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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当的实现:以刑制罪之反思与持法达变之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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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洪瑞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69-73,95,共6页
以刑制罪是司法实践中的常用方法,其关注核心是刑事裁判中的罪刑相当问题。以刑制罪方法根源于传统道德实用主义定罪思维,并在前见思维指引法官寻找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是由于以刑制罪方法带有鲜明的解构色彩,容易造成量刑无制... 以刑制罪是司法实践中的常用方法,其关注核心是刑事裁判中的罪刑相当问题。以刑制罪方法根源于传统道德实用主义定罪思维,并在前见思维指引法官寻找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是由于以刑制罪方法带有鲜明的解构色彩,容易造成量刑无制,在其司法运作不能的场合会造成情绪化对待立法的倾向,易消解制定法的权威,故不是实现罪刑相当的妥当方法。持法达变思维是协调法律的“常”与“变”的思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形式理性的要求。对此,应当在刑法中提倡持法达变的思维以解决裁判中罪刑失当的问题。在刑法中贯彻持法达变思维一方面需要以法内之情作为解释构成要件的参考维度,另一方面则需在慎刑恤刑的司法理念下规范化量刑,并运用特别减轻制度周延法定刑的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持法达变 相当 法定原则 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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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的学理阐释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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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泽刚 颜毅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2-8,共7页
以刑制罪是犯罪基本特征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内涵。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应受刑罚惩罚性不应该仅仅停留于"犯罪后果"的理论层面,刑罚对定罪过程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同样不容忽视。以刑制罪理论对于罪刑设置、罪... 以刑制罪是犯罪基本特征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内涵。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应受刑罚惩罚性不应该仅仅停留于"犯罪后果"的理论层面,刑罚对定罪过程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同样不容忽视。以刑制罪理论对于罪刑设置、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基本特征 相适应原则 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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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罪刑关系的反思与展开 被引量:16
3
作者 赵运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9-18,共10页
以刑制罪的理论基础是罪刑关系的双向性、社会危害性的非规范性以及刑罚当罚性等方面。以刑制罪具有积极价值,包括拓展了司法主体的思维方式、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体现了刑法谦抑性。以刑制罪的司法作用有以下层面:行为是否构成犯... 以刑制罪的理论基础是罪刑关系的双向性、社会危害性的非规范性以及刑罚当罚性等方面。以刑制罪具有积极价值,包括拓展了司法主体的思维方式、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体现了刑法谦抑性。以刑制罪的司法作用有以下层面: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构成重罪还是轻罪。对以刑制罪应当规制,其适用对象应是疑难案件,结果应获得公众认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法谦抑性 公众认同 非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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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观念的展开、补充与回应——兼与叶良芳教授等否定论者商榷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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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立庆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4期80-90,共11页
