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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中的观念转换与制度支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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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欣新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4年第1期71-81,共11页
我国当前进行个人破产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需要大力转换传统个人破产观中的错误文化与观念,缓解、消除各方对个人破产法尤其是债务免责制度的误解,使个人破产立法得以顺利启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对传统的个人破产观作出客观、全面... 我国当前进行个人破产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需要大力转换传统个人破产观中的错误文化与观念,缓解、消除各方对个人破产法尤其是债务免责制度的误解,使个人破产立法得以顺利启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对传统的个人破产观作出客观、全面、正确的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要承认其合理之处,也要指明其错误之处,并以债务免责的具体制度释明破除对个人破产法的误解与顾虑。我国将建立的个人债务免责制度,不是对所有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不加区分地一概免责,也不是对债务人所有的债务全部免责,更不是在破产程序结束或结束后满一定期间对债务自动免责。免责要有法院的审查和裁定许可,要设定一段监督债务人行为、持续清偿债务的良好行为考察期。同时对债权人的权益通过设置对债务免责的异议权、撤销权等制度予以充分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债务免责制度 许可免责 不免责债务人 不免责债务 良好行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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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制度框架构想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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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维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年第1期69-80,共12页
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已被提上立法的议事日程,然而个人破产的制度框架究竟如何厘定尚待深入探讨。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应当在现行的企业破产法之外单独进行,而不宜采取混同立法模式。消费者个人破产应当被统一纳入个人破产法加以调整,同时体... 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已被提上立法的议事日程,然而个人破产的制度框架究竟如何厘定尚待深入探讨。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应当在现行的企业破产法之外单独进行,而不宜采取混同立法模式。消费者个人破产应当被统一纳入个人破产法加以调整,同时体现出某些特殊规则。司法程序以外的替代性破产程序与司法型破产程序应当通过统一立法加以一体化调整。在价值取向上,我国个人破产立法既不宜采取绝对的债权人保护本位的立法原则也应避免绝对的债务人保护本位的立法倾向,而应走一条相融相合、持平折中的平衡发展道路。同时,应当根据数额性、诚信性、营业性和争议性等因素将个人破产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大类型加以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消费者破产 司法型破产 自愿型破产 普通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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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破产立法之取向与趋向——兼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之价值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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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陈佳青 《深圳社会科学》 2021年第4期86-98,共13页
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制度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以及立法条件等已然成熟。基于渐进式立法的惯例,率先由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 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制度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以及立法条件等已然成熟。基于渐进式立法的惯例,率先由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兼具试验和示范双重意义。在价值层面,该《条例》囊括了个人破产制度"规范个人破产程序""促进债务人的重生、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核心价值;在规范层面,该《条例》构建了"个人破产申请与受理制度""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制度""和解与重整制度"等个人破产的制度体系雏形;在技术层面,该《条例》为其他地方乃至国家层面的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范本,也标示着中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基本趋向。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个人破产立法迫在眉睫,但鉴于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仍属于新生事物,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考量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如此才能使制度设计实现其应有的价值。而无论是理论基础还是以往的实践经验都表明,宜采取渐进式立法模式。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由深圳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其他地区紧跟其后,并最终在此基础上另行制定统一的个人破产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 《深圳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渐进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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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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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广铖 《楚天法治》 2024年第2期139-141,共3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业竞争日渐激烈,法律的重要性被充分展现出来,其中个人破产立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加强对个人破产程序公平性、可行性的研究力度,直接关系到个人信用系统的完善.为制定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个人破产立法,需从多层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业竞争日渐激烈,法律的重要性被充分展现出来,其中个人破产立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加强对个人破产程序公平性、可行性的研究力度,直接关系到个人信用系统的完善.为制定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个人破产立法,需从多层面入手分析其可行性与必要性,并建立立法、司法、执法良性互动的新局面,从而来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本文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运转环境为研究目标,从减少经济风险、保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分析了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从制度体系构建、探索实践经验等方面探讨其可行性,以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可行性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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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中的争议与抉择——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例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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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田甜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16,共16页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立法,弥补了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的空白,为我国制定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在条例的起草、修改过程中,一些涉及立法目的、权能架构、程序设计、破产公开的...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立法,弥补了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的空白,为我国制定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在条例的起草、修改过程中,一些涉及立法目的、权能架构、程序设计、破产公开的重大问题引发了争议,这些问题包括:救济贫困与促进经济发展是否应当兼顾;破产审判权与破产管理权是否应当分离,我国是否需要设立专门的破产管理机构,构建破产审判权与破产管理权分工协作的破产办理体制;如何确定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的功能定位,破产重整制度与破产和解制度是否有必要同时并行,个人破产制度需要怎样的和解制度;破产信息公开的正当性何在,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将破产信息公开上升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如何保护个人破产信息中涉及的个人隐私。本文对这些争议问题做了梳理和剖析,对其他争议事项则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消费者破产 两权分离 破产和解 破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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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与民营企业发展:价值与限度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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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嘉炜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9年第4期137-154,208-209,共19页
