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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基因科技滥用行为刑法规制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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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王俊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31-40,共10页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是应急性立法的结果,加之人类基因科技滥用行为具有复杂性,以致该罪存在行为类型不周延、前瞻性不足、入罪模式不科学、犯罪主体单一等问题。域外立法经验启示我们,既要对人类基因编辑科技潜在的多维风险...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是应急性立法的结果,加之人类基因科技滥用行为具有复杂性,以致该罪存在行为类型不周延、前瞻性不足、入罪模式不科学、犯罪主体单一等问题。域外立法经验启示我们,既要对人类基因编辑科技潜在的多维风险持谨慎稳健的态度,又不能阻碍人类基因科技的进步。要使人类基因科技滥用行为的刑法规制垂范久远,不仅要睁眼看世界,学习域外规制人类基因科技滥用行为的成功经验,而且要做好顶层设计,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为人类基因科技设置伦理禁区和风险禁区,使人类基因科技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向前,还要分类规制,对生殖系人类基因科技伴生的风险引入事前预防,对体细胞人类基因科技潜在的危害沿用事后打击模式进行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基因编辑 基因克隆 立法检讨 域外经验 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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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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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王俊杰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76-86,共11页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具有行政、刑事双重违法性,加之《刑法》第205条对虚开行为设置了较重的法定刑,仅以行为入罪难以与过高的法定刑相适应,导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标准模糊。针对这一问题,理论界提出了行为犯说与目的犯...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具有行政、刑事双重违法性,加之《刑法》第205条对虚开行为设置了较重的法定刑,仅以行为入罪难以与过高的法定刑相适应,导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标准模糊。针对这一问题,理论界提出了行为犯说与目的犯说两种观点,但行为犯说难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目的犯说欠缺可操作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双重违法性表明,该罪的保护法益具有双重性,即增值税税收征管秩序和增值税财产所有权。在双重法益架构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标准应当从主客观两个层面界定,客观上造成法益实害结果,主观上具有骗税目的。正确领会和适用该罪入罪标准,要从实质层面对骗税目的和侵害财产所有权进行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入罪标准 双重法益 实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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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背景下环境刑法变革要提防两种倾向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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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7-63,共7页
进入风险社会后,各国环境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环境刑法中危险犯悄然升温、疫学因果关系与推定规则渐行渐近、严格责任打破了大陆法系的禁忌、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并驾齐驱,这些新动向对传统刑法的理念和原则形成了冲击与挑战... 进入风险社会后,各国环境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环境刑法中危险犯悄然升温、疫学因果关系与推定规则渐行渐近、严格责任打破了大陆法系的禁忌、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并驾齐驱,这些新动向对传统刑法的理念和原则形成了冲击与挑战。对环境刑法的这些新动向,我们既要反对固步自封的保守主义,又要反对盲目突进的冒进主义,而要有所进有所守。然而,尽管我国环境刑法有所发展,但前进不足,应该"胆子再大点,步子再快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环境刑法 危险犯 疫学因果关系 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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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刑法风险及其防范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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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北方法学》 CSSCI 2012年第6期106-114,共9页
在风险社会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刑法的任务由保护法益转向保护国民的安全感;预防理念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犯罪圈不断膨胀;传统归责理论有所突破。这些新动向使刑法在遏制风险的同时,自身也潜藏着风险:一是不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 在风险社会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刑法的任务由保护法益转向保护国民的安全感;预防理念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犯罪圈不断膨胀;传统归责理论有所突破。这些新动向使刑法在遏制风险的同时,自身也潜藏着风险:一是不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可能导致泛刑法化与重刑化;三是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被弱化;四是责任原则有大范围超越的风险。要消除这些风险,必须平衡好允许的危险与禁止的危险的关系;协调好自由保障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权衡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总之,"最好的社会政策也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句名言在今天仍然应当被坚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刑法风险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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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还是客观:诱惑侦查合法性的标准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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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郭建龙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5期68-74,共7页
