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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14条(姓名权、名称权不得非法侵害)评注 被引量:1
1
作者 朱晓峰 《时代法学》 2024年第1期1-11,共11页
《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不得非法侵害,是姓名权、名称权的消极防御权能,其与《民法典》第1012条、第1013条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的积极权能,共同构成现行法律体系下关于姓名权、名称权权能的一般规定。对于涉及姓名权... 《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不得非法侵害,是姓名权、名称权的消极防御权能,其与《民法典》第1012条、第1013条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的积极权能,共同构成现行法律体系下关于姓名权、名称权权能的一般规定。对于涉及姓名权、名称权消极权能的法律纠纷,在其他法律如《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没有具体规定时,应回溯到本条作为规范依据。本条在立法技术上采具体列举+概括规定的方式,既明确了应予禁止的典型侵害行为,也将那些尚不足以预先概括其事实构成的侵害行为纳入现行法调整范围,从而使制定法能够跟得上社会发展而为姓名权、名称权提供充分保护。主张本条规定的典型侵害行为及其他侵害行为的权利人负有证明责任,需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干涉、盗用和假冒等行为,若权利人不能证明或提供的证据前后矛盾等,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第1014条 姓名权 名称权 干涉 盗用 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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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域下紧急避险的司法认定与裁判路径
2
作者 宋宗宇 何文浩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24-238,288,共16页
由于假定条件缺失与归责逻辑含混,民法理论与实务对紧急避险存在诸多误解。紧急避险的司法认定情况表明,损害对象问题最为突出,行为正当性与主观意图未获得充分贯彻;而在民法后果认定上,存在责任阻却功能虚置,过当责任性质与补偿适用范... 由于假定条件缺失与归责逻辑含混,民法理论与实务对紧急避险存在诸多误解。紧急避险的司法认定情况表明,损害对象问题最为突出,行为正当性与主观意图未获得充分贯彻;而在民法后果认定上,存在责任阻却功能虚置,过当责任性质与补偿适用范围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在遵照《民法典总则编解释》规定的前提下,紧急避险的民事裁判应首先确定损害归属,并排除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避险行为。在避险过当上,需结合受害人是否引发危险这一因素认定避险必要限度。在人为原因引发危险情形下,可以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判决避险人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避险 损害对象 正当性 责任阻却 避险过当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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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何以治理:权力配置与责任承担
3
作者 于莹 王若楠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27-36,共10页
国企治理是我国《公司法》的重点关注领域。在国企治理结构中,履行出资人职权的机构、党委会、董事会等治理机构的权力交叠,有可能产生责任承担不合理等问题,亟须厘清国企治理的权责配置。本文认为,鉴于完成国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国企治理是我国《公司法》的重点关注领域。在国企治理结构中,履行出资人职权的机构、党委会、董事会等治理机构的权力交叠,有可能产生责任承担不合理等问题,亟须厘清国企治理的权责配置。本文认为,鉴于完成国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制度目标、调解多重利益冲突以及保障政府民事责任豁免等需求,应将董事会作为国企经营决策中心。为此,需要完善并强化董事会,确保其在出资机构和党委会的领导下,以国企可持续发展为宗旨,行使经营决策权以及对经理层的监督权,实现国企的经济目标和政策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党委会 董事会 权力配置 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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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处理“合同所必需”的二元构造与要素确定
4
作者 孙志煜 李蕤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39-250,共12页
“合同所必需”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确立的个人信息合法处理事由,其实际指涉的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所必需”之要求,目前的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合同所必需”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作为一种... “合同所必需”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确立的个人信息合法处理事由,其实际指涉的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所必需”之要求,目前的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合同所必需”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作为一种准法律行为,具有主客观二元构造特征。主观构造中,主观意志是主观构造的第一要素,行为意思与表示行为构成主观意志的第二要素;客观构造中,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必要原则是客观构造的第一要素,事实必要、利益必要、价值必要则构成上述三原则的第二要素。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合同所必需”的主观构造要素,需要明确不同阶段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的主观意志以及行为意思与表示行为的内在联系;确定“合同所必需”的客观构造要素,则要确立以必要原则要素为主,公平原则要素与公序良俗原则要素为辅的体系定位,并合理运用事实必要、利益必要以及价值必要三要素对订立、履行合同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与合同目的之间是否存在必要关系进行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所必需” 个人信息 二元构造 主观构造要素 客观构造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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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
5
作者 杜乐其 李焕勃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62-70,共9页
数字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与传统私法中损害的经典概念之间存在龃龉,使得个人信息侵权难以被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中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但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存在财产损... 数字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与传统私法中损害的经典概念之间存在龃龉,使得个人信息侵权难以被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中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但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存在财产损害;同时,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要件之一的严重精神损害也较少出现。个人信息侵权的实质是对人格利益,即人格自由与尊严的损害,从损害救济角度来看,传统的“损害”概念应当进行革新与扩张。故而,将非严重精神损害与升高的未来风险纳入个人信息侵权损害概念体系之中,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与比较法解释基础。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和对被告予以充分威慑,文章认为,应当基于损害类型构建赔偿责任体系,淡化精神损害赔偿认定的标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确定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小额损害最低赔偿限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益 非严重精神损害 风险损害 赔偿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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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风险及侵权责任认定 被引量:2
