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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关市律”辨正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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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松长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6-20,共5页
睡虎地秦简中的"关市律"仅一条律文,自其公布以来,从没有人质疑过。本文借助新发现的岳麓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与其内容基本相同律文的校勘和比对分析,发现这条所谓"关市律"的简文有明显的抄错、抄漏之处,而所谓"... 睡虎地秦简中的"关市律"仅一条律文,自其公布以来,从没有人质疑过。本文借助新发现的岳麓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与其内容基本相同律文的校勘和比对分析,发现这条所谓"关市律"的简文有明显的抄错、抄漏之处,而所谓"关市律"的律文,其实应该是"金布律"的内容,其所以题署为"关市",很可能是抄手误记所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 关市律 岳麓秦简 金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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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睡虎地秦简《关市律》相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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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玉堂 李文琪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9期18-21,共4页
"关市"应是官府设立,包括"官府市"和"作务市",县官必须在令史的监督之下方可进行与手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关的活动,否则将予以处罚。"受钱"应该是一种偶然性不定期的收入,在岳麓秦简中"受钱... "关市"应是官府设立,包括"官府市"和"作务市",县官必须在令史的监督之下方可进行与手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关的活动,否则将予以处罚。"受钱"应该是一种偶然性不定期的收入,在岳麓秦简中"受钱入缿"应该与定期收取的"稍入钱"并列,都属于"缿钱"收取的不同类别。"市者"一是平民,也有可能是参与交易者,二是官员,可能为"令史",或为市场上的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 关市律 关市 受钱 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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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关市律》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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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海兰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14年第6期26-27,共2页
张家山汉简《关市律》是汉初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从产权理论来看,《关市律》制定的有关"占租"的规则符合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效率;从财产权角度看,《关市律》规定的有关"贩缯布"等具体细则符合当产权利益发生冲突... 张家山汉简《关市律》是汉初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从产权理论来看,《关市律》制定的有关"占租"的规则符合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效率;从财产权角度看,《关市律》规定的有关"贩缯布"等具体细则符合当产权利益发生冲突时由第三者(政府或管理者)来实施解决的规定。其不足是,可能会引起市场上的寻租和道德风险的出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年律令 关市律 产权 寻租 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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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津关”合流看汉初《津关令》的生成逻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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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高邦 王瑞山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3年第6期146-154,共9页
中国古代的“津关”之法可以追溯至汉初的《津关令》,与之年代相近的传世文献亦常见“津关”一词,然考诸先秦典籍及秦简法律文献却难觅“津”“关”连用之辞例。法律语言是立法者思想的体现,其在反映统治阶层观念认知、导引社会风气的同... 中国古代的“津关”之法可以追溯至汉初的《津关令》,与之年代相近的传世文献亦常见“津关”一词,然考诸先秦典籍及秦简法律文献却难觅“津”“关”连用之辞例。法律语言是立法者思想的体现,其在反映统治阶层观念认知、导引社会风气的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回应社会现实。《津关令》的制定正是秦末汉初社会激变、“津”“关”功能发生转变的反映。先秦时期,“津”与“关”的性质及功能差异较大,前者主疏通,后者主控制,前者的功能在于利民,而后者的目的在于防民。此时的“关”作为一类基层管理机构已颇具规模,而“津”的自然属性较强,其作为管理机构的特征尚不明显。到了秦末,“津”的管理功能增强,其社会控制的作用逐渐显现,“津”“关”呈现合流的趋势。在汉初语境下,文学作品和法律文本已将“津”“关”并称,表明两类设施在功能上的整合。这种整合一方面源自于战国后期各国中央集权趋势的加强与管理机构的官僚化,另一方面也与汉初郡国并行背景下隐藏的汉廷与诸侯国之间的矛盾有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津关令》 “津关”合流 “津关”之法 官僚化 《唐律疏议》 关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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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中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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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晓耕 《法律与生活》 2006年第6期54-55,共2页
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 秦律 秦简·法律答问 刑事责任年龄 封诊式 矜老恤幼 司法文书 关市律 磔刑 金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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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简看社会变革时期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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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传生 《法学研究》 1984年第1期75-80,共6页
作者从云梦秦简的法律摘抄,比较全面地论述了秦律在保护秦代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保障商品流通以及加强经济行政管理诸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如何批判借鉴民族遗产的问题。
关键词 秦律 土地占有制 法律规范 秦简 《法律答问》 《金布律》 《司空律》 关市律 《效律》 《秦律》 《田律》 律文 封建地主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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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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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与研究》 1987年第6期84-86,共3页
问:选民和选举单位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请解答。北京人文函大87级学员张青春答:根据我国选举法第41条的规定,对于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代表,任何公民或单位都可以对其提出罢免的要求。
关键词 选举单位 严重失职 问题解答 原选区 民法通则 关市律 政治协商 社会主义劳动者 祖国统一大业 民事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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