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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
被引量:
25
1
作者
张文显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15,共14页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一概念提出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在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组成部分;法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重要标志;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的理论表达和学理表征。世界各国法治现代...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一概念提出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在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组成部分;法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重要标志;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的理论表达和学理表征。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包括宪法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监督和制约公权、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秩序、促进人类和平、立足本国国情、法治文明互鉴。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特色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大国法治、赓续中华法治文明、面向全球化。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完美结合构成了法治现代化的中国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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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现代化
法治
共同特征
中国特色
中国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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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算法解释制度的体系化构建
被引量:
14
2
作者
苏宇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1-95,共15页
算法解释在算法治理中举足轻重。算法解释承载着权益保障、社会交往和风险治理三重意义,其在技术层面上的障碍正在逐渐被突破,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机制实现。在算法治理活动中,应根据常规场景、关键场景和争议场景分别限定选择解释的路径...
算法解释在算法治理中举足轻重。算法解释承载着权益保障、社会交往和风险治理三重意义,其在技术层面上的障碍正在逐渐被突破,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机制实现。在算法治理活动中,应根据常规场景、关键场景和争议场景分别限定选择解释的路径选择和技术方案,通过冻结机制、抽样机制和镜像机制固定算法解释,并使之接受外部的验证与审查,确保算法解释真实、有效。算法解释的系列机制应被进一步构建为体系化的算法解释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内,对解释路径与精度、解释时限、解释瑕疵责任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可以实现社会效益与规制负担的精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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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算法解释
算法验证
算法黑箱
算法透明度
机器学习
算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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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人工智能体的模块化治理
被引量:
2
3
作者
张欣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9-142,共14页
人工智能体由控制端、感知端和行动端组成。在控制端,尽管大模型充当了智能体的“智能引擎”,但仍存在“机器幻觉”,其生成的内容面临时效性和可靠性风险。大模型的算法偏见也可能加剧智能体在决策中的偏见。在感知端,智能体的多模态感...
人工智能体由控制端、感知端和行动端组成。在控制端,尽管大模型充当了智能体的“智能引擎”,但仍存在“机器幻觉”,其生成的内容面临时效性和可靠性风险。大模型的算法偏见也可能加剧智能体在决策中的偏见。在感知端,智能体的多模态感知能力加大了个人隐私侵权的风险,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构成挑战。多智能体系统间的交互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复杂的和动态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在行动端,具身智能体的交互式学习模式可能导致全面的、侵入性的隐私风险。智能体的嵌入式和中介化部署方式将深度影响人类的主体性。其高度定制化的部署特性还会面临人工智能对齐的挑战。面向“代理即服务”的产业链特点,应建立从基础模型到基础代理的模块化治理框架。针对具体的高风险场景,应探索精准化治理机制。鉴于人工智能体的生态特性,应着力推进交互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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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体
通用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治理
模块化治理
大模型
精准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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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语义和意义分析
被引量:
5
4
作者
张文显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17,共13页
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行语义和意义分析,是深化、拓展和创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基础性学理性创造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为研究范式,对“式...
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行语义和意义分析,是深化、拓展和创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基础性学理性创造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为研究范式,对“式”这一经典概念的本原语义和意义进行考察分析,对中国共产党人话语谱系中的“中国式”“中国式……”进行梳理分析,对“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科学概念和理论命题及其重大意义进行深度分析,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行拓展研究,着力论述其作为法治现代化新范式的“资质”“条件”和“意义”。在上述语义和意义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个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初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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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现代化
法治现代化
中国式法治现
代化两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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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被引量:
4
5
作者
黄文艺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8-33,共16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功能、法学学科体系优化功能、法学范畴体系完善功能、法学理论体系创新功能。其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功能,体现为引领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坚持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功能、法学学科体系优化功能、法学范畴体系完善功能、法学理论体系创新功能。其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功能,体现为引领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推陈出新、融通中外、系统思维、胸怀天下等原则。法学学科体系优化功能,体现为推进法学基础学科转型升级、法学新兴学科创建发展、法学交叉学科发展、涉外法学学科完善。法学范畴体系完善功能,体现为推动完善法学基本范畴体系、公法学范畴体系、私法学范畴体系、程序法学范畴体系、涉外法学范畴体系。法学理论体系创新功能,体现为推动法律学、法治学、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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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学知识体系
法学学科体系
法学范畴体系
法学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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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数字司法的法治边界
被引量:
3
6
作者
马长山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27-142,共16页
随着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现代司法发生了基础上的底层变革,在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数字司法创新,演绎出数字司法的时代逻辑,形成了新型的数字司法运行机制,使得司法质效获得了空前提升。然而,数字司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需要在司法能...
