。实践中,各国发展出了事前优化金融监管管辖权边界立法、事中完善协调与裁决机制、事后提供行政与司法救济渠道等一系列缓解措施。鉴此,我国未来亦可通过以功能监管为导向推进金融法修订,以兜底机制为抓手完善协调与仲裁机制,并探索提供必要的事后救济机制,以尽可能地降低金融监管管辖权冲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兜底监管 功能监管 目标监管 统一监管 管辖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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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机制中管辖权优先之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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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珂 《公安学研究》 CSSCI 2024年第2期40-61,123,124,共24页
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运行机制,主要有刑事优先、行政优先和协调合作三种模式。但是,刑事优先模式片面理解了有关规范的精神要义,在实践层面背离了行刑衔接机制的规范目的,有碍于行政犯的规制效果。行政优先模式虽然充分考虑到行政... 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运行机制,主要有刑事优先、行政优先和协调合作三种模式。但是,刑事优先模式片面理解了有关规范的精神要义,在实践层面背离了行刑衔接机制的规范目的,有碍于行政犯的规制效果。行政优先模式虽然充分考虑到行政执法的特殊性,但却忽略涉嫌犯罪案件管辖的法定性和刑事追诉的特殊性,因而也是片面的。协调合作模式可以避免前两种模式的缺陷,但在机制上设计不够周全。管辖权优先模式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管辖权为核心来确定案件的处理规则;区分案件移送与线索通报的不同处理情形;以刑事立案作为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进而确定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可以继续行使权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管辖权优先 刑事优先 行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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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海洋国家的海洋管辖权主张及划界分析
13
作者 祁怀高 《东北亚学刊》 2024年第3期23-46,144,共25页
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这四个东北亚海洋国家都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都依据《公约》竭力维护各自的海洋管辖权主张。目前,东北亚有日韩《关于确定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北部边界的协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朝鲜民主主... 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这四个东北亚海洋国家都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都依据《公约》竭力维护各自的海洋管辖权主张。目前,东北亚有日韩《关于确定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北部边界的协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划定苏联和朝鲜国家边界的条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协定》三个生效的海洋划界条约/协定。四国竭力扩展各自的海洋管辖权主张范围以便在海洋划界中占据有利法律地位。四国海洋划界原则和实践中适用等距离方法。这些特点为中国未来与朝韩日三国海洋划界提供了启示,可以考虑务实适用“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或公平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朝鲜 韩国 日本 俄罗斯 海洋管辖权 海洋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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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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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佳鑫 吕睿 《宜宾学院学报》 2024年第9期54-61,共8页
全球统一诉讼法的缺失,造成跨国平行诉讼常态化,导致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裁决难以执行。在无线电星球诉华为案中,英国法院首次主动裁决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行为,引发多国的效仿,造成各国标准必要专利管辖的争夺。随着标准... 全球统一诉讼法的缺失,造成跨国平行诉讼常态化,导致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裁决难以执行。在无线电星球诉华为案中,英国法院首次主动裁决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行为,引发多国的效仿,造成各国标准必要专利管辖的争夺。随着标准必要专利价值的不断增加,我国需要在政策和司法层面加大对标准必要专利的重视,确立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诉讼管辖权,寻求解决费率裁决冲突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诉讼 全球许可费率 管辖权 平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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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司法管辖权之争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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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群 王博男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38-44,共7页
随着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以下简称SEP)日益成为行业头部企业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利器。当前通讯领域的技术竞争愈发激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国际平行诉... 随着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以下简称SEP)日益成为行业头部企业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利器。当前通讯领域的技术竞争愈发激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国际平行诉讼越来越多,各国为争夺司法管辖权和纠纷处理主导权频繁颁发禁诉令、反禁诉令,加剧了纠纷解决的复杂性。我国应在总结类案处理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我国的禁诉令制度,构建标准必要专利FRAND谈判程序,通过缔结国际条约或参加多边谈判确立司法管辖权规则及裁判规则,推进我国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建设,以更好地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的司法主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全球许可费 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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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争议解决对策研究
16
作者 邓洁 何田 《科技创业月刊》 2024年第7期179-185,共7页