6
作者 严雅茹 骆小春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54-65,共12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背后折射出科技进步与法律制度发展的辩证关系。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带来众多科技红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个人信息保护、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等方面,并由此带来侵权责任制度的选择问题。... 生成式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背后折射出科技进步与法律制度发展的辩证关系。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带来众多科技红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个人信息保护、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等方面,并由此带来侵权责任制度的选择问题。秉承鼓励创作与创作者权益保护的理念,应当认可一定情形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可版权性,并为版权权益归属、版权侵权情形下侵权主体的界定提供依据。综合考量各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与安全防范义务,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应当采取一般侵权责任制度并辅以过错推定规则。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特殊性,应当对服务提供者变通适用“通知删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可版权性 产品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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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职责
7
作者 刘佳欣 刘彩红 郭荷昕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0-64,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责任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和分配,特别是创设了国家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侵权的调查权,明确了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在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违法的情况下仍需参与和介入,突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责任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和分配,特别是创设了国家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侵权的调查权,明确了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在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违法的情况下仍需参与和介入,突破了过去高空抛物、坠物依靠私力救济的局限性。从高空抛物这一概念出发,探究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坠物民事责任的划分,深入探索该类案件中的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坠物 民事案件 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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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医疗决定能力的规范构造——以未成年人、成年心智障碍者的医疗决策为中心
8
作者 刘召成 翟高远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48-159,共12页
未成年人、成年精神障碍者以及成年智力障碍者因为年龄、精神健康状态、智力的不完满而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区分,囿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医疗决定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挂钩”的规定,该类主体存在不完全医疗决定能力的事实被忽略... 未成年人、成年精神障碍者以及成年智力障碍者因为年龄、精神健康状态、智力的不完满而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区分,囿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医疗决定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挂钩”的规定,该类主体存在不完全医疗决定能力的事实被忽略。为了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医疗决定能力亟待与民事行为能力“脱钩”,与识别能力“挂钩”,进而根据医疗决定能力水平构造不同的医疗决策规则。具体规则包括部分医疗决定能力人根据能力的完满程度适用自主决定规则或者共同决定规则;无医疗决定能力人根据预先医疗指示的有无适用纯粹自主规则或者最佳利益规则;医疗代理决定损害患者最佳利益的场合适用医疗特殊干预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成年心智障碍者 医疗决定能力 医疗决策规则 患者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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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数据强制缔约制度构造论
9
作者 林洹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5期41-50,共10页
工业数据是现代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能否有效流通与汇集,将影响新型工业化目标的实现。工业数据持有者未必愿意进行数据交易,使得工业数据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法秩序应借助民法上的强制缔约规则,建立工业数据强制缔约制度,破解数据交... 工业数据是现代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能否有效流通与汇集,将影响新型工业化目标的实现。工业数据持有者未必愿意进行数据交易,使得工业数据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法秩序应借助民法上的强制缔约规则,建立工业数据强制缔约制度,破解数据交易的主观障碍。相较强制性互联互通、强制许可使用和数据爬虫等方式,工业数据强制缔约制度更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能够在满足合法性要求的基础上促进数据流通。当工业数据来源单一或工业数据平台构成关键基础措施时,工业数据持有人原则上不得拒绝相对人的缔约要求。数据交易合同应以合理条件缔结。法秩序可以借鉴专利使用费定价程序来建立一套协商机制,帮助交易双方达成关于合理价格的合意。工业数据强制缔约制度将在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数据权益的前提下,盘活工业数据流通市场,促进工业数据的高效流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业数据 新型工业化 数据交易 强制缔约 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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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物污染的法律规制初探
10
作者 郑杰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CAS 2024年第1期31-37,共7页
