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000篇文章
< 1 2 250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侵害监护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被引量:2
1
作者 程啸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9-84,F0002,共17页
相对于监护关系外的第三人,监护关系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属于绝对权,受到侵权法的保护。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行为构成对监护人监护权的侵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和精神损害。监护权被... 相对于监护关系外的第三人,监护关系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属于绝对权,受到侵权法的保护。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行为构成对监护人监护权的侵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和精神损害。监护权被侵害的财产损害既包括监护人为恢复监护关系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也包括因此遭受的误工损失等其他财产损失。侵害监护权的行为只有使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时,父母以及担任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才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被监护人在脱离监护期间死亡时,作为监护人的近亲属既享有因监护权被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有权就被监护人的死亡向侵权人行使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被监护人伤残的,只有被监护人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赔偿合理的奔丧费既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更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行为 监护权 被监护人 损害赔偿责任
下载PDF
船舶污染领域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落实机制
2
作者 韩立新 杨淇皓 姜泽慧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6,共6页
船舶污染事故所致损失重大,导致行政罚款数额普遍较高,甚至可能因构成刑事犯罪而需要缴纳刑事罚金。在违法行为人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时常出现其缴纳行政罚款或刑事罚金后无力支付民事赔偿的局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7条规定... 船舶污染事故所致损失重大,导致行政罚款数额普遍较高,甚至可能因构成刑事犯罪而需要缴纳刑事罚金。在违法行为人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时常出现其缴纳行政罚款或刑事罚金后无力支付民事赔偿的局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7条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相背离。实际上,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在船舶污染领域的适用具有理论基础,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是私权优先在海洋环境领域的体现,符合环境正义的法治理念,是实现海洋环境修复的重要机制等。针对船舶污染领域在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方面存在的船舶污染民事诉讼审理周期较长、缺乏配套程序性制度等现实障碍,建议借鉴证券领域的制度设计经验,建立船舶污染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财政回拨机制,以确保船舶污染领域有效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财政回拨
下载PDF
认缴制下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
3
作者 刘伟 《区域治理》 2024年第22期0041-0043,共3页
公司法中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都存在广泛争议,无论是从公司法资本维持角度,或是侵权损害赔偿角度,或是担保法合同法的民法介入角度,都体现了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精神。现行制度将其规定为补充责... 公司法中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都存在广泛争议,无论是从公司法资本维持角度,或是侵权损害赔偿角度,或是担保法合同法的民法介入角度,都体现了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精神。现行制度将其规定为补充责任,也是一种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平衡的选择。但是,公司和股东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细胞,同样需要积极地促进发展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针对公司出资的不同阶段、不同出资财产和不同债权人类型,对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届出资期限股东 公司债权人 赔偿责任
下载PDF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问题初探
4
作者 倪学伟 《广东法学》 2007年第5期72-80,共9页
本文首先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定位于海事赔偿责任附属审判程序之中。进而论述了启动该程序的主体及条件、管辖法院以及该程序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责任限制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认可该申请的肯定性审查决定二者的结合,将有效地启动该... 本文首先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定位于海事赔偿责任附属审判程序之中。进而论述了启动该程序的主体及条件、管辖法院以及该程序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责任限制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认可该申请的肯定性审查决定二者的结合,将有效地启动该程序。确定责任限制案件的管辖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已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前提下,将同一事故的所有案件统一到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是应予贯彻的特别规定和制度安排。放弃限制性海事赔偿债权与放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是对立统一的.文章提出了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见解。在创建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时,可借鉴英美国家的禁令制度,由设立基金法院发布禁止令。禁止对基金设立人的同一事故的海事请求在其他法院提起诉讼。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外。仅申请责任限制而未设立基金是允许的,但存有能否实现责任限制的相当风险,该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 海事赔偿责任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下载PDF
论国有公共设施设置及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 被引量:3
5
作者 杨立新 尹艳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4年第1期7-12,共6页
论国有公共设施设置及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杨立新,尹艳一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和管理欠缺,致他人以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为国家赔偿责任,抑或为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为国家赔偿法调整,抑或为民法的侵权... 论国有公共设施设置及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杨立新,尹艳一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和管理欠缺,致他人以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为国家赔偿责任,抑或为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为国家赔偿法调整,抑或为民法的侵权法所调整?目前国内有两种不同的见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公共设施 行政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主体 设置及管理 求偿权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国家行政机关 《民法通则》
