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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在第四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实务探讨专题论坛上的发言 对投保机构提起特别派生诉讼之诉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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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厚省 《投资者》 2021年第4期180-182,共3页
感谢主办方提供这个学习与交流的机会。这次会议议程将我安排在投服中心提起特别派生诉讼的选案考量因素这个主题下,由于之前承接过投服中心的课题,对投保机构提起特别派生诉讼的诉由问题进行过思考,所以今天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关键词 派生诉讼 考量因素 会议议程 诉由 法学院 中小投资者 股东代位诉讼 投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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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探讨及借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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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忠法 胡玉屏 《中国高校科技》 2024年第2期22-29,共8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转化率、产业化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差距巨大。日本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并从制度和资金支持两方面推动建立技术转移组织机构(Technolog...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转化率、产业化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差距巨大。日本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并从制度和资金支持两方面推动建立技术转移组织机构(Technology Licensing Organization,TLO),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东京大学作为顶尖的研究型大学,其内设产学合作促进本部与东京大学开放研究院、外设全资子公司东京大学TLO的知产管理模式,对其有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了积极作用。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有:完善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工作机制;注重人才培养,搭建校内服务平台;兴办中介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提供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策引导,创造社会价值;丰富考核形式,坚持质量导向;创办科技企业,鼓励学生创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东京大学 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转移组织机构(T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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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教育立法的理念、问题与对策——复旦大学“教育改革与教育法治”学术研讨会综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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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涂云新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21-24,共4页
本文通过对复旦大学"教育改革与教育法治"学术研讨会的论文和讨论进行总结与评述,探讨了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教育改革和教育立法的互动关系、教育立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教育治理体系和高校教育自主权等问题,并简要评析了中... 本文通过对复旦大学"教育改革与教育法治"学术研讨会的论文和讨论进行总结与评述,探讨了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教育改革和教育立法的互动关系、教育立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教育治理体系和高校教育自主权等问题,并简要评析了中国现行的教育法学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改革 教育法治 教育立法 教育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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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速成博士辩护——兼论美国法学院博士学位制度的衍生与变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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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伟 《法学教育研究》 CSSCI 2018年第1期153-184,共32页
如果将近代到西洋留学攻读法律学位看作去西天取经,那么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绕远路取经,即去英国、欧洲大陆攻读长学制的传统学位;另一条途径是抄近路取经,即去美国攻读短学制的新学位,主要是一年制博士学位。无论走哪一条路去西天取... 如果将近代到西洋留学攻读法律学位看作去西天取经,那么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绕远路取经,即去英国、欧洲大陆攻读长学制的传统学位;另一条途径是抄近路取经,即去美国攻读短学制的新学位,主要是一年制博士学位。无论走哪一条路去西天取经,都需要花费成本。趋利避害,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花费而从西洋取得常人眼中最高的学位,显然是人之常情,近代如此,当代亦如此。事实证明,慢不一定达,快不一定不达;速成不等于作假,速成不等于无成。这是后人在评价近代留学生时所应该持有的立场。对速成博士毫无根据地质疑甚至冷嘲热讽,经不起时间的检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速成博士 留学生 留美 近代 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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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网络突发公共事件的特征与应对——基于复旦大学本科生的调查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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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优优 杨军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年第1期169-170,共2页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民意识的增强,网络日渐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和意见集散地,高校学生也越来越热衷于通过网络表达对学校各类事件的评价、意见和态度。在这种趋势下,高校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呈上升趋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民意识的增强,网络日渐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和意见集散地,高校学生也越来越热衷于通过网络表达对学校各类事件的评价、意见和态度。在这种趋势下,高校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呈上升趋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面对高校网络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引入优质、多元的公共事件参与主体;其次应畅通舆论渠道,构建高校舆论平台;再次要重视校园议题,为高校学生利益救济提供现实基础;最后必须注意紧扣舆论发展规律,通过线上线下的综合措施形成应对策略,努力在新形势下做好高校学生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 网络突发公共事件 舆论引导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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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中国国际法学的演进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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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忠法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3期48-61,共14页