随着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现代司法发生了基础上的底层变革,在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数字司法创新,演绎出数字司法的时代逻辑,形成了新型的数字司法运行机制,使得司法质效获得了空前提升。然而,数字司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需要在司法能动与司法谦抑、数据业务与数字正义、数字技术与法治人文上进行恰当的“三重”平衡,从而确立数字法治理念,推进司法制度变革,厘定数字正义原则,构建数字正当程序,实现数字司法的形态转型和迭代升级,进而绘就数字法治的“中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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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司法
数字检察
数字法院
数字法治
数字司法运行机制
数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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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
被引量:
3
7
作者
刘晓林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12,共9页
中华法系萌生发展于中华大地,为千百年来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作为一个法学概念,“中华法系”发端于19世纪末传入中国的“法族”概念,其内涵在中华民族艰辛探索法治道路过程中经历了长期建构与重构。法系与法律系统、...
中华法系萌生发展于中华大地,为千百年来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作为一个法学概念,“中华法系”发端于19世纪末传入中国的“法族”概念,其内涵在中华民族艰辛探索法治道路过程中经历了长期建构与重构。法系与法律系统、法律体系,法律、道德及其相互关系,发展方向、未来命运及其决定因素是“中华法系”概念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基本论题,最终表达的是中国法治的过去和未来如何在法治实践中获得存在的意义。“中华法系”概念百余年演进历程中围绕基本论题展开的讨论,表征着概念本身所具有的民族性、实践性与时代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回顾了“中华法系”概念的演进历程与基本论题,深刻揭示了其丰富的制度内涵、思想内涵与文明内涵,并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具有鲜明的主体性、范式性、引领性,是具有标识意义的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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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法系
概念史
法治传统
法治实践
法治道路
法治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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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作为法治原则之法律的体系性
被引量:
3
8
作者
陈金钊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24-136,177,178,共15页
法律、法治不是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拟制性的存在。在法律拟制与实施的过程中,体系性要求是法治思维的指引,其与体系化结合,可表征法治实现的逻辑性。体系化是指法律构成以及实施的一致性,既包括对构成法律的概念、规范、原则之间的逻辑...
法律、法治不是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拟制性的存在。在法律拟制与实施的过程中,体系性要求是法治思维的指引,其与体系化结合,可表征法治实现的逻辑性。体系化是指法律构成以及实施的一致性,既包括对构成法律的概念、规范、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思索,也蕴含对法律实施的体系化要求。作为法治思维原则的体系性,是指立法和法律实施的诸环节都要展现体系性的要求。体系性是塑造法学原理的指导思想,是构建法律体系以及法律实施的原则,是建构法律方法论系统的原则。关注法律的体系性,是对逻辑思维规则的重视。法治所需的形式合法性,主要来自法律的内在体系。而法治的实质合法性,则来自外部体系。体系性要求所衍生的体系化,是塑造法治思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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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的体系性
法律的体系化
法治原则
法治思维
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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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法治与形式原则的性能:以形式与实质关系为中心
被引量:
2
9
作者
侯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1-97,共17页
法治理论的争论主题之一是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其中涉及形式原则的性能。形式原则的性能可以从三个方面检视:形式性、自足性、充分性。形式原则具有形式性,但是并非纯粹,它们可能关涉法律规范的内容安排以及实质价值在规范内容上的贯彻效...
法治理论的争论主题之一是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其中涉及形式原则的性能。形式原则的性能可以从三个方面检视:形式性、自足性、充分性。形式原则具有形式性,但是并非纯粹,它们可能关涉法律规范的内容安排以及实质价值在规范内容上的贯彻效果,它们的解释适用也会受到实质价值的影响。形式原则具有指引法治实践的能力,但是并不自足,其自身无法解决遵守程度和例外问题,也无法消弭不同原则间的内在张力。对于有限、抽象的法治构成目标来说,形式原则可以作为构成条件,然而对于更具实践性的法治实现目标而言,就不敷其用了。法律的形式与实质相互联系,相互塑造。当法治对法律的形式提出要求,实践这种要求难免会牵连法律的实质。法治不可缺少形式原则,但是形式原则并非如通常想象的那样纯粹、自足和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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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
形式原则
形式性
自足性
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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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可信人工智能发展与法律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
2
10
作者
杨建军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5-108,共14页
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还存在技术安全风险、背离传统法律价值等导致其不可信的诸多因素。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须以用户信任为前提。人工智能的信任须建立在技术安全、确定性的法律管控和社会伦理正确引领的基础上...
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还存在技术安全风险、背离传统法律价值等导致其不可信的诸多因素。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须以用户信任为前提。人工智能的信任须建立在技术安全、确定性的法律管控和社会伦理正确引领的基础上。可信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建构的关键在于,遵循以人为本、人类主导、技术中立等外在准则和透明、安全、可问责等内在准则,捍卫现代法治的传统和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人类福祉。可通过建立和完善测试制度、监督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保障人工智能的可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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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信人工智能
安全伦理
法律规制
责任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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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司法裁判中情理的规范性转化
被引量:
2
11
作者
武飞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50-160,178,共12页
情理兼有事实性与规范性。在传统司法中情理具有法源意义,在现代司法中情理不具有裁判依据效力。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环节,法官的情理考量皆可作为裁判理由以建构裁判规范。诉诸情理是实现裁判可接受性的必要途径,积极修辞是情理表达...
