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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中的观念转换与制度支撑 被引量:3
1
作者 王欣新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4年第1期71-81,共11页
我国当前进行个人破产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需要大力转换传统个人破产观中的错误文化与观念,缓解、消除各方对个人破产法尤其是债务免责制度的误解,使个人破产立法得以顺利启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对传统的个人破产观作出客观、全面... 我国当前进行个人破产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需要大力转换传统个人破产观中的错误文化与观念,缓解、消除各方对个人破产法尤其是债务免责制度的误解,使个人破产立法得以顺利启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对传统的个人破产观作出客观、全面、正确的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要承认其合理之处,也要指明其错误之处,并以债务免责的具体制度释明破除对个人破产法的误解与顾虑。我国将建立的个人债务免责制度,不是对所有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不加区分地一概免责,也不是对债务人所有的债务全部免责,更不是在破产程序结束或结束后满一定期间对债务自动免责。免责要有法院的审查和裁定许可,要设定一段监督债务人行为、持续清偿债务的良好行为考察期。同时对债权人的权益通过设置对债务免责的异议权、撤销权等制度予以充分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债务免责制度 许可免责 不免责债务人 不免责债务 良好行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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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
2
作者 王欣新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2-24,共13页
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挽救重要企业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显现出其存在的制度不足与缺陷,需进行修订。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清算申请后,应允许其他债权人申请转换重整程序。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后,仍有权申请转换重整程序。... 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挽救重要企业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显现出其存在的制度不足与缺陷,需进行修订。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清算申请后,应允许其他债权人申请转换重整程序。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后,仍有权申请转换重整程序。法院对重整申请应进行识别审查,对明显不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者应不予受理。重整计划提交期限应适当延长,以应对投资人招聘难等困境。要强化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建立争议解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因无法列示穷尽法律上和实践中的不同权益组别,法律对重整计划表决分组的规定应为指导性。权益不因重整计划受到不利影响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不参与表决。法院对重整计划的正常批准或强制批准,都必须审查并保障反对组别及同意组别中反对者个人享有的法定清偿权利。至少应有一个债权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法院方可强制批准。强制批准重整计划应设有听证及异议救济程序。立法应限制重整计划二次表决的间隔期间。二次表决前,可以协商调整原表决通过组别的清偿权利,但应保障受不利影响组别均享有表决权。破产法应对于未及时申报债权之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依同类债权清偿条件向债务人行使权利,予以严格限制。立法应在因法律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变化等导致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时,设置计划变更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破产法 重整制度 转换重整申请权 管理人信息披露义务 重整计划变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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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态服务缓存辅助的任务卸载方法
3
作者 张俊娜 王欣新 +2 位作者 李天泽 赵晓焱 袁培燕 《计算机应用》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493-1500,共8页
针对服务缓存和任务卸载联合优化中,由于缺乏对用户服务请求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综合考虑而导致的用户体验质量降低问题,提出一种基于动态服务缓存辅助的任务卸载方法。首先,针对边缘服务器执行缓存服务动作空间较大的问题,重新定义了动作... 针对服务缓存和任务卸载联合优化中,由于缺乏对用户服务请求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综合考虑而导致的用户体验质量降低问题,提出一种基于动态服务缓存辅助的任务卸载方法。首先,针对边缘服务器执行缓存服务动作空间较大的问题,重新定义了动作,并筛选出最优的动作集合以提高算法训练的效率;其次,设计一种改进的多智能体Q-Learning算法学习最优的服务缓存策略;再次,将任务卸载问题转换为凸优化问题,利用凸优化工具获得最优解;最后,利用拉格朗日对偶法求得最优的计算资源分配策略。为了验证所提方法的有效性,基于真实数据集进行了充分的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对比Q-Learning、双层深度Q网络(D2QN)以及多智能体深度确定性策略梯度(MADDPG)方法,所提方法的响应时间分别降低了8.5%、11.8%和12.6%,平均体验质量分别提高了1.5%、2.7%和4.3%。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边缘计算 动态服务缓存 任务卸载 计算资源分配 服务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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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服务更新的异构任务卸载方法
4
作者 韩超臣 张俊娜 +3 位作者 王欣新 袁培燕 赵晓焱 刘春红 《计算机应用研究》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2481-2488,共8页
边缘计算将存储和计算资源下沉到网络边缘,用户可将时延敏感型和计算密集型应用程序的任务卸载到边缘服务器执行,从而降低时延和能耗。已有的任务卸载研究通常忽略卸载任务的异构性,且默认边缘服务器缓存的服务能够长期满足用户的服务... 边缘计算将存储和计算资源下沉到网络边缘,用户可将时延敏感型和计算密集型应用程序的任务卸载到边缘服务器执行,从而降低时延和能耗。已有的任务卸载研究通常忽略卸载任务的异构性,且默认边缘服务器缓存的服务能够长期满足用户的服务需求。然而,不同的任务需要不同的服务提供执行环境,且边缘服务器资源受限只能部署少量服务。因此,为了最小化时延和能耗(即成本),提出了一种联合服务更新和云边端协作的异构任务卸载方法。首先,通过改进的页面置换算法,预测出潜在的用户服务需求量,及时更新边缘服务器的服务。其次,在云边端协作基础上,通过改进的贪婪算法完成任务卸载,且使得成本最小。最后,基于真实数据集进行了充分的实验,实验结果表明,与对比方法相比,所提方法能够降低成本7%~16%。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边缘计算 云边端协作 服务更新 改进的页面置换算法 改进的贪婪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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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29
5
作者 王欣新 徐阳光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89-93,共5页
我国的新破产法设置了重整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创新。重整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博弈,立法应对不同主体的利益予以全面均衡考虑。本文对新破产法中规定的债务人的出资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地位和权利应如何理解,对立法采纳的占有中的... 我国的新破产法设置了重整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创新。重整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博弈,立法应对不同主体的利益予以全面均衡考虑。本文对新破产法中规定的债务人的出资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地位和权利应如何理解,对立法采纳的占有中的债务人制度即由债务人拟定重整计划并负责重整活动应如何进行监督,以及如何把握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法定条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以望保障重整制度的顺利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 债务人出资人地位 对占有中的债务人监督 强制批准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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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被引量:35