近代以来国际法学虽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但对中国在不同时期的国际事务处理都曾起到过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特定时代的局限,中国的国际法学长期以来以学习者、诠释者身份出现的居多,中国本土产生有影响力的国际法思想或流派仍... 近代以来国际法学虽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但对中国在不同时期的国际事务处理都曾起到过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特定时代的局限,中国的国际法学长期以来以学习者、诠释者身份出现的居多,中国本土产生有影响力的国际法思想或流派仍在进行中.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国际法理论尚难满足国家在国际社会应对相关事务的需求,中国国际法学者面对诸多挑战.我们如何从美国二十世纪强大以来其对国际法翻译、引进后产生了美国本土国际法理论中得到启示,来形成体现中国价值观、含有中国元素而又易被多数国家接受的国际法理论,即中国自主国际法知识体系,是当下所有中国国际法学者共同面对的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国际法学 国际法 演进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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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成立的“中国国际法学会”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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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伟 刘佳芸 《近代中国》 2024年第1期265-283,共19页
抗战后期,随着列强在华治外法权的废除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国际法学人关注的焦点从不平等条约转向战后国际法律秩序的重建,开始考虑如何在新的国际秩序中展示“中国之意见”。董霖等人发起创办的“中国国际法学会”是一个经过注... 抗战后期,随着列强在华治外法权的废除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国际法学人关注的焦点从不平等条约转向战后国际法律秩序的重建,开始考虑如何在新的国际秩序中展示“中国之意见”。董霖等人发起创办的“中国国际法学会”是一个经过注册的全国性国际法学术团体,是一个有出版物并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学术组织。该学会的历史表明,中国国际法学人已经将视野由内向外,从被动接受国际法转变为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法的建设,中国过去的内向型国际法学开始转变为外向型国际法学,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制定中开始出现中国的声音。“中国国际法学会”的成立是国际法引入中国后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国际法学在中国从萌芽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信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抗日战争 中国国际法学会 国际公法 董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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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一流法学院校需要处理好的十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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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华忠 《大学(研究)》 2017年第6期63-67,共5页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又是一门历久弥新的学科。法科在中国现代大学创立以来的起起伏伏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新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法学在内的一批显性社会科学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全国以法学学科独立建制的系科纷纷成立。
关键词 新中国 十大关系 学院 流法 改革开放 社会科学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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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教育”视野下的非诉讼纠纷解决课程再造——以复旦大学非诉讼纠纷解决课程的教学改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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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浩 《昭通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54-61,共8页
对话教育理念在真实学科教育过程中的落地,需要找到理念与学科的精神共鸣,并以此为基础完成课程再造。对话教育与法学非诉讼纠纷解决存在着清晰的智识交织,从而为对话教育理念在法学课程中的落地提供了契机。基于这种共鸣,三个方面的课... 对话教育理念在真实学科教育过程中的落地,需要找到理念与学科的精神共鸣,并以此为基础完成课程再造。对话教育与法学非诉讼纠纷解决存在着清晰的智识交织,从而为对话教育理念在法学课程中的落地提供了契机。基于这种共鸣,三个方面的课程优化与重塑成为现实:在价值维度,用“对话”反思“对抗”,强化对“聆听”的关照;在内容维度,用“对话”批判“程式”,增补对“认同冲突”化解方法的习得;在教学维度,用“对话”超越“灌输”,激活对“多层次对话”的觉知。基于对话教育的理论视野,从价值、内容与教学这三个维度,实现非诉讼纠纷解决的课程再造与教学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话教育 非诉讼纠纷解决 精神共鸣 课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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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就业现状与就业指导策略——以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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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霄 赵卢伟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46-49,共4页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新形式,本文以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作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该学位教育的就业状况和培养状况,并对法律硕士的就业指导工作提出了策略建议。