情理兼有事实性与规范性。在传统司法中情理具有法源意义,在现代司法中情理不具有裁判依据效力。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环节,法官的情理考量皆可作为裁判理由以建构裁判规范。诉诸情理是实现裁判可接受性的必要途径,积极修辞是情理表达尤其是激发情感认同的特殊修辞策略。裁判文书修辞诉诸美好持久的感情比诉诸短暂丑陋的感情更为可取。情理表达的修辞策略需与特定案件的性质、修辞目的相适应,情理考量的结果应与现行法实现规范融贯。在裁判规范的建构与表达过程中,情理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了规范性转化,推进了“合情合理”裁判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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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情理
裁判理由
裁判规范
积极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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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人形机器人数据处理目的原则的再审视
被引量:
1
12
作者
万方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86-200,共15页
人形机器人产业对数据的需求量急剧扩大,使得提前预知处理信息的目的变得更为困难。产业链条更为复杂与场景更为多元也给规制带来新挑战。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越来越不具有确定性,个人信息二次使用规则的缺位以及目的原则的判断标准不一...
人形机器人产业对数据的需求量急剧扩大,使得提前预知处理信息的目的变得更为困难。产业链条更为复杂与场景更为多元也给规制带来新挑战。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越来越不具有确定性,个人信息二次使用规则的缺位以及目的原则的判断标准不一,都要求从体系上对目的原则进行重新审视。将法律直接转化为代码面临重重困境。按照人形机器人的不同应用场景先行引入标准,摒弃水土不服的兼容性规则以及维持研究目的的开放性,是在技术快速变革的社会中把握支持性结构与适应性流变之间平衡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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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目的原则
人形机器人
个人信息保护
标准化
场景化
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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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权力概念的法学定位——兼论全球化时代的法益分析范式
被引量:
1
13
作者
胡平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6-66,共11页
“right”形同实异的一词多义现象,囿于宽泛的“能力”说,只看到权力和权利的共同性而无视其根本差异,权力和权利在一定条件下的可相互转换性,导致人们长期以来误把“权力”混同或归属于“权利”。法律思维的日益精细和法律观念的不断分...
“right”形同实异的一词多义现象,囿于宽泛的“能力”说,只看到权力和权利的共同性而无视其根本差异,权力和权利在一定条件下的可相互转换性,导致人们长期以来误把“权力”混同或归属于“权利”。法律思维的日益精细和法律观念的不断分化;“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的政治诉求和政治共识;作为现代法治灵魂的“权利本位论”,唯有在“权力”独立于“权利”以及“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四位一体的思维坐标中才能凸显其真正的意义和精髓;这些因素决定了权力概念成为法学独立范畴的必要性。萨尔蒙德和霍菲尔德的分析法学图式,虽然有些琐碎和似是而非,但第一次系统梳理了法律分析及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较为充分地区分了“权力”和“权利”,初步意识到“法益”的本体地位,从而为我们构建全球化时代的法益分析范式奠定了基础。如果说现象层面的“权利—权力—义务—责任”的分析方法主要服务于法律实务,那么深究法律本体、相对繁复的法益分析范式,则主要着眼于法学的体系性学理建设及其逻辑自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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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权力
权利
分析法学图式
法益分析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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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及其控制
被引量:
1
14
作者
王彬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37-149,178,共14页
以价值评价的正当化为核心任务的法教义学,在法律解释问题上已经走出了客观主义的理论陷阱。在结果导向的立场下,法律解释的过程不再是探究真实立法意图或客观文本含义的过程,而是根据法律功能来寻求妥当解释方案的过程。基于弱后果主...
以价值评价的正当化为核心任务的法教义学,在法律解释问题上已经走出了客观主义的理论陷阱。在结果导向的立场下,法律解释的过程不再是探究真实立法意图或客观文本含义的过程,而是根据法律功能来寻求妥当解释方案的过程。基于弱后果主义的理论立场,后果考量限定于法意模糊、规范冲突等实践场景中,并受到目的论思维的严格约束。为了防范后果考量可能带来的越法裁判风险,应立足司法克制主义的立场,明确结果导向法律解释的操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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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教义学
客观主义
后果主义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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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法治探究——以人形机器人为例
15
作者
刘权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2-42,共11页
基于“大数据+高算力+强算法”的人形机器人,能够实现连贯高效的人—机—环境智能交互,可服务特种领域需求,助力智能制造,成为人类生活助手和情感伴侣。尽管人形机器人存在功能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国家安全、违法...