6
作者 王欣新 丁燕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2-12,共11页
目前我国破产法上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在制度建设还是实务操作上都存在缺失与不足。有必要通过体系化、制度化的立法路径做出制度构建,并进行一系列的规则创设与改进。立法应当适当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范围,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模式规... 目前我国破产法上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在制度建设还是实务操作上都存在缺失与不足。有必要通过体系化、制度化的立法路径做出制度构建,并进行一系列的规则创设与改进。立法应当适当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范围,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模式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确定真实、准确、充分、完整的披露程度要求,引入听证会等公开质询制度,有限度地适用公开调查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信息披露 制度与规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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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 被引量:19
7
作者 王欣新 李江鸿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83-88,共6页
我国破产法对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尚不够具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设定债务人自行管理条件时,应当考虑申请重整的主体、债务人自行管理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等因素。立法应允许债务人在提起重整申请的同时提起自行... 我国破产法对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尚不够具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设定债务人自行管理条件时,应当考虑申请重整的主体、债务人自行管理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等因素。立法应允许债务人在提起重整申请的同时提起自行管理的申请。在自行管理模式下,立法应当区分调查及检查权、撤销权及追讨财产型职权、重整事务型职权、监督权等职权,并在债务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债务人管理层聘任专业机构和人员的报酬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管理层自身的报酬则属于共益债务。在自行管理模式下,重整相关参与人员的报酬数额及确定方式应适用特殊的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自行管理 管理人 职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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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联企业破产之规制 被引量:17
8
作者 王欣新 蔡文斌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29-35,共7页
当今经济社会中,关联企业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关联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对传统公司法中"独立法律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的理论和实务产生了极大的冲击。目前我国缺乏对关联企业的法... 当今经济社会中,关联企业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关联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对传统公司法中"独立法律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的理论和实务产生了极大的冲击。目前我国缺乏对关联企业的法律规制,特别是对关联企业破产的规制,使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存在严重缺失,为控制企业利用对从属企业的控制进行欺诈逃债行为提供了制度空间,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应当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加以制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企业破产 揭开公司面纱 从属求偿 实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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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6
9
作者 王欣新 宋玉霞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21-126,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对企业重整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此项新制度的实施尚缺乏充足的实践经验,仍有一些理论与实务问题有待立法完善加以解决。针对重整计划批准的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对企业重整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此项新制度的实施尚缺乏充足的实践经验,仍有一些理论与实务问题有待立法完善加以解决。针对重整计划批准的条件、新价值例外原则和债权人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应该在重整计划批准条件中规定对物权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和出资人权益的具体保护措施;在股东权益调整中确立新价值例外原则;对于重整失败风险过高的企业建立对债权人的适当风险补偿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计划强制批准 重整价值 新价值例外原则 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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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破产管理人职责的完善 被引量:23
10
作者 王欣新 郭丁铭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2-9,共8页
虽然我国新破产法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授予破产管理人广泛的职责,但是,新破产法在关于破产管理人调查、借款、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撤销、制定并提交重整方案等职责的规定上存在一些问题。从实践需要看,应当扩大管理人的调查权,合... 虽然我国新破产法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授予破产管理人广泛的职责,但是,新破产法在关于破产管理人调查、借款、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撤销、制定并提交重整方案等职责的规定上存在一些问题。从实践需要看,应当扩大管理人的调查权,合理制约借款和管理及处分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允许法院就债权人对撤销权提出的异议进行裁定,赋予其他利益关系人制定和提交重整方案的权利,限制人民法院创设管理人职责的权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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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的购房者利益保护 被引量:16
11