关键词 法律硕士 就业现状 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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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院系人权教育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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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伟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66-66,共1页
中山大学法学院于2002年3月在中山大学举办了“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讨会” ,来自国内各著名法学院系的与会者对我国现有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未来法学教育发展的方向进行了富于开拓性和建设性的探讨 ,现将会议主要发言内容辑要为文 。
关键词 高校 法学院系 人权教育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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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环境法学教育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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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蕾 包婧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4年第11期28-32,共5页
“嵌入式”教学是一种融入过程、面向问题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背景下,应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嵌入环境法学教育工作中,完善环境法学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环境法学教育模式和手段革新... “嵌入式”教学是一种融入过程、面向问题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背景下,应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嵌入环境法学教育工作中,完善环境法学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环境法学教育模式和手段革新,进而提升环境法学人才的思想自觉与文化自信,实现中华生态智慧与法治文明的赓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环境法学教育是一种有益的实践探索,高校应当充分挖掘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新鲜素材,拓展教育教学的时空领域,构建全方位、多元化“嵌入式”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法学教材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环境法学教育 “嵌入式”教学 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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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客体对数据基本产权和分类确权的决定作用 被引量:6
13
作者 刘士国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9-80,共12页
数据二十条构建了基本数据产权,但要进一步确权立法,必须依据数据关系客体的不同对数据基本产权作出总体规定,并应根据客体类型作出分别规定。数据及其产品是新型民事关系客体,可被多人同时使用,其财产关系依合同产生具有相对性,这一客... 数据二十条构建了基本数据产权,但要进一步确权立法,必须依据数据关系客体的不同对数据基本产权作出总体规定,并应根据客体类型作出分别规定。数据及其产品是新型民事关系客体,可被多人同时使用,其财产关系依合同产生具有相对性,这一客观规律决定数据产权为不同于所有权的有限产权。数据产权包括人格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财产性权利以人格性权利为基础。数据确权立法的基本框架包括数据流通中当事人享有的数据持有权、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基本数据财产权,著作类电子产品当事人的权利,数据直接生成产品当事人的权利,货币结算与比特币的规定,法院管辖、涉外法律适用、仲裁等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关系客体 基本产权 分类确权 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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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商业秘密模式抑或数据库模式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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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炳斌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2-79,共18页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实践的背后隐含着商业秘密模式和数据库模式的理论分歧。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存在影响数据访问、阻碍数据流通利用的负面效应,不值得在制度上予以强化激励。与其通过商业秘密模式寻求数据与知识产权的关联,不如转向...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实践的背后隐含着商业秘密模式和数据库模式的理论分歧。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存在影响数据访问、阻碍数据流通利用的负面效应,不值得在制度上予以强化激励。与其通过商业秘密模式寻求数据与知识产权的关联,不如转向数据库模式。我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中普遍存在“数据结构”要求,与欧盟的数据库概念具有相通之处。“数据结构”可以体现数据集合的智力成果属性。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具有超越传统的数据库保护的内涵。相比欧盟“限缩保护范围—权能宽泛模糊”的数据库特殊权利范式,我国可以选择“扩张保护范围—限缩权利内容”的对应范式,从而适应数字时代数据财产保护的新需求,打造数据库保护的中国升级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 数据库特殊权利 数据结构 智力成果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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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造法”模式的界限与方法——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第六章《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之方法》读书笔记
15
作者 王欣彤 《法学(汉斯)》 2023年第5期4252-4258,共7页
卡尔·拉伦茨认为,在司法实务中,法官的首要任务不仅是从事法律解释,还需要进行法律漏洞的填补。然而,法官对于法的续造并不是无限制的,需要有一定界限和原则的约束。法律内法的续造界限在于,依据法律条文和以此法律条文为基础的潜... 卡尔·拉伦茨认为,在司法实务中,法官的首要任务不仅是从事法律解释,还需要进行法律漏洞的填补。然而,法官对于法的续造并不是无限制的,需要有一定界限和原则的约束。法律内法的续造界限在于,依据法律条文和以此法律条文为基础的潜在含义进行法律漏洞的填补,且填补需符合立法者目的、与法律评价一致。从事超越法律的法之续造,则要在法秩序之内、法漏洞之外进行特殊性的考量,以防止司法专制。法之续造活动的桥梁在于法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伦理衡量着司法活动质量与效力,同时也决定着法官造法过程的能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造法 法之续造 法学方法论 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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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形式原则的性能:以形式与实质关系为中心 被引量:1
16
作者 侯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1-97,共17页