基于“大数据+高算力+强算法”的人形机器人,能够实现连贯高效的人—机—环境智能交互,可服务特种领域需求,助力智能制造,成为人类生活助手和情感伴侣。尽管人形机器人存在功能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国家安全、违法“代理”、侵权、伦理等多种风险,但如果过度追求安全,就会扼杀创新而阻碍发展。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应实现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并重。通过理性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人形机器人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科学合理地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将人形机器人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完善数据安全认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第三方声誉评价机制,并分级分类推动人形机器人标准制定。应合理配置相关主体的责任,避免人形机器人的过度拟人化,防止陷入“人形机器人陷阱”。通过完善的伦理规范约束人工智能研发者,并为人形机器人“加载”道德,使其对人和环境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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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形机器人
具身智能
发展和安全并重
包容审慎监管
算法
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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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人形机器人身体构造的法哲学审思
16
作者
郑智航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14,共10页
人形机器人不仅要求具备人类的智力,还必须拥有类似人类的身体,从而塑造出具有实体形态的通用人工智能。人的身体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形态,也是人的全部感知和内在精神生发的重要场域,更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本节点。身体和精神是人...
人形机器人不仅要求具备人类的智力,还必须拥有类似人类的身体,从而塑造出具有实体形态的通用人工智能。人的身体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形态,也是人的全部感知和内在精神生发的重要场域,更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本节点。身体和精神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核心基础。人的身体通过发挥感知能力和运动经验参与认知活动,通过完成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行为来进行社会活动。人的身体、与身体相关的非精神要素、人的精神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人形机器人的本质就是对人类身体的仿造和对人类行为的模仿。通过技术手段仿造经过数百万年自然发展而来的“人”的形态与功能,将会导致“人”这一概念的异化。这一过程割裂了身体与精神的统一关系,存在消解人对于他人的认知统一性、技术滥用、人权危机等一系列风险。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必须摒弃技术中立的观念,重视“人的形式”在法治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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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形机器人
身心一元论
尊严
法律价值
通用人工智能
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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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命题阐释
17
作者
廖奕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20-35,共16页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一个由政治命题衍生而成的学术命题。对于这一命题的题旨情境,可从意蕴定位、概念融贯和理论示范渐次展开,由此理解“为何建构”的问题。以古典中国的政法传统、近代中国的知识革命、当代中国的法学体...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一个由政治命题衍生而成的学术命题。对于这一命题的题旨情境,可从意蕴定位、概念融贯和理论示范渐次展开,由此理解“为何建构”的问题。以古典中国的政法传统、近代中国的知识革命、当代中国的法学体系为线索,勾勒中国法学知识由传统向现代的演化,可以深入理解“何以建构”之历史逻辑。在方法要义上,阐释“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命题,可从政治家、思想家、法学家、法律家、社会治理精英以及更大范围“公众”的统合视角展开,以融贯一体为基本方法,以政法知识为核心支点,以法理均衡为推进主线,从整体上更新对“如何建构”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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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主知识
中国法学
体系建构
政法知识
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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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地方实践探索与思考
18
作者
田振洪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58-165,共8页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推动下,部分省市以立法后评估理论和制度为参考,进行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实践活动,开展...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推动下,部分省市以立法后评估理论和制度为参考,进行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实践活动,开展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实践探索,涉及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要素,相关评估实践取得了有益成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鲜明主题,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需要紧紧围绕服务于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要旨,在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自身特性的基础上,从充实完善评估主体结构、优化调整评估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评估结果应用机制等方面改进与完善评估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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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我革命
依规治党
党内法规
实施后评估
评估制度
评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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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中华法系之元素的创新与路径选择
19
作者
李婧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36-52,共17页
中华法系是中华法律文化发展至鼎盛阶段(即隋唐时期)形成的以中国为母法国,以日本、朝鲜等为子法国的法律体系。近代以来,中华法系经历了母法国和子法国法律近代化中与原先法律体系的分离,这种分离背后的母法国和子法国法律却延续了诸...
中华法系是中华法律文化发展至鼎盛阶段(即隋唐时期)形成的以中国为母法国,以日本、朝鲜等为子法国的法律体系。近代以来,中华法系经历了母法国和子法国法律近代化中与原先法律体系的分离,这种分离背后的母法国和子法国法律却延续了诸多原先法律体系中的理念或制度元素,反映出中华法系作为中国古代法的传统与象征,以及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法律文明重要组成的重要价值。及至当下,中华法系之优秀元素的传承、创新,在文化、学科、学术及教育层面,可以分别通过中华法系之元素融入中华法律文化之转型、法学学科学术话语体系的构建、中西方法治现代化之对比研究、中华法系之元素的课程化与普及化、民众化等路径,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资源和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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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法系
元素创新
路径选择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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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人工智能在行政规则制定中的作用及其法律控制
20
作者
宋华琳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33-138,共6页
将人工智能引入行政规则制定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有助于提高法律信息检索质量、加强听取意见的广泛性和回应性、提升审查的全面性和改善后评估和规则清理的效果。应审视并厘定人工智能系统介入行政规则制定的边界,为人工智能系统设定透明...