个人破产法的引入对促进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而言极具现实意义,其中尤其彰显为限制民营企业家商事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创业收益等方面的价值。与此同时,个人破产法下的集体清偿程序,也能够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起到妥善保护的作用。然而... 个人破产法的引入对促进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而言极具现实意义,其中尤其彰显为限制民营企业家商事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创业收益等方面的价值。与此同时,个人破产法下的集体清偿程序,也能够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起到妥善保护的作用。然而,在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背景下,我国尤其不可忽视过分宽松的个人破产立法给民营企业信贷获得所可能造成的壁垒效应。结合域外制度演进历史以及当下制度实践的具体情况,从'严'开始引入个人破产立法具有现实必要性。未来立法应当重点从债务免除考验期、财产豁免范围以及配套惩戒措施等方面着手,从'严'开始、以渐进方式引入个人破产制度,并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作出灵活调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民营企业发展 企业家精神 融资难融资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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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的个人破产立法——适用范围与成本收益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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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小林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9年第4期155-170,209,共17页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资金与人员频繁流动的时代,个人破产法在债权的海外执行和财产的跨境追索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特殊功能与普通执行程序所无法取代的重要价值。为实现这一功能,各国往往有通过采用宽广的管辖权规则和宣告破产的域外效...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资金与人员频繁流动的时代,个人破产法在债权的海外执行和财产的跨境追索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特殊功能与普通执行程序所无法取代的重要价值。为实现这一功能,各国往往有通过采用宽广的管辖权规则和宣告破产的域外效力两种途径扩宽破产法适用范围的现实需求与自在动力。在构建我国个人破产管辖权和效力规则时,应兼顾实际需要、国际惯例与破产普及主义的晚近发展,适度扩展个人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而合理的扩展既不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悖,也不会使司法成本遽增,而是收益远超成本、推动社会福祉整体进步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民营企业发展 企业家精神 融资难融资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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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在我国的构建
8
作者 许莎丽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107-109,124,共4页
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相当成熟,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的立法中一直处于空白状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消费形态的变化,建立此制度在我国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时,其立法模式应... 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相当成熟,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的立法中一直处于空白状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消费形态的变化,建立此制度在我国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时,其立法模式应当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并且设置自由财产制度、破产许可免责制度、简易破产程序等来保障其顺利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人格破产 个人破产制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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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修改中的新制度建设 被引量:22
9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CSSCI 2022年第4期3-17,共15页
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需要创设一些新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个人破产制度、简易破产程序、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个人破产应当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不应再区分商自然人和消费者... 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需要创设一些新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个人破产制度、简易破产程序、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个人破产应当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不应再区分商自然人和消费者分别立法。简易破产程序是破产法修订中应当增加的制度,同时还应当建立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因为单纯的简易程序不能解决小微企业破产中的诸多特殊问题,必须设立单独的程序。预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不仅是解决实践中的个别操作性问题,而且是健全、完善我国企业挽救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预重整是在法律规则下由当事人主导的庭外重组程序,法院与地方政府不应进行权力干预。预重整的对象是具有挽救可能,不依赖于重整强制措施保障,有能力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债务人。我国应当建立起详细、全面的预重整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修订 个人破产立法 简易破产程序 小微企业破产程序 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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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免责的理论基础与规范构建 被引量:55
10
作者 徐阳光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01-220,共20页
个人破产免责是现代国家个人破产制度不可或缺的内容,其正当性依据主要来自多元免责理论的支撑。免责立法理念最早源于债务人合作理论,但现代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已经融合了债务宽恕理念、人道主义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体现了个人破产立法... 个人破产免责是现代国家个人破产制度不可或缺的内容,其正当性依据主要来自多元免责理论的支撑。免责立法理念最早源于债务人合作理论,但现代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已经融合了债务宽恕理念、人道主义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体现了个人破产立法本位的转变。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应当基于多元免责理论融合,并考虑传统文化观念和现实国情的影响,在立法上选择许可免责的法律路径,弱化"债权人同意"要素,并辅之以"清偿比例"要件,以便在保护债务人和打击逃废债行为之间取得平衡;个人破产免责规范构建的核心在于免责范围的界定,不予免责的债务类型应当主要包括税收债务、罚款和其他制裁、婚姻家庭债务,学生教育贷款不应当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不予免责的法定情形限于债务人的欺诈和不合作情形,同时对二次破产和后续破产免责施加必要的限制,合理定位法院在免责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债务人合作 免责理论 免责路径 免责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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