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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视阈下我国调解机制现状及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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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卫国 谌锦华 《行政与法》 2024年第5期82-92,共11页
近些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司法审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应当通过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来强化诉源治理,避免大量纠纷涌进法院。我国当前存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 近些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司法审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应当通过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来强化诉源治理,避免大量纠纷涌进法院。我国当前存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及其他调解等众多调解类型,但调解重叠设置与分工不均衡、调解效力不强、调解专门人才匮乏与调解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也是必须正视的事实。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充分利用调解联动体系、建全调解引导机制、鼓励个人调解机构成立来理顺各类调解间的关系以避免过度重叠与分工不均;其次,需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管辖与审查方式进而增强调解效力、完善调解人才培养机制与建立调解员职业荣誉制度等来突破人才匮乏与保障不足的困境;最后,运用信息科技搭建统一电子调解平台、电子备案制度进一步为调解提质赋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源治理 调解机制 纠纷解决 调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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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视阈下民事不起诉契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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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卫国 谌锦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3-64,共12页
民事不起诉契约制度有利于缓解法院案源压力,节省公共资源,促进私人自治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多元发展。然而,理论界担忧滥用民事不起诉契约损害弱势一方为其发展隔阂,签订民事不起诉契约后缺乏救济措施也与诉讼目的相抵牾。构建不起... 民事不起诉契约制度有利于缓解法院案源压力,节省公共资源,促进私人自治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多元发展。然而,理论界担忧滥用民事不起诉契约损害弱势一方为其发展隔阂,签订民事不起诉契约后缺乏救济措施也与诉讼目的相抵牾。构建不起诉契约应先理顺其与诉权的关系、转变理念以打破思想壁垒,限定不起诉契约的适用范围以消解适用隔阂,规定订立不起诉契约后的救济路径以扫清实现障碍,还须明确民事不起诉契约内容中的主体、条件、效力等方面来增强适用性,以期推动民事不起诉契约跨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沟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起诉契约 诉源治理 处分权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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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宠物诊疗纠纷为视角探析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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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中国动物检疫》 CAS 2024年第7期44-48,共5页
随着我国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动物诊疗损害纠纷也呈一定上升趋势,亟需妥善化解。司法鉴定能有效证明案件事实、划分责任、厘清因果,有利于动物诊疗损害纠纷的科学化解,规范诊疗市场和维护诊疗方合法权益等。但透析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 随着我国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动物诊疗损害纠纷也呈一定上升趋势,亟需妥善化解。司法鉴定能有效证明案件事实、划分责任、厘清因果,有利于动物诊疗损害纠纷的科学化解,规范诊疗市场和维护诊疗方合法权益等。但透析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定立法和司法现状,发现当前我国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仍面临立法缺失问题,进而导致实践中动物诊疗损害纠纷化解陷入窘境。为疏解上述问题,应从立法上明确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同时建立专家库,统一鉴定标准,确定鉴定机构,制定鉴定程序等以助推制度实施。本文以宠物诊疗损害纠纷为视角来探讨明确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定法律地位的意义,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动物诊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建立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宠物 诊疗纠纷 诊疗损害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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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奠权”现状分析与规则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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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9期76-79,共4页
祭奠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民众朴素情感的表达,其内涵包括道德、情理、伦理等元素。我国《民法典》尚未明确规定祭奠权,司法实践对于如何处理祭奠纠纷也莫衷一是。为有效保障民众祭奠利益,满足民众的朴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 祭奠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民众朴素情感的表达,其内涵包括道德、情理、伦理等元素。我国《民法典》尚未明确规定祭奠权,司法实践对于如何处理祭奠纠纷也莫衷一是。为有效保障民众祭奠利益,满足民众的朴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应使“祭奠权”回归制定法逻辑,实现立法供给,成为一项具体的权利型民事法律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祭奠权 祭奠利益 公序良俗 人格权 权利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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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视阈下我国强制调解制度构建:挑战与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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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96-105,共10页
强制调解应界定为调解程序前置而非调解结果强制。强制调解在理论界论争多年,其强制性与调解自愿性形成的鸿沟难以弥合,诉源治理和强制调解之间耦合为其制度实现提供了正当性和可能性,强制调解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分流处置和高效化解,进而... 强制调解应界定为调解程序前置而非调解结果强制。强制调解在理论界论争多年,其强制性与调解自愿性形成的鸿沟难以弥合,诉源治理和强制调解之间耦合为其制度实现提供了正当性和可能性,强制调解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分流处置和高效化解,进而实现对诉源治理的因应。但构建强制调解制度还存在法理挑战、适用对象挑战、运作挑战等问题须正视,需要从法理的角度阐释其正当性以打破思想壁垒;明确适用程序和对象以消解适用顾虑;另外还要构建监督机制和优化调解制度进一步为其运作提优,多措并举后方可慎重考虑让强制调解跨越理论和实践沟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源治理 强制调解 纠纷解决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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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协同共治——农村滥办酒席的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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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62-70,119,共10页
