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胎妊娠中第1个胎儿有时会在妊娠中期,尤其是孕24周以前发生自然、非意愿性流产,其新生儿存活的希望十分渺茫,此时子宫收缩若逐渐消退,为提高尚未娩出的第2个胎儿的生存机会,将第2个胎儿保留在子宫内,继续维持妊娠数天至数周后出生,称...双胎妊娠中第1个胎儿有时会在妊娠中期,尤其是孕24周以前发生自然、非意愿性流产,其新生儿存活的希望十分渺茫,此时子宫收缩若逐渐消退,为提高尚未娩出的第2个胎儿的生存机会,将第2个胎儿保留在子宫内,继续维持妊娠数天至数周后出生,称为双胎妊娠中第2个胎儿延迟分娩(delayed interval deliver[y of the twin,DIDT)[1]。展开更多
文摘双胎妊娠中第1个胎儿有时会在妊娠中期,尤其是孕24周以前发生自然、非意愿性流产,其新生儿存活的希望十分渺茫,此时子宫收缩若逐渐消退,为提高尚未娩出的第2个胎儿的生存机会,将第2个胎儿保留在子宫内,继续维持妊娠数天至数周后出生,称为双胎妊娠中第2个胎儿延迟分娩(delayed interval deliver[y of the twin,DID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