诱惑侦查是一把双刃剑,用之不当会陷无辜者于罪。为避免诱惑侦查的负面效果,必须廓清其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美国,关于诱惑侦查合法性的界限,理论上有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争,前者着眼于被告人的可谴责性,后者专注于警察引诱行为的不适... 诱惑侦查是一把双刃剑,用之不当会陷无辜者于罪。为避免诱惑侦查的负面效果,必须廓清其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美国,关于诱惑侦查合法性的界限,理论上有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争,前者着眼于被告人的可谴责性,后者专注于警察引诱行为的不适当性。事实上,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并非一山不能容二虎的关系,而是具有互补性。借鉴美国的理论与实践,我国宜吸收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之长,采"并列模式"规制诱惑侦查行为,禁止犯意引诱,严格限制引诱程度和引诱对象,并授予被告人对非法的诱惑侦查作无罪抗辩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诱惑侦查 合法界限 客观标准 主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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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行为的性质及其体系性地位——一个批判性分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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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1期80-89,共10页
被迫行为依其法律后果不同可分为三类:无责性被迫行为、免责性被迫行为和减责性被迫行为。其中无责性被迫行为因不是刑法中的行为,无所谓正当与宽恕;免责性被迫行为是可宽恕事由;减责性被迫行为是部分可宽恕事由。我国刑法和大多数大陆... 被迫行为依其法律后果不同可分为三类:无责性被迫行为、免责性被迫行为和减责性被迫行为。其中无责性被迫行为因不是刑法中的行为,无所谓正当与宽恕;免责性被迫行为是可宽恕事由;减责性被迫行为是部分可宽恕事由。我国刑法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却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作为紧急避险的一种亚类型,视为正当化行为。但免责性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排除罪责事由,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免责性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免责性被迫行为的范围。因此,应将免责性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阻却责任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迫行为 正当化事由 可宽恕事由 紧急避险 体系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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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特别立功制度之设想——破解有组织犯罪泛滥之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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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齐文远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3-107,共5页
要破解有组织犯罪泛滥之难,必须将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绳之以法。然而,由于有组织犯罪的隐蔽性、犯罪方式的复杂性,加之内部血腥的惩戒制度,有组织犯罪集团的领导者、组织者的罪行难以查证。因此,有必要引入特别立功制度,通... 要破解有组织犯罪泛滥之难,必须将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绳之以法。然而,由于有组织犯罪的隐蔽性、犯罪方式的复杂性,加之内部血腥的惩戒制度,有组织犯罪集团的领导者、组织者的罪行难以查证。因此,有必要引入特别立功制度,通过减免刑罚的措施,换取有组织犯罪内部罪行较轻者提供证据,证明幕后主导者的罪行。构建这种制度是应对有组织犯罪泛滥的现实需要,是回应国际公约的应有之义,是规范司法活动的自然结果。特别立功不会伤及正义、不会危及预防,其风险可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别立功 有组织犯罪 作证豁免 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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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客观解释论解读重婚罪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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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6年第2期222-226,共5页
依据客观解释论,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理解“婚姻”,可以导出“合法性”不是婚姻的本质属性;以刑法的理念为指导解读“夫妻名义”,可以知道“夫妻名义”是婚姻实质的客观表述而不是口头的宣称;以刑法的目的导向洞察“重婚”,能够明白“重婚... 依据客观解释论,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理解“婚姻”,可以导出“合法性”不是婚姻的本质属性;以刑法的理念为指导解读“夫妻名义”,可以知道“夫妻名义”是婚姻实质的客观表述而不是口头的宣称;以刑法的目的导向洞察“重婚”,能够明白“重婚”的本质是二个或二个以上婚姻关系的并存与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解释 重婚 婚姻 夫妻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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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注意义务:结果预见还是结果回避——兼论达标排放致污的刑事责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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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3期150-155,共6页
达标排放致污是否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过失理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旧过失论强调结果预见义务,入罪门槛相对较低,达标排放致污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新过失论突出结果回避义务,入罪门槛相对较高,达标排放致污不成立过失犯罪。... 达标排放致污是否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过失理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旧过失论强调结果预见义务,入罪门槛相对较低,达标排放致污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新过失论突出结果回避义务,入罪门槛相对较高,达标排放致污不成立过失犯罪。新过失论的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利显著大于弊,且不会威胁到众多人的生命,不会造成生态浩劫或社会灾难的现代风险行为,才能适用新过失论。企业的排污行为基本不符合新过失论的适用条件。适用新过失论将会给司法造成困难,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企业的排污行为应适用旧过失论,达标排放致污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达标排放 新过失论 旧过失论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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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害犯罪适用严格责任的必要性 被引量:4
10