作者 王欣新 张思明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18-122,共5页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破产较之其他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涉及更多复杂主体的多重利益,目前与之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在适用实践中还存有不协调之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程序中,需要平衡协调购房者与建设工程承包人、建设工程抵押权人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破产较之其他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涉及更多复杂主体的多重利益,目前与之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在适用实践中还存有不协调之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程序中,需要平衡协调购房者与建设工程承包人、建设工程抵押权人等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应按不同情形保护破产程序中购房者的物权性正当利益以及作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利益;妥善处理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欺诈行为、违约行为产生的购房者的普通债权清偿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程序 购房者利益保护 各方利益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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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抵销权 被引量:12
12
作者 王欣新 王中旺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61-164,共4页
抵销权本是民法上的权利,但其运用于破产程序中,对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国破产立法都确立了破产抵销权制度,并赋予其独特的法律涵义,使之区别于民法抵销权,同时,也设立了必要的禁止条款,防止破产抵销权制度被当事人... 抵销权本是民法上的权利,但其运用于破产程序中,对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国破产立法都确立了破产抵销权制度,并赋予其独特的法律涵义,使之区别于民法抵销权,同时,也设立了必要的禁止条款,防止破产抵销权制度被当事人滥用。文章结合我国最新的企业破产立法和司法案例,详细分析了破产抵销权的特征以及权利行使的具体问题,并就破产抵销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了立法和司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抵销权 特殊破产抵销权 抵销权之行使方式 禁止抵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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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证券纠纷调解法律制度 被引量:17
13
作者 王欣新 亢力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32-136,共5页
高效、公正地解决证券纠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调解已成为灵活迅速化解证券纠纷的重要途径。证券监管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为投资者和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调解服务... 高效、公正地解决证券纠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调解已成为灵活迅速化解证券纠纷的重要途径。证券监管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为投资者和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调解服务。调解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并已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立法和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但由于制度、机制等原因,目前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仍然较为有限。为加强对证券专业调解制度的研究,促进我国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建立,本文在对境外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程序设置、调解效力、服务收费等方面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建议由证券监管部门主导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和平台,采取自愿管辖与强制管辖相结合的调解启动方式,建立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摒弃除诉讼调解外调解无强制执行力的观念,明确调解协议或裁定的执行效力,使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发扬光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制度 证券纠纷解决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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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制度之确立 被引量:27
14
作者 王欣新 周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51-59,共9页
在分析关联企业破产重整中存在的特殊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对关联企业的重整必要时需要借助合并重整程序解决,通过合并重整与其他规制关联企业的手段比较,指出其在中国适用的必要性。从法哲学法经济学民法和经济法等法学理论方面,并借鉴美... 在分析关联企业破产重整中存在的特殊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对关联企业的重整必要时需要借助合并重整程序解决,通过合并重整与其他规制关联企业的手段比较,指出其在中国适用的必要性。从法哲学法经济学民法和经济法等法学理论方面,并借鉴美国对实质合并原则的适用经验及中国司法实践的探索案例,以为该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企业 破产重整 实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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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探析 被引量:11
15
作者 王欣新 李江鸿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2-7,共6页
在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发生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和公用企业等特定主体的破产案件。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的特点表现为,某些行政权前置于司法权、某些行政权配合司法权行使、某些行政权参与司法权行使... 在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发生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和公用企业等特定主体的破产案件。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的特点表现为,某些行政权前置于司法权、某些行政权配合司法权行使、某些行政权参与司法权行使。金融机构提出破产申请前是否需要经过监管部门行政批准,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出立法安排。上市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则不必进行事前的审批。在破产启动后,司法权和根本性行政权在交互涉及领域的关系的处理上,应当以司法权统一裁判为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制 司法枫行政权 司法权统一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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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小额消费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 被引量:7
16
作者 王欣新 孙向齐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42-150,共9页
小额消费纠纷的合理解决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一个重要问题。小额消费纠纷在生活中大量发生,并且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小额纠纷的自身特征使消费者对解决纠纷的成本支出和效率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传统的纠纷法律解决... 小额消费纠纷的合理解决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一个重要问题。小额消费纠纷在生活中大量发生,并且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小额纠纷的自身特征使消费者对解决纠纷的成本支出和效率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传统的纠纷法律解决机制无法满足合理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的特殊需要,因此,一方面应大力发挥非诉讼机制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在解决纠纷中的主动性,强调企业责任和政府责任,尽可能使纠纷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诉讼机制也应进行相应的变革,引入小额诉讼程序和集团诉讼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额消费纠纷 ADR 小额诉讼程序 集团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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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清偿问题探究 被引量:8