法治理论的争论主题之一是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其中涉及形式原则的性能。形式原则的性能可以从三个方面检视:形式性、自足性、充分性。形式原则具有形式性,但是并非纯粹,它们可能关涉法律规范的内容安排以及实质价值在规范内容上的贯彻效... 法治理论的争论主题之一是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其中涉及形式原则的性能。形式原则的性能可以从三个方面检视:形式性、自足性、充分性。形式原则具有形式性,但是并非纯粹,它们可能关涉法律规范的内容安排以及实质价值在规范内容上的贯彻效果,它们的解释适用也会受到实质价值的影响。形式原则具有指引法治实践的能力,但是并不自足,其自身无法解决遵守程度和例外问题,也无法消弭不同原则间的内在张力。对于有限、抽象的法治构成目标来说,形式原则可以作为构成条件,然而对于更具实践性的法治实现目标而言,就不敷其用了。法律的形式与实质相互联系,相互塑造。当法治对法律的形式提出要求,实践这种要求难免会牵连法律的实质。法治不可缺少形式原则,但是形式原则并非如通常想象的那样纯粹、自足和万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形式原则 形式性 自足性 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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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碳背景下的清洁能源技术强制许可 被引量:1
17
作者 马忠法 赵鹤翔 《大理大学学报》 2024年第1期53-63,共11页
中国加入《巴黎协定》后提出力争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在双碳背景下有学者提出比照药品强制许可对清洁能源技术实施强制许可,而现有理论存在论证逻辑谬误、维度欠缺等多种问题。基于环境权的法哲学外部证立、法规范的法... 中国加入《巴黎协定》后提出力争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在双碳背景下有学者提出比照药品强制许可对清洁能源技术实施强制许可,而现有理论存在论证逻辑谬误、维度欠缺等多种问题。基于环境权的法哲学外部证立、法规范的法教义学内部证立、清洁能源专利实施情况的实证分析以及清洁能源专利与药品专利的比较分析,得出结论:清洁能源强制许可具备法律上的正当性,但不具备实施上的必要性。尽管如此,仍应当完善强制许可制度,发挥其对技术转让谈判的辅助作用,促进清洁能源技术转让,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保驾护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达峰碳中和 清洁能源技术 强制许可 技术转让 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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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家与修律:沈家本先生后裔考
18
作者 韩涛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54-169,共16页
以沈承熙为代表的沈氏后裔,对沈家本先生的官场活动与修律事业,亦有隐形贡献。他们陪伴沈家本先生完成了十年的修律事业,在繁冗的修律事务、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紧张的官场斗法中,给了他遮风挡雨的心灵栖息之地。他们构筑了沈家本先生的生... 以沈承熙为代表的沈氏后裔,对沈家本先生的官场活动与修律事业,亦有隐形贡献。他们陪伴沈家本先生完成了十年的修律事业,在繁冗的修律事务、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紧张的官场斗法中,给了他遮风挡雨的心灵栖息之地。他们构筑了沈家本先生的生活情境,为以儒家“修齐治平”为追求、以“封妻荫子”为荣耀的传统士大夫沈家本先生的官场活动与修律事业,提供了来自家庭层面的精神慰藉与行为支持。然而,对于沈家本先生后裔的情况,学界鲜有专门研究,为数不多的相关论述又多有错漏。以沈家本先生次子沈承熙为例,考察这些后裔的生平行迹,可以为厘清沈家本先生的亲属关系网络,钩沉沈家本先生的血脉传承,展现沈家本先生的齐家之力与修律之功,丰富沈家本先生的研究维度,全面检讨沈家本先生在晚清法律转型中的历史贡献,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沈家本 沈承熙 后裔 修律 法律人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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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监管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
19
作者 李传轩 张叶东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140-144,共5页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热点议题,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也受到监管部门的普遍关注,我国新《公司法》等法律规范对公司ESG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仍面临监管理念、监管程度等重大...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热点议题,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也受到监管部门的普遍关注,我国新《公司法》等法律规范对公司ESG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仍面临监管理念、监管程度等重大论争。通过深入剖析ESG信息披露监管的法理,ESG信息披露监管外在表现形式应当以强制披露理念为主,以自愿信息披露理念为辅,以遵循重大性要求为原则,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形直接披露为例外。ESG信息披露监管的价值维度包含证券法维度的投资者保护和资本市场发展、公司法维度的公司绿色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法维度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应对。应以ESG信息披露监管的法理基础为指引,以多元维度价值为目标,设计ESG信息披露监管的总体思路,构建强制与半强制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完善法律体系,形成ESG信息披露监管的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公司法 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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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水平开放需适配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人才
20
作者 龚柏华 《交大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18,共14页
为了获得更高水平开放,需要对标高水准国际经贸规则,更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途径是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型开放。更高水平开放需适配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人才,国际法治人才是适配涉外法治的高端人才。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靠高端涉外... 为了获得更高水平开放,需要对标高水准国际经贸规则,更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途径是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型开放。更高水平开放需适配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人才,国际法治人才是适配涉外法治的高端人才。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靠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来实现。我国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学术研究供给与政府运用需求的供求关系有所失衡;学术研究水平与实务运用能力存在一定脱节;学术研究投入与实战效果产出似乎不成比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我国高端涉外法治研究和运用人才能力的培养:定向扶持为政府涉外决策服务的高端涉外法治运用型智库人才;重点扶持为政府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高端涉外法律工作者队伍;设计培养学以致用的涉外法治运用高端人才的课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法治 国际法 法治人才 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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