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是双向而非单向的,刑罚由犯罪所产生,并对犯罪的认定起到能动的反作用。这具体体现在:对于重罪以及犯罪加重构成的成立条件需要严格限制,以有效保障人权;而在恰当界定与行政法等处罚衔接的前提下,对轻罪的构成要件解释... 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是双向而非单向的,刑罚由犯罪所产生,并对犯罪的认定起到能动的反作用。这具体体现在:对于重罪以及犯罪加重构成的成立条件需要严格限制,以有效保障人权;而在恰当界定与行政法等处罚衔接的前提下,对轻罪的构成要件解释则可以适当宽缓,以周延保护法益。完整倡导以刑制罪观念,涉及法条用语的相对性问题。以刑制罪观念由罪刑均衡原则所导出,因而理所当然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同时,也应该看到犯罪之间可能存在的竞合关系。以刑制罪观念对于各种类型的案件,包括争议案件的解决,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需要善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均衡 法条用语的相对性 法定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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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在网络经济犯罪认定中的适用 被引量:11
5
作者 李兰英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08-119,共12页
对“以刑制罪”审判逻辑的利弊分析和价值权衡表明,传统的三段论式的刑事审判思维与现实主义背景下的以刑制罪的逆向思维是互相补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以刑制罪”思维方式具有“必要的结果先行”“能动的司法观念”“实质的推理... 对“以刑制罪”审判逻辑的利弊分析和价值权衡表明,传统的三段论式的刑事审判思维与现实主义背景下的以刑制罪的逆向思维是互相补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以刑制罪”思维方式具有“必要的结果先行”“能动的司法观念”“实质的推理过程”“司法的综合效果”等显著特征,而罪刑法定的原则是其坚守的底线。虽然,“以刑制罪”在网络新型疑难经济犯罪认定中有其适用的内在需求和现实空间,但在适用“以刑制罪”的过程中,应以“社会价值”“法益内涵”和“刑事政策”作为权衡正当性的限制维度。检视“平台积分套现”以及“网络批量虚假注册”两种新型的网络经济行为可以发现,妥当适用“以刑制罪”更能实现社会整体的价值目标,获得更大程度的公众认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网络经济犯 法定 法益内涵 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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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相互贯通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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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运锋 《北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5期60-69,共10页
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之间不仅是宏观的关系构造,还有微观的勾连论证,尤其是后者,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刑法刑事政策化是我国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方向,为了推动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从相互隔离到相互融通,... 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之间不仅是宏观的关系构造,还有微观的勾连论证,尤其是后者,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刑法刑事政策化是我国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方向,为了推动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从相互隔离到相互融通,就需要在刑法理论上为政策要素进入刑事教义学构建合适路径。在消弭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李斯特鸿沟的过程中,以刑制罪司法逻辑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教义学 事政策 李斯特鸿沟 以刑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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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法理分析与适用考察 被引量:9
7
作者 赵运锋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29-136,共8页
以刑制罪与由罪生刑构成共存而非对立的关系。以刑制罪论具有三个特征:倒三段论、实质正义诉求及政策析入。以刑制罪是方法论,从以刑制罪的运行机理及哲学基础分析,其与罪刑法定原则具有内在一致性。政策学与教义学的融贯是刑法理论的... 以刑制罪与由罪生刑构成共存而非对立的关系。以刑制罪论具有三个特征:倒三段论、实质正义诉求及政策析入。以刑制罪是方法论,从以刑制罪的运行机理及哲学基础分析,其与罪刑法定原则具有内在一致性。政策学与教义学的融贯是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以刑制罪则是政策学融入教义学的重要通道,这体现于国内外刑法教义学的发展历程之中。以刑制罪的适用对象需合理界定,可从竞合论不能发挥作用的案件、非竞合犯的疑难案件及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三个纬度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情节 事政策学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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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或不能:以刑制罪理论之反思 被引量:7
8
作者 赵运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54-61,共8页