作者 魏汉涛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1期67-71,92,共5页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界恪守无罪过则无责任的原则,对严格责任持排斥态度。然而,真理具有相对性,任何真理都有其相对适用的场域,离开了特定的时空,曾经的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现实反复证明,传统刑法的罪责原则在环境公害犯罪面前显得苍白无...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界恪守无罪过则无责任的原则,对严格责任持排斥态度。然而,真理具有相对性,任何真理都有其相对适用的场域,离开了特定的时空,曾经的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现实反复证明,传统刑法的罪责原则在环境公害犯罪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英美法系秉承实用主义哲学,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在公害犯罪中引入了严格责任。英美法系国家这一坚持真理的相对性的做法启示我们,在风险社会已经成为现实、福利社会正快速向我们走来的新形势下,为防卫社会、增进国民的福利、实现刑罚的目的,我们应在环境公害犯罪中接纳严格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害犯罪 严格责任 风险社会 福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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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之检讨——来自“受虐待妇女综合症”的启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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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12-20,共9页
传统正当防卫制度要求,仅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或具有紧迫性时才能进行防卫。根据这一条件,绝大多数受虐待妇女的杀夫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然而,等到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或十分紧迫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受虐待妇女已难以进行有效的防卫。为解释... 传统正当防卫制度要求,仅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或具有紧迫性时才能进行防卫。根据这一条件,绝大多数受虐待妇女的杀夫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然而,等到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或十分紧迫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受虐待妇女已难以进行有效的防卫。为解释受虐待妇女杀夫行为的正当性,美国学者雷诺尔·沃尔克博士提出了"受虐待妇女综合症"理论。这一理论启示我们,在正当防卫制度中应用"必要性"条件代替"紧迫性"条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防卫人不必履行躲避义务;正当防卫制度的设计要有性别的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虐待妇女综合症 正当防卫 紧迫性 必要性 躲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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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背景下民间刑法的作用机制 被引量:3
12
作者 魏汉涛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10-115,共6页
在罪刑法定背景下民间法不再是刑法的渊源,但现实反复证明,刑法背后有只"看不见的手"在左右着法官、影响着立法者,那就是民间刑法。在法的生成领域,国家刑法不仅要把民间刑法的部分观念上升为国家刑法的观念,而且要通过审查... 在罪刑法定背景下民间法不再是刑法的渊源,但现实反复证明,刑法背后有只"看不见的手"在左右着法官、影响着立法者,那就是民间刑法。在法的生成领域,国家刑法不仅要把民间刑法的部分观念上升为国家刑法的观念,而且要通过审查、筛选和重新阐释民间刑法规范,将部分民间刑法规范上升为国家刑法规范。在司法领域,民间刑法通过"变形虫式的思维方式",借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国家刑法中的一些模糊性条款或开放式规定发挥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法定 国家刑法 民间刑法 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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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生培养方式的革新——优势教学法与团队研习法的结合 被引量:3
13
作者 魏汉涛 《研究生教育研究》 CSSCI 2014年第2期43-47,共5页
传统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不利于发挥教师的整体合力,也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优势教学法和团队研习法可以克服这两方面缺陷。优势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整体合力,实现教学资源的最优配置,让学生接受到最优质的教育。团队研习法... 传统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不利于发挥教师的整体合力,也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优势教学法和团队研习法可以克服这两方面缺陷。优势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整体合力,实现教学资源的最优配置,让学生接受到最优质的教育。团队研习法让学生组成团队,在协作中共同研究问题,可以让他们感受到创新的乐趣,从而激发创新热情。教学和研习两方面的革新相结合,可以使教、学、研融为一体,促使学生变被动接收知识为主动追求和积极探索知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教育 学术能力 优势教学法 团队研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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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的关系 被引量:2
14
作者 魏汉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40-44,97,共6页
在各国法律中,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三种情况:包含关系、同质并列关系、异质并列关系。事实上,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由,两者排除罪责的根据具有本质差异。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被... 在各国法律中,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三种情况:包含关系、同质并列关系、异质并列关系。事实上,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由,两者排除罪责的根据具有本质差异。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被迫行为的适用范围。将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不仅有利于公正地对待因胁迫而实施犯罪的人,而且关系到人们对两种行为的道德评价,影响到与第三人的关系,还会使我国刑法排除责任事由的体系更加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迫行为 紧急避险 阻却违法事由 阻却责任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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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论纲 被引量:4
15
作者 魏汉涛 《犯罪研究》 2010年第2期36-46,共11页
着眼于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可推导出职务犯罪猖獗的第一个重要根源:查处几率太低,需要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关注于权力资本理论,可推演出职务犯罪泛滥的第二个重要根源:权力资本化,需要防止权力被私有化处理。立基于这两点结论,便... 着眼于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可推导出职务犯罪猖獗的第一个重要根源:查处几率太低,需要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关注于权力资本理论,可推演出职务犯罪泛滥的第二个重要根源:权力资本化,需要防止权力被私有化处理。立基于这两点结论,便可揭示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中的财产申报制度、举报制度、社会参与制度、新闻监督制度、专门机关的建立和完善等基本问题的得失,并明了如何完善这些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犯罪 地方立法 成本收益 权力资本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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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之再思考——来自“警察圈套”抗辩的启示 被引量:1
