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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的地位与前景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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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令杰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2年第2期91-105,共15页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联合国逐渐发展与编纂相关国际法的成果,是规制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的唯一一部国际框架公约,对后续国际立法、司法裁判与国家实践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由于公约未能妥善平衡上下游国家之间、先后开发水道...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联合国逐渐发展与编纂相关国际法的成果,是规制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的唯一一部国际框架公约,对后续国际立法、司法裁判与国家实践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由于公约未能妥善平衡上下游国家之间、先后开发水道国之间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国际水道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综合管理上的利益、需求和关注点,公约虽以多数票获得通过,至今仍因其缔约方未达到法定数目而尚未生效。近年来,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推动下,公约缔约方数量增长迅速,公约仍有生效之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水道航行使用法公约 地位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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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的生效及其潜在影响——以澜沧江-湄公河为基础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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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华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2期83-88,共6页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该公约是第一部联合国关于国际水道的公约,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拥有42条国际河流的中国,应如何看待公约的生效,该公约对我国今后的国际河流开发将会产生何种影响,是需要我们研究的...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该公约是第一部联合国关于国际水道的公约,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拥有42条国际河流的中国,应如何看待公约的生效,该公约对我国今后的国际河流开发将会产生何种影响,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本文就公约生效的主要原因,对我国将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例探讨应对之策进行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水道航行使用法公约 生效 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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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关于《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的立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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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少英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2年第4期94-110,共17页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在国际水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要地位。拥有众多跨界河流的美国高度关注和支持国际水道立法,积极参与《公约》的整个制定过程,并对《公约》的通过投了赞成票,但至今未加入《公约》。分析美国关于...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在国际水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要地位。拥有众多跨界河流的美国高度关注和支持国际水道立法,积极参与《公约》的整个制定过程,并对《公约》的通过投了赞成票,但至今未加入《公约》。分析美国关于《公约》的立场及其原因,对中国的启示是:应当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完善跨界河流的法律政策;积极参与国际水法的制定过程,充分运用和不断强化在跨界河流法律机制建设中的国际话语权,并通过引导认识,求得共识,促进国际水法的完善;为维护中国跨界水权益,目前仍不宜加入《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界河流 国际水道航行使用法公约》 国际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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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争端解决条款——兼论《公约》对中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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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钰雯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10-112,118,共4页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中国没有加入该《公约》,而且投了反对票。中国反对的原因之一便是对该《公约》第33条争端解决条款的不满。笔者在对第33条进行文本分析,以及学者们对该条款的一些评述的研究基础上,...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中国没有加入该《公约》,而且投了反对票。中国反对的原因之一便是对该《公约》第33条争端解决条款的不满。笔者在对第33条进行文本分析,以及学者们对该条款的一些评述的研究基础上,认为中国应重新审视该条款,它不应成为阻碍中国加入《公约》的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水道航行使用法公约 争端解决 国际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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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水道与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的全球化及其对中国的影响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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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帆 孔令杰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6年第2期281-299,共19页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跨境水道与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不仅规定了缔约方的具体义务和详细的执行标准,而且缔造了以缔约方会议为中心的制度框架,从而有效促进了欧经委区域内的跨境水合作。2015年10月,公约扫除了'全球化'...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跨境水道与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不仅规定了缔约方的具体义务和详细的执行标准,而且缔造了以缔约方会议为中心的制度框架,从而有效促进了欧经委区域内的跨境水合作。2015年10月,公约扫除了'全球化'的最后一道程序障碍,正式向区域外的所有联合国成员开放,从而成为跨境水资源领域第二部全球性公约。公约全球化也为中国及周边国家开启了加入公约的大门。近期我国不宜加入该公约,但应密切关注其框架内涉及中国的工作、周边国家参加公约活动的情况、公约强化执行的动向以及与《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并做好应对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水道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 全球化 国际水法 《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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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被认可的区域差异性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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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世维 冯彦 王文玲 《地理学报》 EI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303-314,共12页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第一个生效、旨在实现跨境水资源公平合理利用的全球公约,但《公约》原则与条款争议造成缔约国数量有限,综合影响力受到削减。利用《全球跨境流域》、《国际淡水条约数据库》、《世界环境协定》等数据库...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第一个生效、旨在实现跨境水资源公平合理利用的全球公约,但《公约》原则与条款争议造成缔约国数量有限,综合影响力受到削减。利用《全球跨境流域》、《国际淡水条约数据库》、《世界环境协定》等数据库信息等,确定《公约》缔约国的国际河流地理位置,结合各缔约国水资源及利用现状、跨境水资源分布及区域合作开发状况、《公约》原则和争议条款等,分析、判断缔约国的区域及目标差异特征,结果表明:1缔约国仅分布于欧洲、亚洲和非洲3个地区36国家,《公约》被认可程度低、影响力有限;2《公约》在平衡上下游权利与义务中对下游国谋求水开发利益更为有利,下游国缔约意愿更强、对其认可度最高;《公约》对中游、边界及上下游均衡及支流地区的流域国有制衡作用,影响着流域国的缔约愿意;3缺水状况和位居下游、国际河流地位重要及对跨境水资源的依赖驱使相关国家不断寻求增强对跨境水资源管控能力的途径,缔结《公约》成为一项重要选择;4区域性水法的发展与实践是流域国缔结《公约》的基础,绝大多数国家的缔约意愿多源于对水资源合作开发实践,而流域下游及中游国家则源于跨境水资源合作机制建设和水资源合作开发两个方面的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水道航行使用法公约 缔约国 差异 国际河流 跨境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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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争端解决条款评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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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京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155-157,共3页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调整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关系的公约。强制性的争端解决程序是《公约》的独创和特色,但其有悖于《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水法文件所确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不符合国际社会水道争端解决...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调整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关系的公约。强制性的争端解决程序是《公约》的独创和特色,但其有悖于《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水法文件所确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不符合国际社会水道争端解决的惯例和实践,也不利于实现《公约》本身的目的和宗旨。我国作为众多国际水道的上游国,应当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水道协定的形式明确水道争端的解决规则,规避《公约》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的消极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航行利用国际水道公约 国际水道争端 强制性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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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河流相关政策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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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鸿飞 王志坚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61-64,共4页
国际河流利用的有限主权原则是主要的国际河流习惯法,含义为一国在利用其境内国际河流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已经恪守国际河流法和一般的国际河流利用原则。《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还远不是生效的国际河流法,根据国情,我国目... 国际河流利用的有限主权原则是主要的国际河流习惯法,含义为一国在利用其境内国际河流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已经恪守国际河流法和一般的国际河流利用原则。《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还远不是生效的国际河流法,根据国情,我国目前不必急于加入该公约,也不应盲目地采用欧美地区标准超前的国际河流一体规划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河流利用 国际水道航行使用法公约》 有限主权原则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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