从理论上看,罪刑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分别是由罪生刑论、以刑制罪论与刑罚决定罪名论。以刑制罪有其理论背景与实践需要,前者可从现实主义法学与哲学诠释学那里找到论据,后者表现为社会矛盾的多元化与实质正义的强化。对以刑制罪理论应... 从理论上看,罪刑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分别是由罪生刑论、以刑制罪论与刑罚决定罪名论。以刑制罪有其理论背景与实践需要,前者可从现实主义法学与哲学诠释学那里找到论据,后者表现为社会矛盾的多元化与实质正义的强化。对以刑制罪理论应理性看待,它只是一种法律适用方法。如果适用以刑制罪,应对适用结果进行合法性判断。以刑制罪应适用于疑难案件,在简单案件中,根据三段论推理就可以完成事实法律化的使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三段论 现实主义法学 哲学诠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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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刑制罪”思维的教义反思与司法适用——以“温岭虐童案”的执法思路为切入点 被引量:10
9
作者 袁博 《犯罪研究》 2013年第1期39-48,共10页
传统的罪刑关系理论均强调"由罪而刑",然而由于法定刑本身固有的特点,这一思路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无法贯彻。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人提出了"以刑制罪"的思路以弥补"由罪而刑"思路的不足,然而"... 传统的罪刑关系理论均强调"由罪而刑",然而由于法定刑本身固有的特点,这一思路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无法贯彻。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人提出了"以刑制罪"的思路以弥补"由罪而刑"思路的不足,然而"以刑制罪"具有天然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慎重使用,同时法官要对沿袭这一思路所选择的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正确的刑法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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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一种逆向刑事裁判路径——兼论刑事法官的裁判思维 被引量:2
10
作者 徐松林 陈思佳 《法治社会》 2016年第2期87-99,共13页
刑事法官裁判案件时都会运用一定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分析、评判,并最终做出裁决。对大量刑事案件而言,刑事裁判的路径表现为"先定罪、后量刑""以罪求刑"的简单正向过程。但对某些复杂案件,当运用常规的"先... 刑事法官裁判案件时都会运用一定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分析、评判,并最终做出裁决。对大量刑事案件而言,刑事裁判的路径表现为"先定罪、后量刑""以罪求刑"的简单正向过程。但对某些复杂案件,当运用常规的"先定罪、后量刑"模式会造成严重的罪刑失衡、判决不公时,有经验的法官往往会选择一种逆向裁判路径:"先量刑、后定罪""以刑制罪"。"以刑制罪"裁判路径注重实践理性、强调个案公正、凸显罪刑均衡理念,能引发学界对罪刑关系的重新思考,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容小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裁判路径 以刑制罪 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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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以刑制罪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孙道萃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36-41,共6页
传统理论一般将罪刑关系理解为罪刑的因果性,即刑因罪生,这是不完整的理解。以刑制罪是反思静态、单向式的罪刑关系的产物,旨在于以刑为起点来思考和运作罪刑关系。融合观念与方法于一体的以刑制罪,具有反向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刑事... 传统理论一般将罪刑关系理解为罪刑的因果性,即刑因罪生,这是不完整的理解。以刑制罪是反思静态、单向式的罪刑关系的产物,旨在于以刑为起点来思考和运作罪刑关系。融合观念与方法于一体的以刑制罪,具有反向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刑事立法、定罪、量刑和刑法解释及行刑中均得以体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以刑制罪 事立法 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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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罪生刑,以刑制罪——再论绑架罪法定刑对其法定加重事由解释的反向制约关系
12
作者 赵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90-96,102,共8页
我国刑法对绑架罪规定了极为严厉的法定刑,对其两项加重事由更是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①2009年2月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于绑架罪进行了部分修正,增设了"情节较轻"的减轻构成规定... 我国刑法对绑架罪规定了极为严厉的法定刑,对其两项加重事由更是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①2009年2月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于绑架罪进行了部分修正,增设了"情节较轻"的减轻构成规定,此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对这一减轻构成的评价、理解与适用本身就是问题。同时,该修正案对于绑架罪的加重构成未作任何修改,堪称遗憾。因此,对这两项加重事由如何解读,至今学界仍然无法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司法实务部门的处理更是各执一词。充分重视和合理运用"因罪生刑,以刑制罪"的解释手段,关注刑事法律规范中绑架罪的法定刑对其具体加重事由的反向制约关系,能够比较妥善地解决这一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因 以刑制罪 反向约关系 绑架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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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裁判模式的理论透视与运用规则 被引量:5