药物对延长人类寿命、提高人类生命质量大有裨益,但是某些药物本身所含的抗生素及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等成分也会造成环境污染。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规制药物污染方面存在新药环境风险评估程序缺失、药物面源污染规制乏力、药物污染源头控... 药物对延长人类寿命、提高人类生命质量大有裨益,但是某些药物本身所含的抗生素及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等成分也会造成环境污染。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规制药物污染方面存在新药环境风险评估程序缺失、药物面源污染规制乏力、药物污染源头控制不足等缺陷。为应对药物污染,应引入风险预防原则,设立新药环境风险评估程序;树立系统思维,实行总行为控制制度;强化多元主体责任,形成多元共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物污染 环境规制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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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释论下身份权的侵权责任法保护
11
作者 李瀚琰 《时代法学》 2024年第5期54-65,共12页
《民法典》界定了身份权中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的内涵;确立了以损害赔偿为中心的侵权责任形式。身份权主体对外的绝对性特征塑造了其绝对请求权的保护基础。在法典体系化的影响下,侵权责任编以具有绝对权外观的部分身份权作为保护内容... 《民法典》界定了身份权中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的内涵;确立了以损害赔偿为中心的侵权责任形式。身份权主体对外的绝对性特征塑造了其绝对请求权的保护基础。在法典体系化的影响下,侵权责任编以具有绝对权外观的部分身份权作为保护内容,形成以绝对权请求权为基础的侵权责任保护路径,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在《民法典》总则编的涵摄下,婚姻家庭编与侵权责任编的协调成为亲属侵权救济的重要途径。体系化解释总则、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的关系,以绝对性外观为依据,身份权中的配偶权、亲权、亲属权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侵权责任编的规定,采用损害赔偿为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为辅的救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 身份权 侵权责任编 绝对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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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者风险创设行为的规制路径研究
12
作者 贾彦昊 陈霖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4年第8期89-96,共8页
信息处理者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可能创造出交往控制风险,当此种风险超越必要限度对信息主体造成不当干涉时,法律存在介入的必要。对于风险是否超越了必要限度的判断,应当以信息处理者是否履行了法定的作为义务或不作为义务为标准,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者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可能创造出交往控制风险,当此种风险超越必要限度对信息主体造成不当干涉时,法律存在介入的必要。对于风险是否超越了必要限度的判断,应当以信息处理者是否履行了法定的作为义务或不作为义务为标准,信息处理者在处理过程中是否带有意欲影响他人决策的不当目的,并不构成风险异常性的判断标准。创设异常风险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但该行为所创设的异常风险难以纳入当前损害的概念之中,将风险作为损害有违损害的确定性与客观性,也将增加因果关系认定的难度与成本。因此,在立法论上,我国可尝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交往控制风险作为判断惩罚性赔偿诸要件的要素或标准之一;在解释论上,法院可通过个别类推个人信息损害赔偿规则对信息主体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往控制风险 损害 违法性 惩罚性赔偿 个别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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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平等性的要件重构与古今识别
13
作者 秦启迪 《时代法学》 2024年第5期44-53,共10页
平等是民法基本概念和原则的组成部分,也是民法特色属性与精神价值之体现。平等的属性价值为何,这种平等与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是何关系,其与宪法意义上的平等是否存在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尚有追问和反思的空间。借助民法视野下平等性的要... 平等是民法基本概念和原则的组成部分,也是民法特色属性与精神价值之体现。平等的属性价值为何,这种平等与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是何关系,其与宪法意义上的平等是否存在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尚有追问和反思的空间。借助民法视野下平等性的要件重构不仅有效回应了这些问题,还进一步回眸历史,探究了古代中国民事法平等性的发展状况,并拓展到古代民事法名实有无之辩。通过对古今平等性的阐释和总结,剖析和引导了有无之辩的各类观点,实现对平等性与民事法新的多学科思考与识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形式民法 实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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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原则一般条款对违约后果的限制研究
14
作者 王超俊 《特区经济》 2024年第10期143-146,共4页
绿色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发挥着必要的指引功能。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绿色原则一般条款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限制功能,特别是对违约后果的限制。具体而言,包括绿色原则一般条款对合同能否解除、解除时间、... 绿色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发挥着必要的指引功能。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绿色原则一般条款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限制功能,特别是对违约后果的限制。具体而言,包括绿色原则一般条款对合同能否解除、解除时间、解除后果的限制,以及对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何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原则 合同解除 违约责任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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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助制度的司法适用与理论反思
15
作者 蒋永传 陈浩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83-89,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规定“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制度,旨在鼓励见义勇为,遏制道德滑坡现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该条款的适用出现了对“自愿”的识别标准不清晰、“紧急”的判断条件不明确、重大过失是否免责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规定“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制度,旨在鼓励见义勇为,遏制道德滑坡现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该条款的适用出现了对“自愿”的识别标准不清晰、“紧急”的判断条件不明确、重大过失是否免责的认定不一致等问题。从民法解释学的视角,该条款在司法适用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自愿”无须与法定或约定义务相联系,直接根据文义进行认定,存在非因先行行为引起的法定义务或无偿约定义务时,也可适用该条款;“紧急”情形应当采用理性人标准判断且限于人身安全;救助人存在重大过失时应当减轻责任,而非完全豁免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救助 不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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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视角下的人身权利构成论