将人工智能引入行政规则制定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有助于提高法律信息检索质量、加强听取意见的广泛性和回应性、提升审查的全面性和改善后评估和规则清理的效果。应审视并厘定人工智能系统介入行政规则制定的边界,为人工智能系统设定透明和可解释性要求,并探索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的合作治理方略。要防止因对规则制定效率的迷恋,而克减了利益相关方参与规则制定的法定权利。此外,人工智能系统在行政规则制定中只能起到辅助性的作用,需建构人机协同的行政规则制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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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
规则制定
听取意见
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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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
被引量:
25
1
作者
张文显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15,共14页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理论和核心要义研究”(项目编号:2022JZDZ001)的研究成果。
文摘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一概念提出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在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组成部分;法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重要标志;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的理论表达和学理表征。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包括宪法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监督和制约公权、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秩序、促进人类和平、立足本国国情、法治文明互鉴。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特色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大国法治、赓续中华法治文明、面向全球化。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完美结合构成了法治现代化的中国范式。
关键词
法治现代化
法治
共同特征
中国特色
中国范式
Keywords
Modernization of Rule of Law
Rule of Law
Common Features
Chinese Characteristic
Chinese Paradigm
Chinese paradigm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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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算法解释制度的体系化构建
被引量:
14
2
作者
苏宇
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1-95,共15页
基金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算法解释制度的体系化构建研究”(项目批准号:22BFX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算法解释在算法治理中举足轻重。算法解释承载着权益保障、社会交往和风险治理三重意义,其在技术层面上的障碍正在逐渐被突破,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机制实现。在算法治理活动中,应根据常规场景、关键场景和争议场景分别限定选择解释的路径选择和技术方案,通过冻结机制、抽样机制和镜像机制固定算法解释,并使之接受外部的验证与审查,确保算法解释真实、有效。算法解释的系列机制应被进一步构建为体系化的算法解释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内,对解释路径与精度、解释时限、解释瑕疵责任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可以实现社会效益与规制负担的精细平衡。
关键词
算法解释
算法验证
算法黑箱
算法透明度
机器学习
算法治理
Keywords
interpretations of algorithms
verification of algorithms
algorithmic black box
algorithmic transparency
machine learning
algorithmic governance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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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人工智能体的模块化治理
被引量:
2
3
作者
张欣
机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9-142,共14页
基金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批准号:3030-00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人工智能体由控制端、感知端和行动端组成。在控制端,尽管大模型充当了智能体的“智能引擎”,但仍存在“机器幻觉”,其生成的内容面临时效性和可靠性风险。大模型的算法偏见也可能加剧智能体在决策中的偏见。在感知端,智能体的多模态感知能力加大了个人隐私侵权的风险,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构成挑战。多智能体系统间的交互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复杂的和动态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在行动端,具身智能体的交互式学习模式可能导致全面的、侵入性的隐私风险。智能体的嵌入式和中介化部署方式将深度影响人类的主体性。其高度定制化的部署特性还会面临人工智能对齐的挑战。面向“代理即服务”的产业链特点,应建立从基础模型到基础代理的模块化治理框架。针对具体的高风险场景,应探索精准化治理机制。鉴于人工智能体的生态特性,应着力推进交互式治理。
关键词
人工智能体
通用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治理
模块化治理
大模型
精准化治理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gents
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l governance
modular governance
large models
precision governance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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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语义和意义分析
被引量:
5
4
作者
张文显
机构
吉林大学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17,共13页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理论和核心要义研究"(项目批准号:2022JZDZ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行语义和意义分析,是深化、拓展和创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基础性学理性创造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为研究范式,对“式”这一经典概念的本原语义和意义进行考察分析,对中国共产党人话语谱系中的“中国式”“中国式……”进行梳理分析,对“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科学概念和理论命题及其重大意义进行深度分析,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行拓展研究,着力论述其作为法治现代化新范式的“资质”“条件”和“意义”。在上述语义和意义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个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初步定义。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现代化
法治现代化
中国式法治现
代化两个结合
Keywords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independent knowledge system of Chinese law
modernization
moderniz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two integrations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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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被引量:
4
5
作者
黄文艺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8-33,共16页
基金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2023JZDZ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功能、法学学科体系优化功能、法学范畴体系完善功能、法学理论体系创新功能。其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功能,体现为引领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推陈出新、融通中外、系统思维、胸怀天下等原则。法学学科体系优化功能,体现为推进法学基础学科转型升级、法学新兴学科创建发展、法学交叉学科发展、涉外法学学科完善。法学范畴体系完善功能,体现为推动完善法学基本范畴体系、公法学范畴体系、私法学范畴体系、程序法学范畴体系、涉外法学范畴体系。法学理论体系创新功能,体现为推动法律学、法治学、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创新。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学知识体系
法学学科体系
法学范畴体系
法学理论体系
Keywords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legal knowledge system
legal disciplinary system
legal system of category
legal theoretical system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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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数字司法的法治边界
被引量:
3
6
作者
马长山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27-142,共16页
基金