16
作者 魏汉涛 赵志福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19-23,共5页
诱惑侦查是侦破高隐蔽型犯罪不可或缺的方法。然而,这种侦查方法具有两面性,使用不当就有可能陷无辜之人于罪。我国在借鉴英美法系"警察圈套"抗辩的经验时,关于诱惑侦查规制,应对"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qu... 诱惑侦查是侦破高隐蔽型犯罪不可或缺的方法。然而,这种侦查方法具有两面性,使用不当就有可能陷无辜之人于罪。我国在借鉴英美法系"警察圈套"抗辩的经验时,关于诱惑侦查规制,应对"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进行区分。法律应严禁犯意引诱,并支持以"警察圈套"为由进行无罪辩护;合理规制机会提供型引诱,限定其只能适用于隐蔽性较强的无被害人的严重犯罪案件,以及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并应坚持最后手段原则,遵循内外两级审批、控制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诱惑侦查 警察圈套 适用条件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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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奸案中错误同意的效力分析 被引量:4
17
作者 魏汉涛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66-70,共5页
骗奸案中的错误同意可以归为三类:基于性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基于性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基于伴随情节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关于骗奸案中错误同意的效力问题,英美法系采用区分"事实错误"与"原因错误"的... 骗奸案中的错误同意可以归为三类:基于性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基于性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基于伴随情节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关于骗奸案中错误同意的效力问题,英美法系采用区分"事实错误"与"原因错误"的方式处理,大陆法系则基本依据"法益关系的错误说"来对待。这两种理论都存在某些不足,处理骗奸案中错误同意的效力问题,我国应借鉴兼顾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体现行为自由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同意 法益关系错误 伴随情节错误 体现行为自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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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害事件泛滥的制度根源分析 被引量:2
18
作者 魏汉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72-77,126,共6页
借助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我们发现企业宁愿受罚也偷排的秘密在于:《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偷排污的行为只处以罚款,没有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致罚款在大多数情况下小于偷排污节省的费用,刑法相关犯罪的入罪门槛较高,又由于执法方法... 借助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我们发现企业宁愿受罚也偷排的秘密在于:《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偷排污的行为只处以罚款,没有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致罚款在大多数情况下小于偷排污节省的费用,刑法相关犯罪的入罪门槛较高,又由于执法方法的原因,使偷排污的被查处风险较小,最终导致违法成本远小于违法收益。要改变这种局面,不仅要完善两部法律的规制方法,提高处罚的严厉程度,而且还要革新两种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法律的贯彻执行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成本 违法收益 完善处罚 革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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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窗理论看环境公害治理 被引量:2
19
作者 魏汉涛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30-36,43,共8页
破窗理论启示我们,环境污染事件泛滥的重要原因是,大量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没有被查处,环境领域的无序状态导致一些企业纷纷仿效;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引入"零容忍"的打击政策。但由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的特殊性、政府失灵... 破窗理论启示我们,环境污染事件泛滥的重要原因是,大量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没有被查处,环境领域的无序状态导致一些企业纷纷仿效;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引入"零容忍"的打击政策。但由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的特殊性、政府失灵、行政资源的有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很难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必须为公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开山劈道,用公民环境公权力补充、制约国家环境公权力。同时,为了提高打击力度,必须完善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公民原告资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窗理论 零容忍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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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刑法规制之比较与省思——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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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汉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67-72,共6页
境外对危险驾驶的刑法规制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进行犯罪前置化;二是处罚比较严厉;三是广泛适用资格刑。借鉴国外立法实践,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学者提出的规制危险驾驶的五种方案都存不同程度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 境外对危险驾驶的刑法规制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进行犯罪前置化;二是处罚比较严厉;三是广泛适用资格刑。借鉴国外立法实践,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学者提出的规制危险驾驶的五种方案都存不同程度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的规定也需要完善。对危险驾驶进行刑法规制,关键在于平衡允许的危险与禁止的危险,合理界定危险驾驶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危险驾驶 允许的危险 禁止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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