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道路通行权国家义务之逻辑证成与体系建构
1
作者 甘丁一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1-17,共7页
国家义务是公民道路通行权得以实现的充分保障。作为通行利益权利表达的道路通行权既有《宪法》上人身自由条款作为其价值基础,又有国家目标条款与新兴权利理论作为其存在基础。经历了从反射利益转变为独立权利的道路通行权,其国家义务... 国家义务是公民道路通行权得以实现的充分保障。作为通行利益权利表达的道路通行权既有《宪法》上人身自由条款作为其价值基础,又有国家目标条款与新兴权利理论作为其存在基础。经历了从反射利益转变为独立权利的道路通行权,其国家义务可分为尊重义务、保护义务以及给付义务三个层次递进的义务。尊重义务要求对公民道路通行权之尊重以及行政机关对自身权力的规制;保护义务应从预防层次、排除层次和救济层次对道路通行权予以保障;给付义务要求国家通过财政支出等手段进行物质给付,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制度给付。可诉性是公民道路通行权受到侵犯时最有效的救济方式,尊重义务具有完全可诉性,保护义务具有部分可诉性,给付义务具有最低限度可诉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路通行权 基本权利 国家义务 体系建构 规范路径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