13
作者 冷枫 阴建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29-37,共9页
法条主义裁判模式在应对刑事疑难案件时常常力有未逮,而“以刑制罪”裁判模式可以弥补其不足。法官通过对裁判的后果考量而选择可欲的裁判结果,并通过法律解释的途径打通价值判断与裁判依据之间的通道,进而实现目标的裁判结果。虽然“... 法条主义裁判模式在应对刑事疑难案件时常常力有未逮,而“以刑制罪”裁判模式可以弥补其不足。法官通过对裁判的后果考量而选择可欲的裁判结果,并通过法律解释的途径打通价值判断与裁判依据之间的通道,进而实现目标的裁判结果。虽然“以刑制罪”裁判模式在解决刑事疑难案件中有着积极作用,但其依然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与沦为刑法工具主义的风险,故而“以刑制罪”裁判模式只能在法官审理刑事疑难案件中作为法条主义裁判模式的补充裁判模式运用。同时,“以刑制罪”裁判模式的运用需要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展开,其裁判结果应当通过法律外部考量的正确性与法律内部的融贯性验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法条主义 裁判模式 后果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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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理论之可行性分析 被引量:1
14
作者 李晴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8年第1期88-92,共5页
罪刑关系一直以来便是刑法学研究的重点。罪与刑之间应当是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的。面对一些复杂个案,当传统因罪生刑理论无法解决时,合理地引入以刑制罪的反向思维模式,不仅不会破坏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反而对于案件结果的公正性起到了... 罪刑关系一直以来便是刑法学研究的重点。罪与刑之间应当是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的。面对一些复杂个案,当传统因罪生刑理论无法解决时,合理地引入以刑制罪的反向思维模式,不仅不会破坏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反而对于案件结果的公正性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以刑制罪的适用必须进行严格的限制。既不能重量刑而轻定罪,也不能突破刑法条文的原有文义。只有坚守于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的以刑制罪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以刑制罪 法定原则 均衡 罚的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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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释论上“以刑制罪”现象的反思 被引量:7
15
作者 潘文博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8年第2期73-81,共9页
为解决规则与正义相冲突的难办案件,学者提出由刑到罪的方案,包括抽象的、量刑优于定罪的或者实质解释或者刑事政策导向的"以刑制罪"方案。后一种以刑事政策为中介,把价值判断转化为解释技术,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在这一... 为解决规则与正义相冲突的难办案件,学者提出由刑到罪的方案,包括抽象的、量刑优于定罪的或者实质解释或者刑事政策导向的"以刑制罪"方案。后一种以刑事政策为中介,把价值判断转化为解释技术,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在这一模型中,刑事政策、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与危害性评价均置于对构成要件的解释之前,会产生诸多弊端,其根本原因在于实质解释论的缺陷。把价值判断引入到刑法之中需要通过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而非实质解释,在思维逻辑上实质性的判断不能过于靠前。只有将刑事政策用以指引刑法体系的构建而不是进行实质解释,才能实现体系的可控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实质解释 法实质化 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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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一种定罪的司法逻辑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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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裘霞 李佑喜 《河南社会科学》 2004年第6期43-45,共3页
以刑制罪作为一种定罪的思维路径,不仅有其逻辑基础,而且有着深刻的法理根基。它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做到以刑制罪,一要理性认识法定刑的质,二要在比较中明确法定刑的量,三要注意刑事政... 以刑制罪作为一种定罪的思维路径,不仅有其逻辑基础,而且有着深刻的法理根基。它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做到以刑制罪,一要理性认识法定刑的质,二要在比较中明确法定刑的量,三要注意刑事政策对法定刑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 相适应 以刑制罪 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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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之否定:兼议罪刑均衡原则的刑法解释机能 被引量:8