标准必要专利对一国产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部分国家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裁决全球费率,呈现标准必要专利管辖权扩张趋势。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由一国法院裁判全球许可费率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在2020年8月英国最高法院... 标准必要专利对一国产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部分国家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裁决全球费率,呈现标准必要专利管辖权扩张趋势。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由一国法院裁判全球许可费率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在2020年8月英国最高法院对“无线星球诉华为”“Conversant诉华为和中兴专利纠纷”案中,英国法院开启了主动裁决全球SEP许可费率的国际先例,引起了美国、中国等国家陆续加入裁决SEP全球许可费率的行列。SEP许可费率管辖权争夺加剧,并可能进一步导致国际私法秩序的失序与混乱。因此,探索设立具有非政府组织特征的国际调解院,通过统一裁决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来解决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SEP 管辖权 许可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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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立法管辖权的域外扩张与冲突
17
作者 杨异 《争议解决》 2024年第1期118-124,共7页
欧盟与美国相继颁布GDPR与CLOUD法案,暗含不同种类的数据立法管辖权域外扩张,体现了双方争夺全球数据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寻求以自身标准构建全球数据治理的话语体系的目的。虽然我国坚持对境内处理数据管辖,尊重他国境内数据处理主权,但... 欧盟与美国相继颁布GDPR与CLOUD法案,暗含不同种类的数据立法管辖权域外扩张,体现了双方争夺全球数据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寻求以自身标准构建全球数据治理的话语体系的目的。虽然我国坚持对境内处理数据管辖,尊重他国境内数据处理主权,但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在全球范围内跨国界的流动,跨境流动数据的管辖权域外扩张必将影响到他国的境内数据管辖权,故我国也难以置身事外。因此,针对包括美国、欧盟、第三国在内的多方管辖权冲突,我国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全球数据治理,以双边谈判的形式寻求数据立法的域外适用,同时完善本国国内法律,对信息分类处理,保护数据主权与国家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跨境流动 数据本地化 域外立法管辖权 GD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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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权豁免:理论根据与规则明确
18
作者 韩辰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32-148,共17页
政府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权豁免可以分为人的豁免与事项豁免两种类型,两者在主体、时间以及事项范围上都有区别。从法律性质上看,人的豁免主要关注享有主体,事项豁免则关注豁免的行为对象。前者在主体范围层面,后者在事项范围层面,均不... 政府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权豁免可以分为人的豁免与事项豁免两种类型,两者在主体、时间以及事项范围上都有区别。从法律性质上看,人的豁免主要关注享有主体,事项豁免则关注豁免的行为对象。前者在主体范围层面,后者在事项范围层面,均不甚明晰。而且,对于管辖豁免权的本质为程序性权利还是实体法中的抗辩,学界尚存争议。通过对两种类型不同理论根据的分析,人的豁免宜以国家责任归属说为基底,在此基础上,应以国际法肯认的具有代表性功能的主体范围限定其享受主体,亦即人的豁免的享有人应仅限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外交部长。事项豁免则应以不干涉内政原则作为理论根据,同时将国际法中规定的犯罪与未经法院地国同意在该国领域内实施行为的情形视为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管辖权豁免 人的豁免 事项豁免 功能的必要说 不干涉内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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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下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管辖权的完善
19
作者 马佳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经济管理》 2024年第2期0013-0016,共4页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从税收制度层面看,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已基本建立完善,但由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较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和企业在互联网上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然而...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从税收制度层面看,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已基本建立完善,但由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较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和企业在互联网上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然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其中,对于经营所得项(包括企业经营所得和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的管辖权问题一直是争议焦点之一。在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将对在互联网经济下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以便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经济 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项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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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某科技公司诉上海某货代、美国某货运公司无单放货司法管辖权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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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湘灵 《中国海事》 2024年第7期56-58,共3页
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系托运人,上海某货代、美国某货运公司分别为货代、货运公司。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两被告以提单中存在纽约仲裁条款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提单上的相关仲... 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系托运人,上海某货代、美国某货运公司分别为货代、货运公司。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两被告以提单中存在纽约仲裁条款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提单上的相关仲裁条款事实上排除了永康某科技公司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遂裁定案涉仲裁条款无效或至少不构成合同内容。但是,提单多为格式条款,滥用否定提单格式条款效力的理由会削减我国司法公信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仲裁条款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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