16
作者 韩荣和 卞国平 《海峡法学》 2024年第4期72-83,共12页
从民法典结构由形式体系与价值体系组成的重要特征来看,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人身权利立法体例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人身权利构成理论,可通过《民法典》立法志趣而演绎、证成“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利”;这有助于促进《民法典》价... 从民法典结构由形式体系与价值体系组成的重要特征来看,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人身权利立法体例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人身权利构成理论,可通过《民法典》立法志趣而演绎、证成“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利”;这有助于促进《民法典》价值体系的创新。由此能够强化作为上位概念人身权利的总体关怀,并突破现代民法注重人格权而轻视身份权利的保护倾向;体现了人身权利作为民事权利首要内容的主要灵魂,突出其构成新式人身法“三位一体”的建构体系中的权利核心。人身权利构成理论建立后,中国民法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身份权利和其他具有人身意义的合法权益的通道将被打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志趣 人身权利 构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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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损害赔偿基金的建构:制度基础与立法表达
17
作者 廖兵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25-32,共8页
世界范围内的核损害事故频发为我国核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敲响了警钟。作为社会化赔偿机制,核损害赔偿基金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受益分担理论”以及“污染者付费理论”出发,建构核损害赔偿基金无疑是解决核损害赔偿最好的思路... 世界范围内的核损害事故频发为我国核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敲响了警钟。作为社会化赔偿机制,核损害赔偿基金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受益分担理论”以及“污染者付费理论”出发,建构核损害赔偿基金无疑是解决核损害赔偿最好的思路。与众多国家已建立的三元核损害赔偿制度相比,我国的核损害赔偿模式相对单一,只有二元核损害赔偿机制,缺乏核损害赔偿基金这一社会化的赔偿解决机制。通过分析核损害赔偿基金的建构模式并指出其建构路径,对如何建立这一制度的顶层设计提出建议,并对核损害赔偿基金的来源、使用、管理机构等进行构想,期冀借此建立完备的核损害赔偿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损害赔偿基金 核事故 核设施运营人 责任限额 立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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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体系下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实践进路研究
18
作者 李政阳 田俣 《普洱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91-96,共6页
我国民法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荷花女案”的相关司法批复。在早期的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只是对个别的名誉、肖像等人格利益,采取点对点的复函模式进行保护。经过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法典时代的死者人格利... 我国民法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荷花女案”的相关司法批复。在早期的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只是对个别的名誉、肖像等人格利益,采取点对点的复函模式进行保护。经过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法典时代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已进入到全面保护阶段,但是在近来的案件中却暴露出一些问题。从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出发,对现行保护模式进行切实可行的补充完善,如调整请求权主体范围和不同顺位的权利内容、强化死者人格利益和近亲属一般人格权的联系等统筹优化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者人格利益 请求权主体 民法典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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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规则模式下宠物饲养人权益保护探究
19
作者 张青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3期99-103,共5页
随着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逐渐成为不少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宠物不仅本身是饲养者的物质利益,也承载了其精神需求,所以给予饲养人关于宠物涉财产属性与人格属性的相关保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饲养宠物相关的... 随着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逐渐成为不少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宠物不仅本身是饲养者的物质利益,也承载了其精神需求,所以给予饲养人关于宠物涉财产属性与人格属性的相关保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饲养宠物相关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凸显,这为基于权利理论的宠物保护提出了挑战。“卡-梅框架”能够在理论上回应这种挑战,其责任规则的建构能够为兼顾饲养者权益和公共安全利益提供新的思路。对宠物的处置要综合考虑责任规则和比例原则,其中,作为责任规则的内容之一,精神损害也应当纳入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抽象危险 人格权 财产规则 责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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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在民法典中的践行
20
作者 王喜军 《黄河科技学院学报》 2024年第7期73-79,共7页
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我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人民权益... 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我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人民权益,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依靠人民开门立法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民法典的立法思想和制度安排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民法典的具体制度设计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不仅是我国民法典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是民法典实施的指导思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以人民为中心 习近平法治思想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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