17
作者 王欣新 方菲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5-21,共7页
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有规定,但是随着社会上新型侵权案件如三鹿奶粉破产案件的发生,已有的规定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仍显不足,甚至有失公平。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涉及社会上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和谐,... 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有规定,但是随着社会上新型侵权案件如三鹿奶粉破产案件的发生,已有的规定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仍显不足,甚至有失公平。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涉及社会上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和谐,需要对其破产分配顺序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我国应当通过采用固定比例优先权规则的破产分配方案,将物权担保债权中的部分债权额转化为普通债权,其相应财产优先用于对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而其他担保债权额仍作为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在对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优先清偿时,要明确优先清偿债权的范围,充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合理尺度,并通过其他社会机制如设立赔偿基金等,使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在法律的框架中和社会的支持下得到妥善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 破产清偿顺位 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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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保障制度研究——改革社会成本的包容与分担 被引量:18
18
作者 王欣新 杨涛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期23-29,共7页
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的清偿如何优先保障,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职工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保持良好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国已经普遍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由民... 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的清偿如何优先保障,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职工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保持良好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国已经普遍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由民法、破产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体系化的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对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具有借鉴意义。本文立足我国国情,检视现实问题,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从职工债权优先权理论、各国职工债权优先权制度比较、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完善我国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体系提出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职工债权 优先权 优先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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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预重整制度 被引量:35
19
作者 王欣新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73-85,共13页
预重整是在我国原有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种企业挽救制度的法理基础上,通过优势结合和制度创新而产生的企业挽救法律程序,分为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个关联阶段,以庭外重组为主导和实质性活动阶段。预重整的本质是当事人的庭外自行协商重... 预重整是在我国原有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种企业挽救制度的法理基础上,通过优势结合和制度创新而产生的企业挽救法律程序,分为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个关联阶段,以庭外重组为主导和实质性活动阶段。预重整的本质是当事人的庭外自行协商重组,法院无权行使法庭内的司法权力进行干预。预重整的启动与进行不需要法院的受理和批准,不需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但可由当事人自行聘请辅导机构,不能具有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停止计息等重整程序启动后才有的司法效力。法院在预重整中的工作是制定规则指引预重整,审查批准预重整活动及当事人达成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而使预重整中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同意表决效力可延伸至重整程序中,简化重整程序,挽救困境企业。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预重整制度,是我们在破产法修订中有待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挽救制度 预重整 庭外重组 庭内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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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位 被引量:9
20
作者 王欣新 乔博娟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1期53-64,共12页
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大规模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侵权企业有时会因面临巨额索赔而破产。由于侵权债权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清偿顺位的末位受偿,这就导致大量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充分赔偿,造成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法... 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大规模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侵权企业有时会因面临巨额索赔而破产。由于侵权债权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清偿顺位的末位受偿,这就导致大量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充分赔偿,造成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有必要重塑破产程序中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制度。鉴于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内在属性和救济需求,笔者认为,可以使其优先于一般优先权和普通破产债权受偿,并采用固定比例优先规则处理其与物权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大规模人身侵权 债权清偿顺位 破产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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