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数字检察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GJ2023B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随着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现代司法发生了基础上的底层变革,在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数字司法创新,演绎出数字司法的时代逻辑,形成了新型的数字司法运行机制,使得司法质效获得了空前提升。然而,数字司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需要在司法能动与司法谦抑、数据业务与数字正义、数字技术与法治人文上进行恰当的“三重”平衡,从而确立数字法治理念,推进司法制度变革,厘定数字正义原则,构建数字正当程序,实现数字司法的形态转型和迭代升级,进而绘就数字法治的“中国图景”。
关键词
数字司法
数字检察
数字法院
数字法治
数字司法运行机制
数字正义
Keywords
digital judiciary
digital prosecution
digital courts
digital rule of law
digital justice operational mechanism
digital justice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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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
被引量:
3
7
作者
刘晓林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12,共9页
基金
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项目批准号:21&ZD19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中华法系萌生发展于中华大地,为千百年来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作为一个法学概念,“中华法系”发端于19世纪末传入中国的“法族”概念,其内涵在中华民族艰辛探索法治道路过程中经历了长期建构与重构。法系与法律系统、法律体系,法律、道德及其相互关系,发展方向、未来命运及其决定因素是“中华法系”概念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基本论题,最终表达的是中国法治的过去和未来如何在法治实践中获得存在的意义。“中华法系”概念百余年演进历程中围绕基本论题展开的讨论,表征着概念本身所具有的民族性、实践性与时代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回顾了“中华法系”概念的演进历程与基本论题,深刻揭示了其丰富的制度内涵、思想内涵与文明内涵,并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具有鲜明的主体性、范式性、引领性,是具有标识意义的重要概念。
关键词
中华法系
概念史
法治传统
法治实践
法治道路
法治自信
Key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system
conceptual history
rule of law traditions
legal practices
rule of law path
confidence in rule of law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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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为法治原则之法律的体系性
被引量:
3
8
作者
陈金钊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24-136,177,178,共15页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22JZDZ003)。
文摘
法律、法治不是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拟制性的存在。在法律拟制与实施的过程中,体系性要求是法治思维的指引,其与体系化结合,可表征法治实现的逻辑性。体系化是指法律构成以及实施的一致性,既包括对构成法律的概念、规范、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思索,也蕴含对法律实施的体系化要求。作为法治思维原则的体系性,是指立法和法律实施的诸环节都要展现体系性的要求。体系性是塑造法学原理的指导思想,是构建法律体系以及法律实施的原则,是建构法律方法论系统的原则。关注法律的体系性,是对逻辑思维规则的重视。法治所需的形式合法性,主要来自法律的内在体系。而法治的实质合法性,则来自外部体系。体系性要求所衍生的体系化,是塑造法治思维的方法。
关键词
法律的体系性
法律的体系化
法治原则
法治思维
法律方法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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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法治与形式原则的性能:以形式与实质关系为中心
被引量:
2
9
作者
侯健
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1-97,共17页
文摘
法治理论的争论主题之一是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其中涉及形式原则的性能。形式原则的性能可以从三个方面检视:形式性、自足性、充分性。形式原则具有形式性,但是并非纯粹,它们可能关涉法律规范的内容安排以及实质价值在规范内容上的贯彻效果,它们的解释适用也会受到实质价值的影响。形式原则具有指引法治实践的能力,但是并不自足,其自身无法解决遵守程度和例外问题,也无法消弭不同原则间的内在张力。对于有限、抽象的法治构成目标来说,形式原则可以作为构成条件,然而对于更具实践性的法治实现目标而言,就不敷其用了。法律的形式与实质相互联系,相互塑造。当法治对法律的形式提出要求,实践这种要求难免会牵连法律的实质。法治不可缺少形式原则,但是形式原则并非如通常想象的那样纯粹、自足和万能。
关键词
法治
形式原则
形式性
自足性
充分性
Keywords
Rule of Law
Formal Principles
Formality
Self-sufficiency
Co mprehensiveness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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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可信人工智能发展与法律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
2
10
作者
杨建军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数字法学研究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5-108,共14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批准号:23XFX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还存在技术安全风险、背离传统法律价值等导致其不可信的诸多因素。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须以用户信任为前提。人工智能的信任须建立在技术安全、确定性的法律管控和社会伦理正确引领的基础上。可信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建构的关键在于,遵循以人为本、人类主导、技术中立等外在准则和透明、安全、可问责等内在准则,捍卫现代法治的传统和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人类福祉。可通过建立和完善测试制度、监督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保障人工智能的可信发展。
关键词
可信人工智能
安全伦理
法律规制
责任
以人为本
Keywords
trustworthy Al
safety
ethics
legal regulation
responsibility
human-centricity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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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司法裁判中情理的规范性转化
被引量:
2
11
作者
武飞
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50-160,178,共12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裁判文书中情理运用的修辞论证研究”(项目编号:20BFX005)。
文摘
情理兼有事实性与规范性。在传统司法中情理具有法源意义,在现代司法中情理不具有裁判依据效力。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环节,法官的情理考量皆可作为裁判理由以建构裁判规范。诉诸情理是实现裁判可接受性的必要途径,积极修辞是情理表达尤其是激发情感认同的特殊修辞策略。裁判文书修辞诉诸美好持久的感情比诉诸短暂丑陋的感情更为可取。情理表达的修辞策略需与特定案件的性质、修辞目的相适应,情理考量的结果应与现行法实现规范融贯。在裁判规范的建构与表达过程中,情理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了规范性转化,推进了“合情合理”裁判的产生。
关键词
情理
裁判理由
裁判规范
积极修辞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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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人形机器人数据处理目的原则的再审视
被引量:
1
12
作者
万方
机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86-200,共15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影响及治理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21&ZD19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成果入选北京外国语大学卓越人才支持计划。
文摘
人形机器人产业对数据的需求量急剧扩大,使得提前预知处理信息的目的变得更为困难。产业链条更为复杂与场景更为多元也给规制带来新挑战。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越来越不具有确定性,个人信息二次使用规则的缺位以及目的原则的判断标准不一,都要求从体系上对目的原则进行重新审视。将法律直接转化为代码面临重重困境。按照人形机器人的不同应用场景先行引入标准,摒弃水土不服的兼容性规则以及维持研究目的的开放性,是在技术快速变革的社会中把握支持性结构与适应性流变之间平衡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
目的原则
人形机器人
个人信息保护
标准化
场景化
新质生产力
Keywords
principle of purpose
humanoid robots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standardization
scenario-based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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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权力概念的法学定位——兼论全球化时代的法益分析范式
被引量:
1
13
作者
胡平仁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6-66,共11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荣誉、纪念、庆典法治建设的研究”(17AHJ002)