17
作者 贾银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77-89,共13页
"以刑制罪",无论其含义及解释机能如何变迁,在方法论上的诸多危机都无法挥却。比如,其以目的正当为藉由,扩张认定"疑难案件",以至于法官办案主观能动性扭曲;其试图将公正量刑的实现偏置于"经验感知"或&qu... "以刑制罪",无论其含义及解释机能如何变迁,在方法论上的诸多危机都无法挥却。比如,其以目的正当为藉由,扩张认定"疑难案件",以至于法官办案主观能动性扭曲;其试图将公正量刑的实现偏置于"经验感知"或"民众认同"的路径,从而导致量刑的失范化;其以"刑事政策与刑法的融会贯通"为由,先对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再以此解释构成要件,进而破坏构成要件的定型性。"以刑制罪"或有其务实态度及纠偏作用可取,但从规范逻辑维度而言,其方法错误,应予旗帜鲜明地否定。从方法论上否定"以刑制罪"的同时,充分合理地发挥罪刑均衡原则的刑法解释机能,足以应对机械套用规范条文所可能造成的罪刑失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危机 均衡 解释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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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介绍贿赂罪认定的一个误区——兼论《刑法修正案(九)》对介绍贿赂犯罪的修改 被引量:2
18
作者 朱程斌 阮防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87-91,共5页
生活中常出现介绍贿赂者通过介绍贿赂行为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司法实践中多有观点认为此类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按介绍贿赂罪定罪做不到罚当其罪,因而多以行贿罪课处该类行为。然而,介绍贿赂罪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违法行为,有其自身存在的价... 生活中常出现介绍贿赂者通过介绍贿赂行为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司法实践中多有观点认为此类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按介绍贿赂罪定罪做不到罚当其罪,因而多以行贿罪课处该类行为。然而,介绍贿赂罪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违法行为,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不能构成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尽管当前介绍贿赂的行为有着越来越职业化、牟利化的趋势,但《刑法修正案(九)》对于介绍贿赂罪的处罚足以震慑和打击该类犯罪活动,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介绍贿赂 共犯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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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视野下“以刑制罪”的评价与反思 被引量:1
19
作者 封韬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52-60,共9页
传统的罪刑关系认为"刑从罪生",然而针对近期司法实践中频出的罪刑失衡案件,有学者主张通过倒置罪刑关系来弥补裁判的偏颇。这种逆向关系涵盖的范围从解释论层面直至立法层面,有着"以刑制罪""以量刑反制定罪&q... 传统的罪刑关系认为"刑从罪生",然而针对近期司法实践中频出的罪刑失衡案件,有学者主张通过倒置罪刑关系来弥补裁判的偏颇。这种逆向关系涵盖的范围从解释论层面直至立法层面,有着"以刑制罪""以量刑反制定罪""以刑定罪"等不同表述。这种观点确实有助于实现部分个案的实质正义。然而,罪刑关系倒置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成文法传统的国度其存在空间值得怀疑,且我国以罪刑法定原则为根基所构建的刑法典天然地排斥这种倒置关系。"以刑制罪"为代表的罪刑关系倒置,并不是一种刑法理论发明,而是一种司法实务发现,甚至是一种司法无奈之举而非另一套新型理论。部分观点既误解了其生成路径,亦无法理正当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亦没有足够的存在必要性,贸然运用更是弊大于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法定 以刑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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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的法理与规范分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冯文杰 《量刑研究》 2019年第1期85-114,共30页
以刑制罪是从刑罚角度考虑犯罪问题的理论。结果导向主义、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一原理、追问目的的法律解释学理论以及罪刑关系的符号学理论可以在法理上支撑其存在之正当性与合理性。其隐性的适用范围存在于所有刑事裁判领... 以刑制罪是从刑罚角度考虑犯罪问题的理论。结果导向主义、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一原理、追问目的的法律解释学理论以及罪刑关系的符号学理论可以在法理上支撑其存在之正当性与合理性。其隐性的适用范围存在于所有刑事裁判领域,只要司法裁判者需要定罪量刑,则必然需要考虑以刑制罪理念,将其作为一个检验刑法处罚是否妥当的标准;其显性的适用范围主要存在于四个领域:罪刑设置明显失衡、罪刑设置具有模糊性、罪刑设置具有相似性以及罪刑设置具有滞后性。根据以刑制罪逻辑得出的结论必须经受规范目的与规范文义的双重检验,实现在契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的前提下,达到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的追求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法理分析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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