下载PDF
试航船舶碰撞能否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问题研究 被引量:1
6
作者 吴炜煌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11,共11页
随着船舶制造业的蓬勃发展,船舶在试航过程中出现碰撞的情况屡见不鲜。究竟试航船舶造成的碰撞索赔能否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尚无定论。从实然的角度分析,试航船舶具有船舶的主要要素应被包含于《海商法》船舶的定... 随着船舶制造业的蓬勃发展,船舶在试航过程中出现碰撞的情况屡见不鲜。究竟试航船舶造成的碰撞索赔能否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尚无定论。从实然的角度分析,试航船舶具有船舶的主要要素应被包含于《海商法》船舶的定义之下。同时,船厂不论是作为船舶所有人或是船舶管理人都不应排除其享有援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来限制碰撞赔偿的权利。此外,从应然的层面视之,试航船舶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可以平衡船厂和船东双方的权利义务。故而,就试航船舶碰撞中产生的限制性债权,船厂可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此外,《海商法》作为系统调整船舶与其相关社会关系的专门法律,试航船舶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还应注意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试航船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责任主体 法律制度衔接
下载PDF
国际赔偿责任的基本理论问题 被引量:1
7
作者 何艳梅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7期89-92,共4页
国际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或其管辖或控制下的私人实体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之行为造成重大跨界损害的责任。从本质上来说,国际赔偿责任是一种权利冲突下的救济手段,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国际赔偿责任根据其责任主体归属,可以分为国家赔偿责... 国际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或其管辖或控制下的私人实体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之行为造成重大跨界损害的责任。从本质上来说,国际赔偿责任是一种权利冲突下的救济手段,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国际赔偿责任根据其责任主体归属,可以分为国家赔偿责任和国际民事赔偿责任两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赔偿责任 国际法不加禁止之行为 跨界损害 国家赔偿责任 国际民事赔偿责任
下载PDF
用餐时被服务员烫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8
《共产党员》 2024年第11期62-62,共1页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律师评析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律师评析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比较常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 《民法典》 重大过失 用人单位 追偿 赔偿责任 现实生活 造成他人损害
下载PDF
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评述《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
9
作者 张祺航 《河北企业》 2024年第3期158-160,共3页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加重了董事责任以督促董事勤勉尽责,规定了董事对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而在此之前,通常认为董事仅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无需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因此该草案一经发布即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加重了董事责任以督促董事勤勉尽责,规定了董事对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而在此之前,通常认为董事仅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无需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因此该草案一经发布即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在学界也引发巨大争议,确有必要对该条文进行解释,厘清《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规定的董事赔偿责任。为推进商事法律体系的完善,从不同的学术观点出发,在明确确立董事赔偿责任的必要性以及董事承担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的前提下,通过分析董事在公司不同场景下的具体法律义务,严格限制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场景,明确董事赔偿责任的责任形式,以期实现价值平衡,助推《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顺利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 债权人 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
下载PDF
第三方弄虚作假 需承担赔偿责任
10
作者 章利兵 梁文静 《环境》 2024年第7期46-47,共2页
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广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环保公司”)接收50家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共计483411吨,在仅经过压滤脱水,未完成全流程处理的情况下,联系案外人全部非法倾倒,其中6972吨倾倒于广州、东莞等地,其... 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广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环保公司”)接收50家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共计483411吨,在仅经过压滤脱水,未完成全流程处理的情况下,联系案外人全部非法倾倒,其中6972吨倾倒于广州、东莞等地,其余绝大部分倾倒地不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外人 环保公司 环保科技 生活污泥 流程处理 污水处理厂 赔偿责任 压滤脱水
下载PDF
增资股东对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的理论构造
11
作者 彭扶风 《争议解决》 2024年第1期631-637,共7页
在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与债权人间利益失衡,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应对增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体系进行完善。增资股东出资期限届满,根据债权代位权以及债权平等原则,其应对增资前产生的公司债务之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增资股... 在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与债权人间利益失衡,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应对增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体系进行完善。增资股东出资期限届满,根据债权代位权以及债权平等原则,其应对增资前产生的公司债务之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增资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时,债权人可通过请求增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进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当前实务中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一条重要路径脱胎于破产法原理,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适用条件应当与破产法有所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制 出资加速到期 补充赔偿责任 债权人保护 期限利益
下载PDF
“津贴5位数,赔偿责任9位数” 上市公司独董变成“高危”职业?