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权保护和发展模式对人权理论的发展研究”(22JJD820047)。
文摘
“right”形同实异的一词多义现象,囿于宽泛的“能力”说,只看到权力和权利的共同性而无视其根本差异,权力和权利在一定条件下的可相互转换性,导致人们长期以来误把“权力”混同或归属于“权利”。法律思维的日益精细和法律观念的不断分化;“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的政治诉求和政治共识;作为现代法治灵魂的“权利本位论”,唯有在“权力”独立于“权利”以及“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四位一体的思维坐标中才能凸显其真正的意义和精髓;这些因素决定了权力概念成为法学独立范畴的必要性。萨尔蒙德和霍菲尔德的分析法学图式,虽然有些琐碎和似是而非,但第一次系统梳理了法律分析及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较为充分地区分了“权力”和“权利”,初步意识到“法益”的本体地位,从而为我们构建全球化时代的法益分析范式奠定了基础。如果说现象层面的“权利—权力—义务—责任”的分析方法主要服务于法律实务,那么深究法律本体、相对繁复的法益分析范式,则主要着眼于法学的体系性学理建设及其逻辑自洽检验。
关键词
权力
权利
分析法学图式
法益分析范式
Keywords
power
rights
the paradigm of legal interest analysis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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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及其控制
被引量:
1
14
作者
王彬
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37-149,178,共1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法律论证的人工智能建模研究”(项目编号:21BFX033)。
文摘
以价值评价的正当化为核心任务的法教义学,在法律解释问题上已经走出了客观主义的理论陷阱。在结果导向的立场下,法律解释的过程不再是探究真实立法意图或客观文本含义的过程,而是根据法律功能来寻求妥当解释方案的过程。基于弱后果主义的理论立场,后果考量限定于法意模糊、规范冲突等实践场景中,并受到目的论思维的严格约束。为了防范后果考量可能带来的越法裁判风险,应立足司法克制主义的立场,明确结果导向法律解释的操作规则。
关键词
法教义学
客观主义
后果主义
法律解释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法治探究——以人形机器人为例
15
作者
刘权
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2-42,共11页
文摘
基于“大数据+高算力+强算法”的人形机器人,能够实现连贯高效的人—机—环境智能交互,可服务特种领域需求,助力智能制造,成为人类生活助手和情感伴侣。尽管人形机器人存在功能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国家安全、违法“代理”、侵权、伦理等多种风险,但如果过度追求安全,就会扼杀创新而阻碍发展。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应实现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并重。通过理性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人形机器人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科学合理地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将人形机器人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完善数据安全认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第三方声誉评价机制,并分级分类推动人形机器人标准制定。应合理配置相关主体的责任,避免人形机器人的过度拟人化,防止陷入“人形机器人陷阱”。通过完善的伦理规范约束人工智能研发者,并为人形机器人“加载”道德,使其对人和环境友好。
关键词
人形机器人
具身智能
发展和安全并重
包容审慎监管
算法
安全风险评估
Keywords
humanoid robots
embodied intelligence
placing equal emphasis on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
inclusive prudential regulation
algorithm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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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人形机器人身体构造的法哲学审思
16
作者
郑智航
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14,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数字法学基本范畴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3&ZD1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人形机器人不仅要求具备人类的智力,还必须拥有类似人类的身体,从而塑造出具有实体形态的通用人工智能。人的身体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形态,也是人的全部感知和内在精神生发的重要场域,更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本节点。身体和精神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核心基础。人的身体通过发挥感知能力和运动经验参与认知活动,通过完成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行为来进行社会活动。人的身体、与身体相关的非精神要素、人的精神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人形机器人的本质就是对人类身体的仿造和对人类行为的模仿。通过技术手段仿造经过数百万年自然发展而来的“人”的形态与功能,将会导致“人”这一概念的异化。这一过程割裂了身体与精神的统一关系,存在消解人对于他人的认知统一性、技术滥用、人权危机等一系列风险。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必须摒弃技术中立的观念,重视“人的形式”在法治中的价值。
关键词
人形机器人
身心一元论
尊严
法律价值
通用人工智能
主体性
Keywords
humanoid robot
mind-body monism
dignity
values of law
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
subjectivity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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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命题阐释
17
作者
廖奕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20-35,共1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项目编号:22AZD058)的研究成果。
文摘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一个由政治命题衍生而成的学术命题。对于这一命题的题旨情境,可从意蕴定位、概念融贯和理论示范渐次展开,由此理解“为何建构”的问题。以古典中国的政法传统、近代中国的知识革命、当代中国的法学体系为线索,勾勒中国法学知识由传统向现代的演化,可以深入理解“何以建构”之历史逻辑。在方法要义上,阐释“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命题,可从政治家、思想家、法学家、法律家、社会治理精英以及更大范围“公众”的统合视角展开,以融贯一体为基本方法,以政法知识为核心支点,以法理均衡为推进主线,从整体上更新对“如何建构”的认知。
关键词
自主知识
中国法学
体系建构
政法知识
习近平法治思想
Keywords
Independent Knowledge
Legal Science in China
System Construction
Political and Legal Knowledge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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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地方实践探索与思考
18
作者
田振洪
机构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58-165,共8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理论建构与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23ZDA129)
中国法学会2021年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项目“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的实践探索与研究”(项目批准号:CLS(2021)B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推动下,部分省市以立法后评估理论和制度为参考,进行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实践活动,开展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实践探索,涉及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要素,相关评估实践取得了有益成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鲜明主题,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需要紧紧围绕服务于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要旨,在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自身特性的基础上,从充实完善评估主体结构、优化调整评估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评估结果应用机制等方面改进与完善评估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效能。
关键词
自我革命
依规治党
党内法规
实施后评估
评估制度
评估主体
Keywords
self-reform
governing the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
party regulations
the implementation evaluation
evaluation system
evaluation subject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中华法系之元素的创新与路径选择
19
作者
李婧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36-52,共17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ZH038)的研究成果。
文摘