近些年来,我国局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出现了滥办酒席问题,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造成了不良影响。农村滥办酒席是由于情、礼、利三重因素异化交织而成,只有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才可能找到最佳出路。从法治角度而言,现有治理体... 近些年来,我国局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出现了滥办酒席问题,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造成了不良影响。农村滥办酒席是由于情、礼、利三重因素异化交织而成,只有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才可能找到最佳出路。从法治角度而言,现有治理体系必须正视软法的局限,应当通过立法规范与软法引导的方式完善治理体系。从情理角度而言,对异化的情理应考虑重塑理念与更新规则的方式予以调适。与此同时,需要采取协同治理与加强监督的举措为长期治理提质,进而实现对滥办酒席问题的根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滥办酒席 乡村治理 情理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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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与诉权行使的冲突风险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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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73-79,共7页
近些年以来,我国法院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案矛盾”,为了疏解该问题,我国创设性地提出了诉源治理。诉源治理是治理国家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因应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智慧方案。但诉源治理亦有可能同公民诉权行使有相冲突风险,一方面,... 近些年以来,我国法院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案矛盾”,为了疏解该问题,我国创设性地提出了诉源治理。诉源治理是治理国家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因应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智慧方案。但诉源治理亦有可能同公民诉权行使有相冲突风险,一方面,对于公民诉权行使态度,或出现治理优先、诉权行使后置;另一方面,法院审判职能错位且与行政权过度衔接,使得诉权行使或遭受阻碍。另外,诉权行使途径不畅也可能引发诉权行使危机。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秉持尊重与保障公民诉权行使意愿;其次,法院需要保持谦抑姿态,适当退出诉源治理机制以着重审判职能;最后,还要兼顾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路径间的关系,确保各机制之间达到微妙平衡,进而保障诉权行使路径畅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权 诉源治理 诉权行使 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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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视域下电子竞技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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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李卫国 《安顺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97-101,共5页
电子竞技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由官方决定、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构成。当前,电子竞技纠纷解决机制中存在解纷路径较多却适用不畅,官方协会在解决电子竞技纠纷中有瑕疵,缺乏专业中立的机构解决纠纷等问题阻碍其功能实现。为保障... 电子竞技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由官方决定、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构成。当前,电子竞技纠纷解决机制中存在解纷路径较多却适用不畅,官方协会在解决电子竞技纠纷中有瑕疵,缺乏专业中立的机构解决纠纷等问题阻碍其功能实现。为保障电子竞技纠纷得以妥善处理,进而促进电子竞技产业发展,应当疏通电子竞技解决纠纷渠道、健全预防纠纷机制以及发挥仲裁优势疏解电子竞技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竞技 解决纠纷 仲裁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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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仲裁救济机制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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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法学(汉斯)》 2023年第2期474-479,共6页
为完善体育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救济、使得体育仲裁制度更好运转、维护体育事业健康长久发展,对现存体育仲裁制度救济问题予以分析,并结合国内与域外相关制度进行借鉴,通过研究得出现存规则下的救济问题以及不同制度下的救济机制启示,提出... 为完善体育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救济、使得体育仲裁制度更好运转、维护体育事业健康长久发展,对现存体育仲裁制度救济问题予以分析,并结合国内与域外相关制度进行借鉴,通过研究得出现存规则下的救济问题以及不同制度下的救济机制启示,提出建议增设通知重新仲裁与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区分案件适用一裁终局以及设立体育仲裁上诉庭来完善与构思体育仲裁裁决后的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仲裁裁决 体育纠纷 仲裁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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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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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谌锦华 李卫国 《中国卫生法制》 2024年第3期11-15,33,共6页
中医医疗行为造成损害后,应由专门的中医司法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此鉴定结果可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然而我国目前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通常为西医背景,尚未有专门的中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制,这就使得因中医造成的医疗损害往... 中医医疗行为造成损害后,应由专门的中医司法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此鉴定结果可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然而我国目前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通常为西医背景,尚未有专门的中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制,这就使得因中医造成的医疗损害往往并非“同行评议”。由于鉴定在处理医患纠纷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科学处理医疗纠纷、保障诉讼顺畅、促进中医持续健康发展,应构建属于中医本身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医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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