12
作者 郑绪华 《董事会》 2024年第7期69-71,共3页
新公司法施行后,独董是只需要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职责,还是要兼顾新公司法对董事义务和责任的通常规定?独董的履职风险,自康美药业案判决独董承担相应比例的连带责任后,早已成为独董甚至公众持续关注的问题。而7... 新公司法施行后,独董是只需要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职责,还是要兼顾新公司法对董事义务和责任的通常规定?独董的履职风险,自康美药业案判决独董承担相应比例的连带责任后,早已成为独董甚至公众持续关注的问题。而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对董事责任的强化,将会对独董履职责任和履职风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公司法 董事责任 履职风险 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 赔偿责任 义务和责任
下载PDF
船舶优先权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冲突与解决
13
作者 别志义 《争议解决》 2024年第5期144-150,共7页
《海商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国航运业发展的保障。船舶优先权通过扣押船舶程序,旨在保护对于船舶行踪无法掌控的海事请求权人,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为了保护因为巨大的航海风险给海运从业者所带来的损失,设立相应的基金后便... 《海商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国航运业发展的保障。船舶优先权通过扣押船舶程序,旨在保护对于船舶行踪无法掌控的海事请求权人,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为了保护因为巨大的航海风险给海运从业者所带来的损失,设立相应的基金后便可释放扣押船舶。两种特殊的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对立,但其保护范围有一定的交叉。本文主要比较了两种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差异,分析产生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优先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基金程序
下载PDF
融资租赁船舶试航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14
作者 程凡 《水运管理》 2024年第10期27-29,共3页
虽然在试航船舶碰撞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主体是试航船舶所有人,但在船舶融资租赁模式下,船厂与融资租赁出租人皆有可能作为试航船舶所有人来承担碰撞事故赔偿责任。即使现行法律法规对试航船舶的试航条件有明确规定,并且船舶建造保险对试... 虽然在试航船舶碰撞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主体是试航船舶所有人,但在船舶融资租赁模式下,船厂与融资租赁出租人皆有可能作为试航船舶所有人来承担碰撞事故赔偿责任。即使现行法律法规对试航船舶的试航条件有明确规定,并且船舶建造保险对试航船舶碰撞后的赔偿责任进行保障,但船厂与融资租赁出租人仍面临较大的高额赔偿风险。基于试航船舶碰撞事故在理论上符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适用要件,鉴于当前融资租赁及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趋势,从保护船厂和金融投资主体利益的角度,应当建立对此类事故适用海事赔偿的责任限制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融资租赁 试航船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下载PDF
公司清算组成员责任性质不宜局限于赔偿责任——由某国有企业采购不动产纠纷案所引发的思考
15
作者 徐江 《中国招标》 2024年第3期67-71,共5页
基本案情某国有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买卖合同》,约定集团公司整体采购1号办公楼和住宅楼以及136个车位,由房地产公司代办产权证。集团公司一次性付清了... 基本案情某国有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买卖合同》,约定集团公司整体采购1号办公楼和住宅楼以及136个车位,由房地产公司代办产权证。集团公司一次性付清了合同价款,并缴清了契税、维修资金等税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算组 国有企业集团 维修资金 买卖合同 合同价款 房地产项目 赔偿责任 产权证
下载PDF
未投保交强险情形下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赔偿责任的承担
16
作者 梅杨 《上海保险》 2024年第2期34-38,共5页
一、案例简述2021年3月,程某驾驶胡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陈某发生碰撞,致使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胡某与程某系夫妻关系,由于... 一、案例简述2021年3月,程某驾驶胡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陈某发生碰撞,致使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胡某与程某系夫妻关系,由于胡某没有驾驶证,虽然案涉车辆登记在胡某名下,但实际一直由程某使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人 电动自行车 义务人 交强险 赔偿责任 夫妻关系 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下载PDF
环境侵权赔偿责任问题研究——以民法社会化为视角
17
作者 陈胤霖 《人民法治》 2024年第9期43-45,共3页
一、民法社会化在环境侵权赔偿责任领域的作用民法社会化意味着法律规范与社会价值观念紧密结合,反映社会成员多样化、层次化的需求。在环境侵权赔偿责任领域,该概念体现了对环境保护责任的全社会共担,不仅局限于直接侵害行为人的责任追... 一、民法社会化在环境侵权赔偿责任领域的作用民法社会化意味着法律规范与社会价值观念紧密结合,反映社会成员多样化、层次化的需求。在环境侵权赔偿责任领域,该概念体现了对环境保护责任的全社会共担,不仅局限于直接侵害行为人的责任追究,更强调国家、社会团体及广大公民在环境保护与修复中的积极作用。传统的侵权责任体系主张“谁污染、谁负责”,但面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此原则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民法社会化的视角促使法律适应时代发展,引入更为广泛的责任主体和更加灵活的责任分担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社会化 侵害行为 社会价值观念 环境保护责任 保护与修复 责任分担机制 责任主体
下载PDF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法性要件的确立 被引量:21
18
作者 冯汝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5期22-30,共9页
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在追究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时首先要确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其中违法性要件的取舍是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现有制度规范和司法实践并未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否包括违法性要... 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在追究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时首先要确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其中违法性要件的取舍是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现有制度规范和司法实践并未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否包括违法性要件做出明确示意。由于利益基础不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不宜适用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法要件的取舍应重新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从公平、效率和自由等价值考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以违法性为要件,并以形式违法和行为违法作为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违法性要件
下载PDF
解析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 被引量:1
19
作者 陈丽洪 赖锦标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49-52,共4页
《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但因过于简化,没有明确赔偿责任的性质。笔者在解析《物权法》第21条的具体内容后认为,《物权法》规制的赔偿责任性质是:不全是国家赔偿责任,也不全是民事赔偿责任。由于一直以来,对这两种赔... 《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但因过于简化,没有明确赔偿责任的性质。笔者在解析《物权法》第21条的具体内容后认为,《物权法》规制的赔偿责任性质是:不全是国家赔偿责任,也不全是民事赔偿责任。由于一直以来,对这两种赔偿责任的态度均是立法上二者只居其一,适用上是相互排斥的,为此,笔者进一步对《物权法》的如此规制进行了正当性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登记错误 国家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下载PDF
浅论道路管理瑕疵引起交通事故的国家赔偿责任问题 被引量:3
20
作者 吴广海 《河北法学》 1999年第5期100-101,共2页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国家赔偿责任 道路管理 《国家赔偿法》 公共营造物 经营管理者 因果关系 瑕疵 损害赔偿 承担赔偿责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50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