中华法系是中华法律文化发展至鼎盛阶段(即隋唐时期)形成的以中国为母法国,以日本、朝鲜等为子法国的法律体系。近代以来,中华法系经历了母法国和子法国法律近代化中与原先法律体系的分离,这种分离背后的母法国和子法国法律却延续了诸多原先法律体系中的理念或制度元素,反映出中华法系作为中国古代法的传统与象征,以及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法律文明重要组成的重要价值。及至当下,中华法系之优秀元素的传承、创新,在文化、学科、学术及教育层面,可以分别通过中华法系之元素融入中华法律文化之转型、法学学科学术话语体系的构建、中西方法治现代化之对比研究、中华法系之元素的课程化与普及化、民众化等路径,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资源和养料。
关键词
中华法系
元素创新
路径选择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Keywords
Chinese Legal System
Innovation of Elements
Chosen Approaches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Culture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人工智能在行政规则制定中的作用及其法律控制
20
作者
宋华琳
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33-138,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法治体系研究”(20&ZD18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公共卫生治理与行政法治”。
文摘
将人工智能引入行政规则制定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有助于提高法律信息检索质量、加强听取意见的广泛性和回应性、提升审查的全面性和改善后评估和规则清理的效果。应审视并厘定人工智能系统介入行政规则制定的边界,为人工智能系统设定透明和可解释性要求,并探索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的合作治理方略。要防止因对规则制定效率的迷恋,而克减了利益相关方参与规则制定的法定权利。此外,人工智能系统在行政规则制定中只能起到辅助性的作用,需建构人机协同的行政规则制定机制。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规则制定
听取意见
行政程序
分类号
DF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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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
张文显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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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算法解释制度的体系化构建
苏宇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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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人工智能体的模块化治理
张欣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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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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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语义和意义分析
张文显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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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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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黄文艺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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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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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字司法的法治边界
马长山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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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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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
刘晓林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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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作为法治原则之法律的体系性
陈金钊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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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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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治与形式原则的性能:以形式与实质关系为中心
侯健
《政治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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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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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信人工智能发展与法律制度的构建
杨建军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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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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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司法裁判中情理的规范性转化
武飞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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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形机器人数据处理目的原则的再审视
万方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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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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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权力概念的法学定位——兼论全球化时代的法益分析范式
胡平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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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及其控制
王彬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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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法治探究——以人形机器人为例
刘权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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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人形机器人身体构造的法哲学审思
郑智航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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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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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命题阐释
廖奕
《政治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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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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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地方实践探索与思考
田振洪
《东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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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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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论中华法系之元素的创新与路径选择
李婧
《政治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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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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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人工智能在行政规则制定中的作用及其法律控制
宋华琳
《江淮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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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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